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6504.56亿元。其中,中央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8129.4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00.7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3110.84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从政府层级看,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1.78万亿元、4.84万亿元、3.96万亿元和0.31万亿元。可以看出,市级和县级的地方债务尤其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