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体系、激发活力、提高质量,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

2014-04-29 00:44周俊
江苏教育研究 2014年21期
关键词:办学职业发展

周俊

编者按:“职业教育是经济发展的秘密武器”的论断已被世界公认。新世纪以来,国务院、教育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顶层设计有力,先后颁布了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文件数十个,引领、规范、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在大力发展到加快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大会召开之际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更是党和国家及人民智慧的结晶,为我国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理解《决定》精神,本刊近期将登载职教界专家的《决定》解读类文章。职教界资深专家对《决定》见仁见智的解读条分缕析、擘肌入理,会让我们眼前一亮,探寻到实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设计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宏伟蓝图的法宝。

摘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供了可行举措,指明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向。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须做到:正视存在问题,把握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目标”,完成四大任务;纵向贯通、横向渗透,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六大举措齐头并进,整体激发办学活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提升保障水平,强化组织领导。

关键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解读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C-(2014)07-0005-07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国务院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决定。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如何依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是新形势下现代职业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拉开了新版中国职业教育的序幕,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决定》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五方面提出了25条策略,从体制机制、路径举措等方面为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正视存在问题,把握总体要求

现代职业教育强调教育的现代化、国际化、社会化、系统化、产业化以及受教育者的终身发展。

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渐进的,作用也是逐步显现的。《决定》认为,目前职业教育处于快速发展中,对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整体来看,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结构不尽合理。不少地区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偏小,普职比未能达到大体相当的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比例偏低;中职与高职未能有效衔接;普教与职教未能有效沟通;社会力量兴办的职业教育比例偏低;办学主体单一,投资主体和投资形式未能做到多样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规模不大。

二是质量仍然偏低。由于多种因素影响,职业教育的质量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还存有差距。学生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是办学条件薄弱。不少地区政府投资还没有完全到位,社会力量投资积极性还不高,不少职业学校发展还面临着师资不足、资金不足、设备不足的困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尚存较大空间;信息化教学条件、教学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建设和强化;实验实训设备的配置水平与企业技术进步要求还不太对应。

四是体制机制不畅。职业教育未能得到社会各界广泛重视,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活力还需强化;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行业指导机制、第三方评价机制等都有待建构和完善。

(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须把握的总体要求

一要确定科学的指导思想。《决定》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这一指导思想突出一个“指导”,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三个坚持”,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三个适应”,即适应技术进步的需要,适应生产方式变革的需要,适应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两个改革”,即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两个作用”,即政府的作用、市场的作用;“一个加快”,即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个深化”,即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从而实现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的。

二要坚持加快发展的基本原则。第一,“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原则。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新形势下政府作用的核心是“保基本、促公平”。围绕这一核心,政府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营造制度环境;二是制定发展规划;三是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四是加强规范管理;五是加强监督指导。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离不开市场的引导。《决定》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重点做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工作,达到“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的目标。第二,“加强统筹、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需要整体统筹和分类指导。《决定》提出要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改变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情况;要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决定》特别提出,要强化省级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从而激活职业教育的产业属性;要从“大职教”理念出发,推动公办职业教育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共同提高。第三,“服务需求、就业导向”的原则。职业教育是将学生导入工作体系的教育,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职业培训,都必须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航标,将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培养和提高青年的就业能力上。《决定》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目的出发,提出“五个对接”,即“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五个对接”既彰显了职业教育的特质,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第四,“产教融合、特色办学”的原则。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遵循“产教融合”的原则。《决定》明确了三点,即“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离不开职业学校的特色发展。特色是职业教育保持旺盛、持久、不息生命力的根本,职业学校必须走特色办学之路,坚持“别具一格、与众不同”战略,努力培植自己教育教学的独特个性。第五,“系统培养、多样成才”的原则。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坚持系统培养的原则,强化两个方面的衔接和沟通。一是搭建好中高职紧密衔接的“立交桥”,使中职与高职成为一个整体,让学生接受中高职一体的系统教育;二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通过资源共享、课程渗透、学分转换、成果互认、招生改革、贯通培养等路径,改变职教与普教“老死不相往来”的现状,使学生能够在多样化选择中多路径成才。

二、围绕发展“目标”,完成四大任务

《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国家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设计的战略目标。

《决定》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核心内容就是建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一体系在内容上具有五方面特点,即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等。在质量上达到两个“要求”,即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要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的教育体系。这一体系外部具有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服务性,具有产教深度融合的时代性;内部具有与其他层次教育、其他类型教育相衔接、相沟通的协调性,具有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人本性。“适应发展需求”,就是职业教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接,特别是与产业结构的变迁、经济结构的调整相吻合。“产教深度融合”,就是校、企要在现有基础上合作教学,协同育人。“中职高职衔接”,就是搭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使想学习的学生有升学的机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就是要改变职教、普教相分离的状态,使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在知识、能力的培养上相互关照,相互贯通。“体现终身发展理念”,就是既要让学生通过学校学习掌握一技之长,能顺利就业创业,同时又具有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知识、能力,特别是自主学习能力和探究能力。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所要求的“中国特色”,是指现代职业教育具有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相衔接、相配套、相协调的特质。就现代职业教育而言,其“中国特色”应体现在这样几个具有鲜明国别特点的举措方面,即坚持五个“对接”、深化产教融合、聚焦内涵建设、扩大优质资源、服务教育公平、推进综合改革、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世界水平”,就是要求职业学校培养的人才要达到世界职业人的标准和水平。其中,首要的就是指所培养的人才具有健全的人格、良好的职业素养,符合职业人的基本要求;其次,是指具有与现代专业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作能力。

要实现《决定》提出的战略目标,必须努力完成四项任务。

(一)“结构规模更加合理”。《决定》提出合理的规模结构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中职和普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二是高职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三是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保持相当规模。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吸引力,争取招生规模在整体上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到2020年,在校生人数要达到2350万人。

(二)“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决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调整区域布局;二是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三是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现代职业教育来说,一要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二要重点提升好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需求。

(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就现代职业教育而言,办学水平提高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二是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三是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四是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此,必须做好两方面基础性工作:一要建设好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二要建成一批世界一流的职业学校及骨干专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

(四)“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优化的发展环境,就职业教育自身而言,标志主要是四方面:一是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二是政策法规更加健全;三是相关标准科学规范;四是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从全社会来看,优化的发展环境,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健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政策;二是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纵向贯通、横向渗透,构建现代职教体系

职教体系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首先要构建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统一的、完整的、逐级的、通畅的,能够让学生“实习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体系。

《决定》从构建完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出发,分别对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等提出了相应的发展要求。中等职业教育要做好巩固提高发展水平的工作;对于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三个不同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要创新发展;从事普通本科高等教育的学校要逐渐转型发展。

《决定》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要求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多种招生办法,为中职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条可选路径;要求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和社区教育等四个领域健全中高职贯通的考试招生办法;要求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要求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决定》高度重视继续教育,要求“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要求从“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于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角度出发,面向社会各个不同人群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特别提出,要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要创新农学结合模式,要重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四个层次中,中等职业教育处于基础层次,也是最为重要的层次。《决定》从中等职业教育的现状出发,提出“巩固提高”发展水平的要求,并明确了四点举措。一是做好招生工作,落实好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二是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形式,整合办学资源,拉长短板,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三是推进县级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在五个方面进行对口合作,即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四是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同时,《决定》还要求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决定》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容、目标、举措和相关政策要求。这些举措不仅使搭建中高职“立交桥”的路径更加清晰,更加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且使职业教育的内涵进一步深化,教育的对象进一步扩展,教育的形式进一步丰富,教育的模式进一步创新,有助于现代职业教育大教育观的确立及丰富完善。

四、六大举措齐头并进,整体激发办学活力

办学活力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最为重要的发展动力。如果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能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通达的就学通道,那么能否达到加快发展的目的,主要还取决于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应该说,目前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基础客观上还是雄厚的,无论是社会力量的办学愿望,还是办学必需的各种资源条件;无论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力度,还是行业指导职业教育的热情,都是较为有利的。也就是说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土壤是十分肥沃的,参与发展的潜力是十分巨大的,关键是用什么样的政策去引导,用什么样的举措去激发。

《决定》立足于职业教育多主体实际,立足于整体开发职业教育参与潜力的目的,立足于多样化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宗旨,从办学主体、企业参与、行业指导、学校制度、集团拉动、鼓励技术创新等六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一)“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决定》提出了四种创新民办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一是探索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办学投资形式;二是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使“市场引导”的原则更加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教育资源。为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政策。还要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二)“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决定》从引导和激励两方面提出鼓励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具体举措。一方面,要求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要求企业将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另一方面,《决定》从税收、购买服务等方面提出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举措;提出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可享受税收等优惠。另外,《决定》还要求政府要多种形式地支持企业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

(三)“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决定》提出要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要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一方面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另一方面,对行业组织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履行四个职责,即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四大职责;二是建立两个制度,即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定期发布就业状况制度。

(四)“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是激发办学活力的重要内容。《决定》依据职业学校制度现状,提出了完善的内容。一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四方面的自主权;二要依法制定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三要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会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四要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五要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六要建立校企人员相互兼职制度;七要健全体现职业院校办学特点、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五)“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职教集团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重要体现。为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决定》提出了相应举措。一要制定组建职教集团的支持政策;二要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教集团;三要探索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四要健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五要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教集团的改革试点。

(六)“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是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重要源头。为推进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决定》提出三方面举措。一是制定多方参与的支持政策,推进四大主体联动;二是建设国家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的重要载体;三是允许职业院校师生拥有的技术技能成果在企业作价入股。

《决定》提出的六项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措施,既着力于存在问题的纠正,又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顶层设计,具有顶层与地气融合、现实与未来贯通的特点。这必将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

职业教育的一切改革创新,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新形势下,职业教育人才质量,特别是处于相对薄弱地位的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质量如何提高,《决定》从五方面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一)“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因素。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创新,《决定》从七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一是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二是改革教学模式,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模式等;三是调整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四是加强实习管理,健全学生实习保险制度;五是推进“双证书”制度;六是校企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七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二)“建立健全课程衔接体系”。课程是职业教育的核心载体,课程体系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如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决定》从三方面提出建构路径。一是建立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二是推进两个“衔接”,形成一个体系,即推进专业设置、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推进中高职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建立一个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三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合理设置课程,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李克强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打造具有鲜明职教特点、教练型的师资队伍。”《决定》从十方面提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举措。一是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二是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提高层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三是加强校长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四是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五是学校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六是完善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政策;七是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八是校企共建培养培训基地;九是政府要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教职工编制;十是建设教科研队伍,提高教科研能力。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信息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信息化水平是体现职业教育“现代”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因素。《决定》从四方面提出信息化建设举措:一是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全覆盖;二是开发、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三是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四是建设信息化平台,培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外部促进因素。《决定》从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引进师资和优质教育资源,实行中外教师互派、学生互换;二是实施中外境内、境外合作办学;三是推动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注重为中国企业海外生产经营培养本土化人才;四是积极参与制定职业教育国际标准、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五是积极邀请国外同行多种形式参与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扩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国际影响力。

六、提升保障水平,强化组织领导

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推动、社会的支持。《决定》从六方面提出了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举措。

(一)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的举措

1.“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对于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来说,经费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经费是万万不能的。要改变目前职业教育经费随意、随机投入现象,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决定》提出了完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四项制度。一是建立财政投入制度,制定公用经费标准,改善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二是规定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三是加大地方政府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各类相关经费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四是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2.“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政策”。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仅靠政府投资是不够的,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为现代职业教育的加快发展注入活力。《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如捐赠的税前扣除、贴息贷款、企业教育培训经费的定额比例、对不按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处置等。特别提出,要探索利用(境)外资金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和机制。

3.“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基础能力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保证。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目前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处于不平衡状态,不少地区还相当薄弱。为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决定》提出了四方面举措。一是分类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二是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革拨款制度;三是重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教师素质;四是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的工作机制;五是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另外,《决定》还要求地方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大型企业要切实加强所办职业院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工作。

4.“完善资助政策体系”。目前职业教育总体上还是弱势教育,绝大部分受教者家庭经济收入都处于中低水平,国家的资助政策对解决受教者后顾之忧、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发挥了积极作用。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决定》从五方面对完善资助政策体系提出相关举措。一是进一步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二是逐步建立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助学力度;三是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内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接受教育;四是完善面向农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五是加强管理,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

5.“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的短板,必须加大扶持力度。《决定》从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一是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二是在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贫困地区建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三是国家支持东部地区职业院校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深化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四方面的合作。另外,《决定》提出要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建设好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

6.“健全就业和用人的保障政策”。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支撑,职业准入政策是实现合理就业的保证。特殊工种的就业没门槛,低素质劳动者充斥其间,不仅削弱了相关职业院校的吸引力,而且使该工种失去应有的人才支撑,影响生产或服务水平的进步;就业不平等,学历决定一切,使素质好、能力强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等问题不解决,职业教育的发展就难以保证。为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设立就业门槛,造就平等的就业环境。《决定》提出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具有“双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政府必须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现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从根本上转变职业学校学生等同于体力劳动者、低素质低层次劳动者的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的措施

职业教育是一种横跨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技能与知识界域的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离不开政府的组织、管理和推进。为此,《决定》从三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的措施。

1.“落实政府职责”。《决定》指出,要完善一个“体制”,明确两级政府“职责”,注意两个“要求”。一个“体制”,即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两级政府“职责”,即中央政府的职责是,相关部门应通过总体规划、政策引导等手段,通过税收金融、转移支付等杠杆,对职业教育进行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承担起加快发展的责任,结合实际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两个“要求”,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减少对学校具体事务的干预;二是积极发挥职教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是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强有力的外部推进力量。督导评估要发挥应有作用,督导必须立足于服务;评价要做到客观、公平、科学。《决定》指出,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提高督导报告的权威性;要完善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评估,实施年度报告制度;要发挥行业和用人单位作用,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3.“营造良好环境”。良好环境是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决定》提出,要修订《职业教育法》,完善职业教育表彰奖励制度;要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要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要加大高素质劳动者、技术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的宣传力度,切实改变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使命、新要求,也是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良好机遇。职业教育正站在面向未来的新的起跑线上,能否抓住机遇,在挑战中发展,关键在于我们对《决定》学习的深度和贯彻的程度。只要我们正确理解《决定》精神,准确把握《决定》宗旨,积极落实好《决定》举措,深入改革,积极创新,强化建设,规范管理,一定能迎来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责任编辑:方健华)

Abstract: "Deci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defines the guiding ideology, basic principles and provides feasible measures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facing the problems and grasping the overall requirements; completing four tasks concerning the development goals; constructing the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system; stimulating the overall vitality of the school with six major initiatives; deepening the reform and innovation to improve the training quality; improving the protection level and strengthening the organizational leadership.

Key words: "Deci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Accelerating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expla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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