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晶
在越南和中国司法改革的进程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见证并参与推动了两国劳教制度的演变。作为2007年至2011年间UNDP驻越代表处国别主任,以及2011年至今UNDP驻华代表处国别主任,白桦(Christophe Bahuet)亲历了《越南行政违法处罚法》的出台,以及中国劳教制度的废除。
领先半步的越南劳教改革如何发生?越南的样本对中国改革有何借鉴意义?
2014年3月,白桦接受了《财经》记者专访,从跨国界的比较视角,解读越南和中国正在发生的变化。
《财经》:UNDP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越南问题的?
白桦:那是在2008年越南政府表达改革意向的时候。当时越南政府和政党都已做好准备,迎接整个政治系统的重要改变。那时起,UN和UNDP开始展开和政府对话。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有过合作,所以越南劳教改革成为了对话的一部分。
我们同政府达成了两项主要共识。第一是当时劳教制度是一个行政制度而非司法制度,很多成人、儿童并不适用于法律,一些群体如性工作者、吸毒者可能被行政领导而非法律程序判定有罪,甚至可能长达四年关押在劳教场所。所以这不是司法程序而是行政程序。
第二是这种制度并不透明,有时某些事项不会被呈现,像劳教中不涉及律师介入,这也是一个在司法制度方面的问题。当越南政府意识到这个体制问题后,他们需要去解决,这是我们在他们暗示要改革后很快就开展对话的原因。
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2012年所有相关法律通过。
《财经》:你们在越南的工作如何?
白桦:如同我们在中国一样,在那之前我们已经参与到很多越南事务中了。在越南我们已经工作了30多年,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信任。因为我们已经有几个很棒的项目,有很近的关系,他们将我们视为伙伴。
当然这是一个敏感的事务,但因为这种信任,所以他们愿意展开对话,拜托我们提供一些分析、一些选择。我们有贡献,但并不主导改革,改革总是由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执政党主导的。我们的角色是进行分析,提供建议。
《财经》:当时越南社会对这场改革的观点是怎样的?
白桦:这是个有趣的问题。越南并没有对公众意见进行社会调查,所以看不到数据化的公众意见。但民众间有一些辩论,而且涉及很多不同群体。一些人如性工作者、被拘留的人,他们对改革有很强的意愿;剩下的一些人,可能会考虑这些人被释放后的社会后果或社会稳定问题。所以公众有讨论也有投票,大多数人还是支持改革的。
《财经》:如何看待越南政府的改革和遇到的困难?
白桦:你要关注怎样改变法律,可能要废除一系列法律适用和相关决定,同时需要关注法律体系的其他部分。在越南,我们需要关注毒品控制方面的法律和其他的法律,关注法律的整体架构。比如当真的去执行,从行政程序变成司法程序的时候,我们要关注它的具体实施。这里面有很多工作,也明确地会遇到很重大的挑战。这次越南改革中,巨大的进步是从行政体系变革到司法体系,这是法律和人权保护的双向进步。
之后,如何将这种变化融入传统体系,从而可以有效地处理这些事务。如何拥有足够的法官?如何给法庭配备足够的经济、人力资源使法庭运行得更有效率?这关乎司法改革的其他方面。
《财经》:在越南,劳教改革最大的争议在哪里?
白桦:我认为是我们需要考虑那些被攻击的人群。在越南,卖淫是违法的。这涉及两部分人:一部分人在社会领域,这些人被放逐了,她们没有获得任何具体保护的权利;另外一部分人在法律领域,他们是专家、政党首脑,认为卖淫不合法且将持续不合法。
所以这不是关于卖淫是否合法的问题,这是在不合法前提下,她们仍旧是公民,因此也有享受司法程序和社会保护的权利。这才是辩论的焦点,我们要辩论的不是关乎吸毒是好是坏——吸毒是坏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问题是如何对待那些人,无论他们有什么行为。这才是最大的难题。
《财经》:UNDP何时开始关注中国劳教改革?
白桦:在越南的事务有点像我们在中国做过的。当李克强总理暗示中国要进行劳教制度改革,我们开始参与。对我们而言,是顺应时势,努力去理解并乐于参与一个国家的改革进程。如果有些困难,我们可以提供国际经验。
《财经》:中越两国的改革有哪些共同之处?
白桦:作为两个邻国,中国和越南有历史和文化的相似性。很明显,政治体系也很相似,改革部分也有很显著的相同点。法律、司法体制和法庭所扮演的角色的目标也有很多相同之处。对比中国法院的五年改革计划和越南的,你会发现文件非常相近,内容十分相似。我认为这很有趣。当我在越南的时候,我们关注中国,我曾和越南的官员来向中国的法律制定者学习经验。
《财经》:了解越南的经验,可以对中国的劳教改革形成哪些预测?
白桦:以我在越南的经验,对于改革有一系列重要的考虑因素。一个上面已经谈及,我们需要有充分的辩论,通过它可以很好地解释改革背后的考虑,解释整个议题;第二件事,是分析法律举措。当从政策上废除了劳教后,关于审查的、实施的边界都该决定。这很重要,因为这是改革成功的前提。
《财经》:要多久我们可以看到真正的改变发生?
白桦:我们已经看到了改变的发生。对于改变,要花多长时间才能从决定变成现实。我认为越快越好,然后扩展到全国。司法改革是长期过程,需数年和很多复杂的框架设计。这适用于发达国家也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在司法改革中需要客观。当然想要加强法律改革,需要有形的目标,这就是你们所说的方向。坚持改革方向并不断采取举措很重要,所以司法改革在中越都在不断升级。
《财经》:UNDP在中国的司法改革中,还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白桦:35年来,我们通过观察和分析,促进并转向一些实质性的国家层面的研究,然后将问题反映给我们的国家合作伙伴:政府和党。再就是把国际上的杰出人才、先进经验介绍到中国来。中国不一定要全盘接受,但介绍这样的经验是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一部分。
其中,在中国,我们参与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江苏省的试点法院,参与了调整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方式和参审案件的比例的工作。这带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比例有很显著的提高,而且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范围得到了扩大。后来,这个经验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财经》:你认为在中国的司法改革中将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什么?
白桦:我认为是执行,这也不仅仅针对中国。当然你们有改革的政治意愿,这也是必须的。你们已确定改革的步骤,决定作出或延迟都是策略和计划的一部分。我认为最大的挑战是落实。
在中国当前的情况下,国家的规模可能使它成为更大的挑战。这就是为什么UNDP不仅致力于决策和政策的信息,我们也致力于支持改革实现,因为两者是一起的。如果決定正确且被有效实施,那么改革就是成功的。这就是司法改革领域所遇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