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如明矾澄清了香港一池浑水

2014-05-05 21:21佚名
今日文摘 2014年5期
关键词:廉政公署反贪专员

佚名

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曾是一个腐败重灾区。处处乌烟瘴气,没有公理可讲。直到1974年,港督麦理浩决心肃清贪腐,成立独立执法机构廉政公署,缉拿大贪官葛柏,先声夺人,树立了反贪权威。38年间,香港速换容颜,其实反腐无秘笈可学。重要的是敢不敢玩真的!

曾几何时,香港是一个腐败重灾区,有一部香港电影《黑金帝国》讲述的就是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腐败横生,民生凋敝。救护车拉病人,家属少不得送“茶钱”;病人犒劳医院护工,才能得到开水和便盆;消防队员灭火前要收“开喉费”;跑马赢了要给小费;申请住房、开店、入学及各种公共服务,必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否则永远在等待中。街上跑着贴着特殊标识的黑社会汽车,那是车主贿赂九龙交通部的标志,如果违法,警察见了标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司法尤烈,受贿的警务人员包庇“黄赌毒”,盗版猖獗,社会治安走向崩溃。

当时的香港人口剧增,经济发展迅猛,社会资源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市民为了及时得到政府的服务,只好走后门,于是“茶钱”、“黑钱”、“派鬼”等各种替代贿赂的名堂应“需”而生。久而久之,香港市民把索贿受贿当成生活的一部分。

置身“处处陷阱,没有公理可讲”的社会中,“到处乌烟瘴气”是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执行处处长郭文纬用来形容当年香港的腐败之词。

当时,香港政坛最大的弊端就是贪腐,而警方的严重贪污更是引起了民众极大不满。

1973年,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430多万港元解释不清的财产,紧接着,葛柏逃至英国。葛柏潜逃使香港蓄积已久的民怨爆发。学生在维园举行集会,批评政府处理贪污失误,集会获得数千名群众的响应。他们手持“反贪污捉葛柏”的横幅示威游行,要求政府乱世出重典,缉拿葛柏,整顿吏治。

副按察司百里渠授命组织调查委员会。百里渠在调查报告中建议:“成立反贪机构,其须脱离警方独立,以挽回公众信心,否则政府永远置于被民众质疑与声讨的对象。”

廉署成立之初制定了三管齐下的反腐战略——法律打击腐败、预防控制腐败、教育绝缘腐败。政府向市民承诺,廉政公署要开创一个廉政时代。面对无孔不入的腐败,相当一部分市民对此重诺下了断言,肃贪倡廉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1975年初,葛柏被引渡回港,入狱4年。这一行动打破了香港社会评价廉署“敢打苍蝇,不敢打老虎”的说法。从那时起,市民降至低点的对政府及司法制度的公信力,开始回升。

38年前的香港,腐败被市民接受为生活中的一部分。“打击腐败”,曾被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现在,已成立38年的廉政公署在香港拥有了超过99%的支持度。任何民众遇到贪污索贿,都可以到廉署的24小时举报中心,或者七个分区办事处举报贪污。

廉署365天不分昼夜接举报

2011年,香港全年接获的贪污举报大概有4000多宗,即平均每天要处理十多宗举报。廉署的规定是48小时内要对这些举报进行处理,那么几乎24小时都会接到举报的廉署究竟有多少人员在幕后工作,又是否处理得过来?

对此,香港回归后的第六任廉政专员汤显明深有体悟。他说,这一运作的实情是一年365天,“白天夜晚都会接受贪污的举报,每日工作日有规定,每天9点15分全部执行处高级的同事,一起处理过去24小时收到的举报。”

“这种决定首先包括处理个案的投诉,要看是否有贪腐有关,如果跟贪污没有关系,就不会处理也无权处理;若然一个说法很空洞,且没有联络地址,也没有办法获得更多资料,就未必可以处理。”不过,大概平均有70%多的投诉,是能容许廉署跟进的。

在香港,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话叫做“香港胜在有ICAC”。生活于亚洲最繁华也是廉洁的城市之一,香港人呼吸着自由、公平和清廉的空气,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个独特的机构。

有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为证——133个国家和地区中,香港,居14位,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郭文纬总结这一良好国际形象的原因是:有一支非常专业的队伍。要想成为廉署职员,仅实习期就需两年半。培训、实践、考核全部通过才能过关。因为这关系到反贪的质量。再有就是廉署官员亲朋财政全公开。廉署政治地位和治理的特权。三管齐下的模式。廉署24小时的投诉机制(有一支快速反应队随时待命)以及反贪七要素,即:政治决心、足够资源、完善法律、公众支持、高薪养廉、专业人才,使命感。

这38年以来,与当年腐败被市民接受为生活的一部分相反,零容忍几乎成了市民生活的一部分。市民对腐败已经是全民得而诛之。在初期举报人中,匿名占了60%-70%。如今,具实名举报的人已达75%,而且都自愿配合调查。

香港媒体有诗评价廉署说,“如明矾,澄清了香港一池浑水”。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诠释法制社会“就是大家做事守规矩”。也许用一个细节,可以反映香港人遵守法制社会的规矩。比如港口,只要书写了“严禁垂钓,否则被检控”字迹,就如剑一样能斩断这里所有钓竿。

请“喝咖啡”:避免

面对面的抗衡

在生活节奏急促的香港,能够坐下来喝杯咖啡,自然是一件赏心乐事,但是很多人避之不及的,就是被廉政公署请喝咖啡。

在香港,几乎无人不知廉政公署——反贪倡廉的急先锋。廉署查案,经常先请有关人士“喝咖啡”。

话说廉署刚成立不久时,从英国引进了一批资深的警务人员,由于文化关系,他们在邀请证人或者是嫌疑人进行调查时,都会礼貌地先问上一句“要不要喝杯咖啡”。

久而久之,廉署请“喝咖啡”成为协助接受调查的代名词。甚至有了一些令人闻之色变的味道。不过廉署请“喝咖啡”究竟味道如何,完全取决于喝咖啡人的心情。

因为“喝咖啡”不会给人有很强的冲突性,在心理上固然避免好像是面对面的抗衡。而被请喝咖啡的人,亦有缄默权,若然不说你也没办法逼他一定说。

不久前,香港廉政公署约请香港最大地产集团新鸿基地产的两位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和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喝咖啡”。而就在2012年年初,香港廉署还请前特首曾荫权“喝咖啡”。

廉署从未有过领导

“递条子”事件

香港廉政公署最重要的一点是独立、不受任何人的管制。由此,廉署令内地媒体和网民最好奇的是,除了听特首的话,会否出现“递条子”的情况。

根据《廉政公署条例》,廉署必须接受任何贪污投诉,并不可以因为金额问题而不进行调查,或只是挑选处理某些投诉。至于贪污举报,是否会因为有人“打招呼…递条子”而不予调查,廉署人员甚至廉政专员没有权力撤销调查,除非得到“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的通过。

曾历经廉政公署成立之初,香港贪腐成风的岁月的廉政专员汤显明,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在廉署5年,可以很简单、很坚定、很明确,没有,不会有,我也不相信执行处的人有这样的胆量,去将一件应该做的事不做,ORC(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不会容许,执行处做任何案件,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独立做完,有其他人知道,它是要经过集体的讨论,只要任何一个人来拉一拉那个警钟,想令人们不做当做的事情的人,就会非常麻烦。”

汤显明称,在查特首曾荫权案件时,与被查者有私人关系的专员须回避,廉署不会对某个行业或某个社会地位的人特殊照顾。

(唐欣怡荐自《经济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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