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基础型发展,国民信息化过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国民参与到网络活动中,互联网也为网民提供了信息共享的平台,使得社会的资源可以通过网络途径实现有效配置。2011年我国积少成多的微公益理念出现了井喷式发展,呈现出“免费午餐”、“多背一公斤”、“一次转发一瓶水”、“给孩子价格菜”等微公益活动,使得公益活动日渐大众化、草根化、迅速传播化。本文旨在通过对践行微公益理念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优秀NGO进行深入探讨,探究国内NGO新发展的特色模式。
一、微公益理念释义
微公益事件日益增多,随之微公益理念不断升温。联想微公益大赛给微公益理念下了很好的定义:1.鼓励大家发掘身边的社会需求,并把爱心付诸行动;2.借助微博等网络创新平台,吸引更多人关注身边的公益;3.微公益重在行动,贵在人人参与,鼎力支持微公益实干者,让他们的公益行动更有力量。本文将重点放在对微博等网络创新平台利用的探究。
在2013年4月20四川雅安市芦山地震后,新浪微博公益、青少年发展基金、壹基金、腾讯公益等多家NGO通过互联网发起了公益救灾募款,参与者有各大企业、社会名人及普通民众。
在微公益理念下,国内NGO 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倡导公益生活理念,突破传统的发展困境:1.公民参与的基础较为薄弱;2.机构之间独立运作,缺乏合作渠道的建立等。在此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1.提高公益项目运作资金筹集效率;2.畅通行业内部合作渠道,公益资源共享;3.提高志愿者招募质量、数量,同时降低招募成本;4.高效、透明配置善款等资源,提高帮扶受助者的质量以及速度;5.建立自身公益品牌影响力,为机构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二、微公益理念催化国内NGO发展
我国正处于“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转型时期,NGO作为资源配置第三方,可以帮助资源再次分配,进一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本文对重点调研对象(在践行微公益理念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国内NGO典型)“定点观察,深入解剖,细致总结”,从网络平台的利用对NGO项目运作资金筹集效率、志愿者招募效率、机构公信力等维度,探索国内NGO在微公益理念下借助网络平台倡导公益生活实现跨越式发展这一新模式。
首先是提高项目运作资金筹集效率。由于国内NGO在本土扎根比较弱,项目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赖于政府款项以及企业捐赠。践行为公益,通过微博等创新网络平台,将普通网民纳入资助人行列,积少成多,大大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这无疑解决了NGO立足的一大难题。
其次是提高了志愿者招募的效率。由于国内NGO起步晚,发展不充分,导致该行业从业人士酬劳待遇较低,因此NGO的发展离不开庞大的志愿者团队。利用网络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消息,能突破空间上的缺陷,挖掘更多潜在志愿者,保证项目志愿者质量。在对NGO做个案调研时我们发现在校大学生是志愿者的主要来源。
再者便是提高了机构公信力。NGO作为一个公益性行业,其道德风险很高。因此财务、项目等事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显得尤为重要。运用网络平台实现机构透明式运作对于机构公信力的提高是上好选择。
三、微公益理念下NGO发展路径探讨
据了解,国内NGO面临的发展困境可归结为以下原因:1.过分依赖政府有限的补贴;2.缺乏社会公信度,直接导致链接社会人财物等资源能力不足;3.自创性的服务收入过低,难以维持机构日常运转。正因为如此,国内NGO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但随着微公益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使得网络平台成为NGO 发展一个新机遇。那么国内NGO如何践行微公益理念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1.充分运用微博等创新网络平台。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而国内NGO机构一般开设在项目点(一般都靠近服务对象所在地,而很多项目点都远离市中心),从信息接收到信息传播都相较一般企业而言滞后很多,因此网络渠道的运用对NGO的发展必不可少。当下就四川省内而言较好运用微博等创新网络平台的NGO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紧张、志愿者紧缺、信息闭塞、社会影响力有限、政府购买服务不够等困难,逐步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2.打造民族公益品格。微公益理念宣扬的重点之一便是积少成多,众志成城。当下我国对NGO的管理制度处于滞后阶段,同时社会转型中基本价值与制度构建的双重缺陷影响NGO的发展,体现在现行法规和政策上较为严格的制度限制,另一方面行性法规和政策对NGO的基本体制、制度却没有具体明确的要求。国内公民对公益缺乏一个普遍性、正确性的认识。而微公益理念的宣扬有利于国民对公益的理解,同时也为国民参与公益创造了机会。一方面与中国梦的实现不可分割,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国内NGO的发展培育肥沃的土壤。
3.加强机构自身建设,塑造机构品牌影响力。NGO作为一个高道德风险的特殊行业,其公信力塑造有利于提高机构社会影响力。“郭美美事件”的曝光在公益界是一个偶然事件,背后也有一定的必然性。国内NGO应充分运用新媒体渠道实现透明式发展,加强自身服务的专业性,并通过有效渠道适当宣传机构,提升机构社会影响力。
四、结束语
毋庸置疑,我们要积极乐观的看待NGO在国内的本土化成长。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健全的阶段,而这个过程是急不来、慌不得的。NGO机构本身应该牢牢紧跟信息化社会的时代潮流,充分践行微公益理念,通过微博等网络创新平台实现透明式发展,在培育民族公益品格中實现机构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互联网状况,2010.
[2]朱虹,解码微公益【J】,社会管理,2013.
[3]王继勇,《建立高校第三方微公益平台的初步分析》, 经济视角【J】,2012.
(作者简介:西南财经大学 人文学院)
作者简介
杨璐柳婷(1993.03—),女,汉族,浙江丽水人,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