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民航局对79家通用航空企业补贴2.1亿元,这是年内第二次对通航企业进行补贴。加上5月的3.9亿元,2013年内民航局对通航企业累计补贴金额已达到6亿元。尽管补贴额度巨大,但多数通航企业目前仍未能实现盈利,生存还主要依赖补贴,整个行业尚未形成明晰、稳定的盈利模式。
根据2012年底民航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制定的《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每年国家都将从民航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通航企业开展通航作业、飞行员培训以及完善通航设施设备等。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作业合同、飞行员培训合同等,由民航局审核后,依据通航企业相关生产统计数据及飞行员执照培训情况,分别给予作业补贴和执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