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铜
虽然论文已经从哲学的高度、数学的高度、几何的高度,解决了化圆为方问题,但是还有一些人们怀疑的不清楚的问题,特别是尺规作图问题,等等,需要做进一步地说明和论证.
一、在哲学上、几何上,我已经解决了化圆为方问题
1.在哲学上,哲学只是回答,化圆为方可不可能的问题.可能就是可能,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早在1831年,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里说,化圆为方是不可能的,是个永垂不朽的问题,是伪命题.我现在化圆为方成功了.这说明,我在哲学上已经推翻了哲学的化圆为方不可能的神话,使化圆为方这个伪命题,成了真命题.
2.在几何上,我也取得了化圆为方的成功.几何是数学的一个分支.几何论证问题,首先在于审题.对于化圆为方这个几何问题,正确的审题是:把圆和方划分成相等的或者可以证明的几何的形或者块,然后证明各个几何的形和块相等,最后得出它们相等的结论.
至于把它们划分成什么样的几何的形或者块,是扇形还是弓形,是三角形还是尖角形,还是月牙形,是不能预先限制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形而定.笔者在证明化圆为方的时候,采用的几何图形是半圆形(半圆规),用这个半圆几何图形来解化圆为方这个几何问题,是正确的几何解题思路和方法.
而数学家怀疑我用的半圆规这个几何工具,也就是怀疑半圆这个几何图形.这种怀疑是没有几何依据的.
二、关于尺规作图问题
1.圆规的定义
圆规的定义是:画图时作圆的工具.
圆规不是天生的,而是人造的.造什么样的圆规,是个哲学问题.
哲学,在两千多年前,称作形而上学.所谓形而上学,是指形而上的东西,是超乎形的东西.那么,对于圆规的定义来说,就不能有形状的限制.如果要受形的限制,那就应该受到圆的天性的限制.而圆的天性就是圆形,而不是两只脚的怪物.
我解化圆为方的时候,用了半圆规这个几何工具,这既是符合哲学的,又是符合几何学的,还符合圆规的定义的.而且,这个半圆形规,还具有圆的天性.
2.尺规作图的问题
古希腊人认为数学的精髓在于:基本假设越少越好,推出的命题越多越好.对于作图工具,当然是越少越好.根据《几何原本》第三条公设:以任意中心和直径可以作圆.数学家就得出了作图工具只能是直尺和圆规的推论.他们认为,直尺和圆规是最少的两样作图工具.
事实上,在这里,数学家犯有两个错误.一是,直尺和圆规是最少的两样工具.殊不知,我今天所用的工具,只是一件工具——半圆规(我称作尺规)而已.我的这个一件工具——尺规(半圆规),比他们的两件工具——直尺和圆规还要少.所以,我这一件工具,才是最少的工具,才真正符合最少工具这个哲学定义.而我这一件工具,还解决了化圆为方的问题.他们的两件工具还没有解决化圆为方问题.所以,这不能不说,他们犯了个错误.
第二个错误是什么呢?根据《几何原本》第三条公设:以任意中心和直径可以作圆.数学家就推出作图工具只能用直尺和圆规.我认为,这个推论也是错误的.
这个推论的错误在于:因为我不需要圆规,同样可以作圆.只需要将直径的中心定为圆心,将直径对折得到中心和半径,将中心固定,让半径旋转即可作圆.根据工具越少越好的原理,就不必要再用圆规了.或者说,用直尺,就可以作圆.具体作法是,将直尺的一端固定为圆心,将其另一端旋转,即可作圆.因为工具越少越好,所以,圆规就多余了.
居然圆规是靠旋转作圆的,那么,我当然可以让直尺旋转作圆啊.
那么,根据第三条公设,我得出圆规多余的结论.对不对呢?这是第三公设错了,还是我的推论错了呢?
其实,这第三条公设没有错,我的推论也没有错.而是数学家的推论:只能用直尺和圆规作图,错了.
那他们是怎么错的呢?
根据第三公设,以任意中心和直径可以作圆,可以推出,直尺和圆规可以作图的结论.但这不是作图的唯一方法.数学家的错误,是把这个可行的方法,当作了唯一的方法.把这两样可行的工具,当作只能采用的工具.所以,是数学家错了.这是逻辑上的错误.
三、关于规矩数问题
1.规矩数里,数学家犯了一个错误
规矩数的规指圆规,圆规作出的图是圆弧或者圆周.在数学王国里,圆规就是用圆弧和圆周来存储数据的.规矩数中的矩指直尺,直尺作出的图,是直线.在数学王国里,直尺就是用直线来储存数据的.
为了表达更准确,我把规矩数中圆规代表的数,称作规数,把直尺代表的数称作矩数.这样,因为圆规只能作圆周,所以规数就只能表示在圆周上.因为直尺只能作直线,所以矩数就只能表示在直线上.规数和矩数以及它们合作产生的新数据,统称规矩数.
值得注意的是,圆规是不能作出(画出)半径或者直径的,半径和直径只能由直尺画出的.所以,半径和直径只能是直尺的数,是矩数.数学家在这里犯了个错误,他们认为,圆规是用半径或者直径来储存数据的.或者说,数学家想当然的,并不是理论证明了的,把半径和直径当作了圆规储存数据的地方.这是数学家的错误,并不是规矩数的错误.
2.关于弧度的秘密
其实,圆周的旋转或者滚动,早在17世纪就产生了,这是数学史上的一个秘密.因为弧度点,也就是等于半径长度的那段圆弧在圆周上的那个点,早在17世纪随着弧度制的产生就产生了.这个点是怎么产生的呢?就是圆的旋转或者滚动产生的.这个秘密人们一直不敢捅破.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数学家把圆规限定为两脚规造成的错误.
3.关于π的问题
数学家说,π不是规矩数.他们说π是超越数.这又是数学家的一个错误.
众所周知,π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圆周.圆周的产生,是因为圆规.没有圆规,就没有圆周,就没有π.圆规画一个圆周,π就产生了.所以,π是圆规画出的数,理所当然,π是规矩数.
总之,数学如果接受了半圆规,规矩数也就正确了,π也就是规矩数了.有了新圆规的参与,数学新的视野就打开了.那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那是一个广阔的天地!
我就是接受了半圆规,正确认识了规矩数,一举解决了化圆为方这个千古难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