信访变局的县域观察

2014-05-15 14:07王巧捧
廉政瞭望 2014年3期
关键词:中平上访者仪陇县

王巧捧

向法律渠道引导,断绝上访者认为上访有利可图的观念,有利于规范上访行为。但实际操作中,要终结长期缠访件,并不容易。

年初,四川仪陇县信访局局长钟晓阳接到一个陌生电话,问需不需要帮忙“送”上访者回乡?每人3800元,火车站交人。

这个电话应该是来自截访“保安公司”。对此,钟晓阳拒绝称,上访者如果是合理依法上访,那是他们的权利;如果上访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会有相关部门通知当地去处理。

近日,“两办”下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而早在去年,仪陇就已经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归口政治委处理。

正是这一探索,让钟晓阳有拒绝的底气,但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却是另一回事。

即使“诉访分离”,涉法涉诉上访者,也难以被引导到法律渠道;有些缠访件,有依法办理的底气,但也有需要忌惮的现实问题;还有一些信访件,则面临无法终结的窘境。

从维稳到“维法”

“以前,只要到了北京上访,不管有理无理,自省至市县,信访人的户籍所在地都要被通报。”作为一个劳动力输出大县,仪陇经常“躺枪”——打工者在外地遇到纠纷,到国家有关部门去上访,最后被通报的,却是他们的户籍所在地仪陇。

去年2月,国家信访局改变非正常上访通报方式,由排名通报改为“点对点、一对一”通报。这让仪陇对于抵制截访等过激的维稳方式,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有了明确的依据和底气。

在此半年后,仪陇开始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归口政治委处理,依法处置。在仪陇相关部门看来,“效果很好”。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去年仪陇一对教师情侣,因纠纷引发命案——女教师被害。8月底,女教师家属带着三四十人到仪陇县委大院门口上访,有人打着横幅,有人披麻戴孝,还准备燃放鞭炮。

相关工作人员再三解释、劝阻无效,在上访者准备冲进办公楼时,当地派出所将带头的5人带离现场,后依法给予了5到7天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时,相关部门将其他家属带离现场,听取他们的诉求。

该县政法委一名参与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支持他们的合法诉求,但是得依法信访。何况,受害者家属因担心疑犯家庭无法承担民事赔偿,要求教委承担部分民事赔偿属于不合理诉求。”

该县信访局、政法委纪检组均向记者表示,这次处理的警示效果非常好。

同样的例子还有,一名信访人员将自己70多岁、瘫痪的父亲背来,放到信访局办公室就跑了。信访局明确告知此人,这种行为如不改正,将依法处理。很快,该信访人员就将父亲带离。

“尽量往法律的渠道引”

这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到了政法委,又将如何处理呢?

仪陇县政法委一名领导介绍称,目前全县涉法涉诉的挂牌信访案件有30余件,其中时间跨度长的占三分之一。“过去一些行政行为和司法操作不够规范,导致越是歷史遗留问题,越是难处理。”

对这些缠访老户,现在的原则是尽量往法律渠道引,“但是目前还在起步阶段,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1996年,唐诗珍的丈夫献召辉因为养路费问题,在机征所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手臂破皮入院治疗,期间被发现患有风湿性心脏病。机征所就纠纷赔付了药费,不料献出院18天后,突发心脏不适,送医后死亡。

唐诗珍起诉到法院,法院终审判决机征所赔付5.3万元。

但十几年来,唐诗珍一直在上访,要求重新调查,并要求赔偿100多万元。

“她也不闹,就是经常去把领导缠着,有时说着会哭。”2008年,仪陇县纪委常委程建军接触过唐诗珍请来的外地律师。律师对案件分析计算后,建议索赔金额为40万元左右。唐却把律师骂走了。

去年唐诗珍案转到政法委后,仪陇县政法委副书记肖军表示,希望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化解此事,并组成专门工作组。尽管去年工作组就已经协调了7次,但“个人觉得并不乐观”,一名不愿具名的仪陇县政委人士表示。

2013年8月6日,工作组带着律师到唐家,提出可以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建议她按照请国家赔偿法进行申请,并按照最高赔偿标准计算了一个赔偿数额,以供参考,希望引导她走诉讼渠道。唐诗珍置之不理。

有政法委人士提出,类似信访案件如果不能引导到法律渠道,也许可以考虑参照2005年中央政法委出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对此类案件作一个终结,或者以此为据,促使当事人尽快进入法律渠道。

终结不了的缠访

不仅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非涉法涉诉信访也难以终结。

2月21日,程建军又拿出历时20多年积累的任高俊信访资料,准备再专门召开一次听证会。

1989年,仪陇县人任高俊在该县金城中学工作。这年,他妻子的远房侄女邓某,在该校读职高,在其家“搭伙”吃饭。不久,邓父投诉女儿被任奸污。任高俊随即与妻子离婚,于1991年,与邓某结婚。

据仪陇县监察局1992年一份调查报告显示,1991年5月13日,县法院到县教委座谈,当时县教委决定将任高俊调到他家乡的碧泉小学。期间的7月14日,任高俊向县检察院反映金城中学校长陈林有关问题。

任反映的事情,经县检察院、县监察局调查予以否认,但8月27日调动令下达后,任高俊认为自己是因为“反映校长的贪污问题,遭打击报复而被调离”。此后,他不断向各级政府申诉,给当地造成压力。1992年8月,任高俊被调回县城的南图中学。

任高俊并不符合学校房改或购买集资房的条件,但迫于其上访的压力,县教委1992年破例为他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2003年任被调回金城中学后,县教育局不仅为他租了一套房子,并商定他享有优先购买权。

步步退让,并未能解决问题。在购买该套房子时,任高俊又提出,房子不在校区,没有学校的免费网线和宽敞环境,要求解决上网费、活动环境费等17万余元。

对此,程建军表示,近年来,从上到下都在反省过去的方式,对上访者的不合理诉求不能再退让,“听证会就是准备以证据驳斥任的不合理信访。”这符合《意见》要求——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

纠正“会闹的孩子有奶吃”观念,有利于规范上访行为。据钟晓阳介绍,以前信访局每年要向民政局发去大约100张救助上访者的转办单,去年下降到5张。

但程建军也认为,现实情况很复杂。“(听证会后)有可能还是要缠,你还是得接待。” “要是人人都按法律法规行事的话,这些问题也不会产生。”

古稀访户怎奈何

的确,上访有利可图的观念并不容易改变,尤其是随着时间推移,以前的上访者逐步迈入老年,处置起来面临更多的顾忌。钟晓阳对刘中平大爷的信访件就头疼不已。

“陈书记——,石县长——,要给我解决!”一听到这个大嗓门,整个仪陇县委县政府办公楼里人,都知道是谁来了。

这是仪陇金城镇73岁的刘中平大爷,独自一人拄着拐棍,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大巴,颤巍巍地“又来了”。

县纪委的司机都知道,刘大爷几乎每个月都来一次,“在屋头不好耍”。据金城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吴应书介绍,刘大爷到镇政府更频繁。

几年前,刘大爷还买个了锣,在镇政府叫嚷两句敲一阵。据说后来他到县城府敲时,锣被公家花钱“赎买”了。

刘大爷的信访历史,前后涉及8件事,历时10多年。之前的7件,相关部门认为,鉴于刘中平年龄偏高,为了平息他的不断缠访,都给予了最大的优惠和费用减免,事件都作了了结。

但2013年,刘大爷又有了新的诉求——要求将自己房屋左右两处56平方米的违建瓦房确权给幺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访之前,刘中平最初走的是诉讼道路。败诉后,刘中平开始上访。由于每次都得到“最大的优惠和费用减免”,上访逐渐成为他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

钟晓阳表示,“这一次,在法律范围内,绝不退让。”

但根據县信访联席会议给出的建议,第一条即是建议强制拆除刘家违规搭建的房屋。刚才还坚决态度的钟晓阳,无奈地说:“这个老人家73岁了,身体又不好,脾气也不好,强拆的话万一引发纠纷出点意外,更是大麻烦。”

考虑到刘中平的高龄和身体情况,强拆一直迟迟未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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