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泱泱
(作者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传媒大学2010级博士生。因版面所限,本文相关注释详见网络版)
马克思、恩格思、列宁、毛泽东等革命领袖的有关论述,以及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这些无不说明:我们强调网络新闻传播要体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元素之一——“双为”方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是题中应有之义。
近35年来,我党党员队伍力量壮大,经济实力、财力大大提高,科技手段大大丰富;但新时期也给我们谈“双为”提出了主观努力和客观环境方面的新挑战。有些在新时期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对共产党与人民群众间的鱼水关系缺乏切身感受,片面强调“专家治国”,把百姓单纯视为管理学上的对象。有些干部对普通人民缺乏感情,更缺乏处理基层复杂事务的能力。隐者,如前几年“效率”与“公平”孰重孰轻的争议;显者,如近年来,规模可观的上访人群经常出现,时有耳闻的群体事件多地发生……其部分原因都在于此。“双为”的主观努力确实不够。再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各类生产要素纷纷打破单位、地域、城乡、所有制的界限,在竞争,在流动,在分化,这既增添了社会活力,又加剧了人民内部矛盾。面对多样、多元、多变的利益格局,“双为”的客观环境确实不容乐观。
当今社会,市场、科技、传媒三者互动。传媒应在主观努力和客观环境方面更加有效助力“双为”。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集团化、产业化浪潮中,一方面提高了效率,壮大了实力,另一方面也因强调经济效益而存在高端化、城市化、富人化的现象,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及其他弱势群体被边缘化了。几乎与传统媒体集团化、产业化同步,新兴媒体——网络蜂起。“现在,我国互联网网民将近6亿人,手机网民有4.6亿人,其中微博用户达3亿人。”这些人中,多数是基层群众,即所谓“草根网民”。这些人传播的信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有利于媒体坚持“双为”方向的。
较之报纸、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网络新闻传播的容量更大、速度更快、内容更新、形式更活、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正因为“容量更大”,网络新闻传播就不可能只顾及高端、城市、富人,而必然要顾及低端(基层)、乡村、穷人(弱势群体)。网络新闻传播的特点之一决定了它为当今社会大多数人服务。具体到今日中国而言,即“双为”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网络新闻传播在媒体与受众之间建立起了民主、平等、共享的关系。这也是网络新闻传播的特点之一。一方面有这种“关系”存在,另一方面党和政府在推动有关机构和人员发挥这种“关系”的积极作用,所谓“走网上群众路线”,让传统的群众工作方法从“面对面”(相关人员当面交谈)转向“键对键”(相关人员用键盘在网上交流)。我们所说的“双为”随之出现了新气象:
——过去无效的,现在有效。如:我国网民和在国外华人用网络反击西方某些媒体对西藏拉萨“3·14”事件的歪曲报道。
——过去不合时宜的,现在势在必行。如:“5·12”汶川大地震后的网上信息公开带给人们的思考。
——过去不可逾越的,现在自然突破。如:赵振晌、孙志刚案件促成有关新旧法规的立废……
重提这些例证,也许能进一步从整体上回答我们所说的“网络新闻传播须‘双为’必要且可能”。
在我国近6亿网民中,有相当一部分网络化生存、网络化生活成为常态。其中一些志趣相投、利益相关者不分地区和行业,更不分岗位和家庭,在网上组成一个个带有一定标识的社会群体(即网上说的“群”“圈子”),随时随地联系互动,讨论现实问题,评判中外社会,影响公共事务,干预突发事件,重塑媒体格局,改变舆论生态。在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蜂起的今天,谁还能否认网络已成为兼具信息发布功能、舆论传播功能、社会动员功能的聚合器呢?谁还能否认网络新闻传播在挑战现行社会管理模式、冲击现实社会秩序方面大有隐忧甚至会带来舆论引导危机、信息安全危机呢?即便仅论应对“隐忧”,即仅探讨在网络新闻传播中如何把其积极作用发挥到最大,把其消极作用限制到最小,答案之一也是讲“双为”方向。不强调这一点,网络新闻传播就难免仅重视为网上的“群”和“圈”服务,而漠视为包括这一“社会群体”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