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融资研究

2014-04-29 01:04钟刚琼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融资

钟刚琼

摘 要 本文从黄石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的角度出发,对黄石市目前的矿区的废弃地复垦的融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即土地储备融资模式、社会投资管理模式以及政策性金融的投资模式。

关键词 复垦 工矿废弃地 融资

由于历史上对黄石市工矿区的过度开采,导致黄石市境内遗留下大量的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或者属国有矿山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已经成为黄石市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目前,黄石市工矿废弃地面积约21万亩,地貌破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恢复治理任务艰巨,加快黄石市工矿废弃地的综合开发利用迫在眉睫,初步估计共需要资金达到20亿元。本文从黄石市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的角度出发,对国内外关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进行了相关的融资研究,提出了相关废弃地的融资措施和建议。

一、国内外关于工矿废弃地复垦融资的研究

(一)国外矿区废弃地复垦融资模式的研究

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国外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就已经进入了科学管理与复垦的时代,但是由于发达国家的各个国家的自然状况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异,并受到土壤条件的影响,形成各自的复垦融资模式。美国人实行了是一种复垦执行保证金的制度,具体含义是在企业在得到采矿许可证以前,企业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资金和资产作为矿区土地复垦的保障金,并随后存放在相应的管理机构。具体的有关复垦保证金的数量通常是在根据最坏的情况下,完成矿区土地复垦所需费用的预算,一般的要求是执行保障金的数量要大于实际的复垦费用。除了企业要缴纳土地复垦的保证金以外,美国还设有矿区废弃地的复垦基金,目的就是确保复垦的保证以及制度的执行。德国的复垦融资方法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明确表达了企业在开矿的过程中要承担治理环境和恢复生态的责任。治理环境的成本大概占到总成本的10%左右,但是具体的煤炭价格的差额费用由政府来承担。澳大利亚采用的模式是针对废弃老矿区建立复原基金以及建立废弃矿区的信托基金。目前国外针对矿区的复垦融资建立了完善的复垦制度及相关法律,并建立了复垦保证金制度及其相关的配套措施,加以完善的科学组织的管理并鼓励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商业化的运营机制,使用上述制度和措施来保证矿区复垦的顺利进行。

(二)国内废弃工矿的融资模式研究

我国目前矿区废弃土地复垦的资金的筹措的主要方法是:对于矿区的生态环境的治理项目由省部级国土资源厅统一安排,复垦所需要的资金由政府统一安排。但是政府来自于矿区开采的相关税费中,目前是以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区、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为主。由于我国目前的煤炭资源税的长期偏低、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年限很短,难以积累充足的工矿废弃地的复垦资金。在上个世纪的1988年《土地复垦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废旧矿区的复垦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颁布的规则之中缺乏实质性的规定,对具体操作的细节并没有深入的涉及。200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通过省或者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返还占用林地所在的县和市级财政,用于恢复造林的比例不得低于80%。但是该项法则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真正落实到废弃矿区复垦的资金是要大打折扣的。2007年省市各级政府明确了按照矿产资源的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筹集治理废弃矿区的想法。在2007年,我国对于那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缴纳相关费用,不断的完善和统筹安排资金,集中的用于因开发活动破坏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总体来看,我们国家的废弃矿区的复垦的资金筹集问题正面临着全方位的改革和完善。 2012年,国土资源部选取十个省份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鼓励运用市场化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

二、黄石市对废弃矿区的复垦所目前采取的措施

在废弃矿区上栽种大量的植被是最常用的复垦方法。黄石市针对旧矿区的复垦建立了相关的试验区。通过试验区的建立主要是为探索废弃矿区复垦的具体措施以及细节问题。通常对于废弃矿区而言,土壤的污染是比较严重的,通产采用生物改良土壤的方法来进行在试验区内要考虑具体所要种植的物种,通常这种植被的选择原则主要有生长快、产量高以及适应性强等特点,另外除了要考虑经济价值的高低,更主要的是品种培肥土壤、稳定土壤以及能够控制侵蚀和减少污染。在试验区内对于大面积的沉陷区域形成的非积水的丘陵地貌,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修整,对于那些未沉稳的土地也可以采取超前复垦。

另外除了建立一定的生态试验区外,还可以进行一定的招商引资,把废弃矿区的土地经过核实的改造后,变为合适的工业和商业用地,先储备后出让,这样既可以带动黄石市的工商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以解决废弃矿区土地融资问题。

三、黄石市废弃矿区复垦的融资模式的探讨

(一)土地储备融资模式

通常来说废弃矿区复垦后的最终用途确定了最终的融资模式。对于经过复垦后,可作为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建议通过土地储备中心,将地块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申请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土地储备贷款进行收储,待地块完成土地平整,满足出让条件的,予以出让,这样既可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亦可增加土地出让供应量。

(二)社会投资管理模式

废弃矿区在复垦后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话,也可以将土地复垦作为工业以及商业开发企业获得开发土地资源的附属条件,利用招商引资政策,吸引社会资本的積极参与,利用工商行业的融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已有的废弃矿区的融资问题,这种废弃矿区的融资模式就被称为社会投资管理模式。只要废弃矿区的土地复垦项目能够形成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就可以引入大量的民间借贷的资本进入该项目,这样可节约政府的投资成本,增加社会投资的效益,确保社会投资能够更好的实施。

(三)采用政策性金融的投资模式

如果废弃矿区要复垦成农田、林地和相关的公共生态绿地、公园等,由于要考虑到市民的福利性政策,就不能采用土地储备融资和社会投资的模式进行融资。结合黄石市发展政策,要做到“生态立市”,对废弃矿区开垦成农田、林地和相关的公共生态绿地、公园的,可以采用政策性金融的投资模式。所谓的政策性金融就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政策为目标,政府或者其他的公共金融制度和体系及其相应业务活动的总称。具体模式可为:政府授权融资平台进行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与融资平台签订委托代建协议,融资平台进行工矿废弃地的整理,并利用政府委托代建协议项下产生的收益和权益提供质押担保,向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四、小结

本文从黄石市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的角度出发,对国内外关于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进行了相关的融资模式进行研究。从目前黄石市生态立市、产业的角度出发,对黄石市目前的矿区的废弃地复垦的融资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具体意见包括土地储备融资、社会投资管理模式以及采用政策性金融的投资模式。

参考文献:

[1]王志芳.煤矿区林业复垦融资机制研究.博士学位论文[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08:35.

[2]王佑辉,许 颖. 矿业废弃地复垦投融资体制创新[J].环境经济,2006.09:32.

[3]林惠琴.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矿山复垦[J].福建水土保持, 2004, (3): 40-43.

[4]韩杰.我国矿山环境破坏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工程科学,2005, (9): 39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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