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内郡都尉的僚属①

2014-05-13 00:47张新超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
关键词:都尉简牍太守

张新超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汉代内郡都尉的僚属①

张新超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分析了史籍和出土文献中关于内郡都尉僚属的记载,认为都尉的僚属及机构设置大体上是模仿郡太守的相关设置,而这一设置可能起源于秦代。同时,其模式也与中央的内朝、外朝相似。

汉代;郡都尉;僚属;秩级

自西北地区大规模出土汉简以来,学界对汉代边郡都尉的研究已经取得不少成果。同时由于三辅地区和河南郡在两汉属于京畿重地,史籍记载比较多,因此对这些地方郡都尉的研究也比较深入。但占两汉主体的内郡地区,由于在国家版图中地位普通,没有留下较多的记载。这也使得学界对内郡都尉的研究十分有限,尤其是关于内郡都尉属吏的研究更加落后。本文根据出土的简牍及古今学者的研究,希望厘清汉代内郡都尉的僚属设置问题。

汉代内郡都尉和太守一样开府治事,即史书所谓的“都尉府”。都尉往往还有自己的治所,根据《汉书·地理志》的记载,西汉有郡国一百零三个,其中有约六十个郡都尉与太守别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都尉有自己的僚属。关于内郡都尉的僚属,史书记载十分分散且数量不多。现将史籍和出土文献关于这一方面的记载逐一记录如下:

《汉书·百官公卿表》:“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1]742

此处只言有丞,不言左丞或右丞,则说明都尉下只设有都尉丞一人,秩六百石。根据汉代地方行政制度的规定:僚属可因其性质分为佐官和属吏两大类。佐官,秩二百石以上由中央任命。属吏,秩百石以下,由长官自辟。由此可知,郡都尉丞应由中央任命。

《史记》卷一百二〇引如淳注曰:“律,太守、都尉、诸侯内史史各一人,卒史书佐各十人。”[2]3106

《尹湾汉简<集簿>》:“都尉一人、丞一人、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五人,凡十二人。”[3]77

《尹湾汉简<吏员簿>》:“都尉吏员十二人:都尉一人,秩真二千石。都尉丞一人,秩六百石。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四人,用算佐一人、凡十二人。”[3]79

则都尉属吏有史、卒史、属、书佐、用算佐。从尹湾汉简《集簿》和《吏员簿》来看,都尉属吏大致分为卒史—属—佐三个等级。据《史记·儒林传》记载,汉武帝时公孙弘曾奏请:“治礼次治掌故,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已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2]3119《流沙坠简》:“卒史秩各百石,员二人。”[4]201谢桂华推论“简中卒史吏员数,虽未明确注明其为太守府卒史,抑或为都尉府卒史,但因其员数为二人,和尹湾汉简《集簿》简牍中都尉府卒史的员数完全符合,疑当指都尉府卒史。”[5]31王国维指出:“外郡卒史秩率百石,故以比百石以下补”[4]201。所谓外郡当是相对于京畿地区而言,即外郡都尉的卒史秩为百石,属于有秩一级。考公孙弘所请,比百石以下,补太守卒史;而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者补,《汉书·儒林列传》颜师古注曰:“左右内史后为左冯翊、右扶风,而大行后为大鸿胪也”[1]3596,是三辅地区及中央机构中卒史在人选上比外郡要求高。黄霸入谷沉黎郡,得补左冯翊二百石卒史。如淳曰:“三辅郡得仕用它郡人,而卒史独二百石,所谓尤异者也。”[1]3628所以卒史也是都尉属吏中的最高一级。廖伯源先生曾说:“《秦汉地方行政制度》考秦汉郡吏之卒史,谓‘西汉郡国皆有百石卒史’,又曰‘丞以下之大吏曰卒史’……郡县之高级属吏如功曹掾、列曹之掾及督邮等,当占卒史或有秩之缺。”[6]尹湾汉简所反映的“卒史署曹制度表明,‘曹史’本身就是由‘卒史’来充任的,他们之间是秩级与职事的统一”[7]。就是说卒史为属吏的一个较高等级,诸曹掾均属这一等级。

属也是某一级属吏的泛称。关于属的秩次,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秩次为百石[8],一种认为“其秩次均为斗食”[5]32。中央机构中一般都设有属,如御史大夫属等。因所处机构不同,属的秩级也有差异:《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条:“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9]35583559即公府掾属中的太尉属比二百石,后来自辟属吏后通为百石。《汉官旧仪》记载丞相属秩二百石,《汉旧仪》则记丞相又有百石属,《匡衡传》有御史百石属。中央机构中属的秩次有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的不同。郡机构中属的秩次是否与中央同,难以得出结论。但是参考中央京畿地区卒史级别比外郡为高的规定,则郡府中属的秩级应较中央为低,并且卒史秩百石,而属在卒史之下,因此其秩级可能是斗食。

书佐和用算佐均为下吏,其名称主要来源于自己的职能,即以文书为职者称书佐、掌管计算者则为用算佐。谢桂华认为“书佐地位最低,秩皆与佐史同。”[10]则二者秩皆为佐史。《汉书·百官公卿表》“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颜师古注:“《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也。一说,斗食者,岁奉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1]742-743虽然关于斗食说法不一,但可以肯定斗食和佐史均为秩级,且斗食的级别稍高于佐史,佐史为秩级中最低的一个等级。

关于郡都尉的属吏还有:

《后汉书》卷一三:“后父仁为河南都尉,而述补清水长。仁以述年少,遣门下掾随之官。”[9]533

《后汉书》卷四五:“郡吏王青者,祖父翁,与前太守翟义起兵攻王莽,及义败,余众悉降,翁独守节力战,莽遂燔烧之。父隆,建武初为都尉功曹,青为小史。与父俱从都尉行县,道遇贼,隆以身卫全都尉,遂死于难;青亦被矢贯咽,音声流喝。”[9]1530

《后汉书》卷七六:“更始元年,以延为大司马属,拜会稽都尉。”“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掾史白请召之……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9]2460-2461

《三国志》卷一八:“延熹中,衡弟为京兆虎牙都尉,秩比二千石,而统属郡。衡弟初之官,不修敬于京兆尹,入门不持版,郡功曹赵息呵廊下曰:‘虎牙仪如属城,何得放臂入府门?’促收其主簿。”[11]551

由此可知,都尉的属吏还有门下掾、功曹、小史、掾史、议曹祭酒和主簿。关于门下掾,陈直先生指出:

“两汉州郡县属吏有门下之名,开始于西汉中期,门下掾始见于《汉书·韩延寿传》,门下督始见于《汉书·游侠万章传》。门下之名虽建立,而门下职守未确定。至东汉初期,始有门下五吏之名,……门下五吏,在属吏系统中应成为另一系统之组织,出则导车从,入则参机要,为最亲信之僚属。……西汉时,虽无门下之名,已有门下之实。东汉时,门下等于吏属中之内廷,诸曹等于吏属中之外廷。”[12]

从中可知,郡府下有两个属吏系统,一为较亲密的门下属吏系统,一为外庭之诸曹系统。门下掾属于门下属吏系统,其秩当为百石,也属于卒史这一等级。《续汉志·百官五》州郡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9]3621阁下即门下,公孙弘为丞相后,“起客馆,开东閤以延贤人”,颜师古注:“閤者,小门也,东向开之,避当庭门而引宾客,以别于掾史官属也。”[1]2621说明门下系列属吏下还有书佐、干等小吏。

关于小史的级别,严耕望在论述郡府组织时云:“小史,于吏员中最为卑末。”[13]都尉府的小史应该如其所说,秩应为佐史。掾史当指某掾的小史。关于议曹祭酒,《百官志》云:“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9]3572所以祭酒乃尊称,后来则成为某一部门长官的称呼,如《汉官仪》有西曹南阁祭酒、《后汉书·周磐传》载有太守府东阁祭酒,所以议曹祭酒当为议曹的长官,从掾位,秩百石。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中国胥吏制度的滥觞时期[14],秦汉时期的属吏与后世地位低下的胥吏相比,其身份地位远较后世为高,“官、吏身份无别”,在官与吏之间并不像后世那样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其仕进途径远较后世通达,汉世“公卿牧守大半出于掾史”[15],《尹湾汉简》及学者相关研究表明,除察举、征辟等途径外,汉代的郡县掾史可以通过积累功次升迁为长吏,进入朝廷命官的行列,并没有如后世那样被排除于官员群体之外,而是作为官员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主官一起构成了秦汉时期的官僚集团。

综上可知,内郡都尉的僚属中地位最高的是丞,秩六百石,由中央任命。其属吏由郡都尉自己任命,可分为两大系统(图1):第一是较为亲近的内廷门下系统,有门下掾等,秩百石。其下属则有干、书佐等,秩佐史。二者之间缺少斗食一级的属吏。第二大系统为外廷的诸曹系统,有功曹、议曹祭酒、主簿等,秩百石。其下则有属,秩为斗食。再下则有书佐、用算佐、干、小史等,秩佐史。百石、斗食、佐史三级俱全,建制完整。总的来看,内郡都尉的僚属在整个都尉系统(包括边地、京畿都尉)的僚属中占有多数和主导地位,王朝内部的安定以及都尉系统的正常运转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他们。内郡都尉僚属的设置模式与中央的内朝、外朝相似。同时,郡都尉府的人员设置与郡太守府几乎相同(只是都尉府的人员数量少于太守府)①——如《尹湾汉简<集簿>》:“太守一人、丞一人、卒史九人、属五人、书佐十人、啬夫一人,凡廿七人。都尉一人、丞一人、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五人,凡十二人。”(第77页),因此郡都尉有时也可以代行郡太守的部分职能。而这一特点早在秦代就已经有所体现。如里耶秦简:“亥朔辛丑,琅邪叚(假)【守】□敢告内史、属邦、郡守主:琅邪尉徙治即【默】Ⅰ琅邪守四百丗四里,卒可令县官有辟、吏卒衣用及卒有物故当辟徵遝Ⅱ告琅邪尉,毋告琅邪守。Ⅲ”[16]琅琊郡尉代行了郡守部分司法和经济权力。由此我们似乎可以推测出:秦代郡尉府的人员设置几乎和郡守府相同(同样,郡尉府的人员数量应少于郡守府)。相信未来出土的秦代简牍将使这一推测得到检验。

图1 都尉郡属吏系统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连云港市博物馆,等.尹湾汉墓简牍[M].北京:中华书局,1997.

[4]罗振玉,王国维.流沙坠简[M].北京:中华书局,1993.

[5] 谢桂华.尹湾汉墓所见东海郡行政文书考述[C]∥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尹湾汉墓简牍综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22- 45.

[6]廖伯源.简牍与制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54 55.

[7] 蔡万进.尹湾简牍所反映的汉代卒史署曹制度[C]∥李学勤,谢桂华.《简帛研究》(二〇〇二、二〇〇三).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273.

[8] 李解民.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研究[C]∥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尹湾汉墓简牍综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75.

[9]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0]谢桂华.尹湾汉墓简牍和西汉地方行政制度[J].文物, 1997(1):42- 48.

[11]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551.

[12]陈直.文史考古论丛[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 464- 465.

[13]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29.

[14]赵世瑜.吏与中国传统社会[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4:12.

[15]强汝询.汉州郡县吏制考[J].中国学报,1913(8):44 -77.

[16]陈伟.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193.

【责任编辑 李美丽】

Subordinates of County Commandery in the Han Dynasty

Zhang Xinchao
(School of History,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China)

The recordation about the subordinates of county commandery in historical records and unearthed documents is analyzed.It is considered that,the subordinates of county commandery and the organization structuring largely imitated the settings of county prefecture,which may have originated in the Qin Dynasty.Its mode is also similar with the inner court and outer court of central authorities.

the Han Dynasty;county commandery;subordinates;rank

K 232

A

2095-5464(2014)04-0491-04

2014- 02- 23

张新超(1987-),男,湖北孝感人,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

① 本文所说的“内郡”是指除边郡、西汉三辅地区、东汉河南郡以外的郡。由于东汉光武帝于建武六年(公元30年)废除郡都尉制度,因此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西汉至东汉建武六年之间内郡都尉的僚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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