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焯生
胡宝凤
胡宝凤(1912—1927年),女,梧州市长洲上湖人。姐妹五人,胡宝凤是老大。父亲去世后,胡宝凤伴随母亲生活,一家六口仅靠家中每年1400斤租谷,惨淡度日。
胡宝凤曾在苍梧县立女子高等小学念书,后因家庭破落辍学。1925年冬,在中共党组织的策划下,设在梧州的广西省妇女联合会在梧州创办了妇女工读学校,招收贫苦妇女和无力谋生者为学员。该学校经常向学员灌输革命思想,使大家懂得,只有推翻不合理的制度,穷人才能有饭吃有衣穿。学员在学校除学习文化知识外,还必须自食其力学会织布、织毛巾和做鞋等3种工艺。
胡宝凤进入妇女工读学校学习时,正值大革命运动汹涌澎湃。在广西中共地委的领导下,梧州的妇女运动蓬勃发展。“到民间去!”“被压迫民族大联合!”“男女地位平等!”“男女同工同酬!”广西妇女联合会提出这些口号,极大鼓舞了梧州广大妇女群众。胡宝凤在党团组织培养教育下,思想觉悟不断提高,由于她在妇女运动中表现突出,每次运动总是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很快成为中共广西地委培养的骨干分子。
1926年,胡宝凤在梧州加入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从此以后,她更加积极参加革命活动,与其他党团员和进步学生一起,上街散发传单,进行演讲,她的家也经常成为革命学生和青年团员谋划革命活动的场所。苍梧县立女子师范学校的团支部书记李素秋,就经常组织青年团员在胡宝凤家里开会。
1926年冬,梧州发生废捐运动。12月19日,梧州大批军警袭击在东学堂参加废捐集会的群众,包围了梧州地委等机关团体,逮捕了中共梧州地委书记谭寿林等5人,梧州中共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胡宝凤所在的梧州工读学校被当局收回校舍,从教室校舍中被赶出来的学员们,仍然在走廊坚持上课,在旷野继续生产。在废捐运动中,胡宝凤得到了锻炼,更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
1927年4月17日,国民党梧州当局出动军警,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胡宝凤机智躲避敌人的追捕,继续进行斗争。后来,因大舅病故,胡宝凤只身前往长洲寺冲吊丧,被人告密。梧州当局派出了众多军警前来围捕她,胡宝凤不幸被捕。
狱中,胡宝凤受尽敌人的残酷迫害,但始终没有吐露中共党团地下组织的秘密。1927年10月7日,胡宝凤被列为头号“罪犯”,与林培斌、李素秋等13人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押到梧州云盖山刑场枪杀。
胡宝凤被枪杀时,年仅15岁,是13个英烈中最年轻的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