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先文
摘 要:农村社区“聚族而居”的现实决定了宗族对社区治理必然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梳理近20年来有关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相关研究,主要涉及到农村宗族治理农村社区的模式、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的促进作用和消极影响、消除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的对策等方面。虽然有关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研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宗族情况不一,难免有偏颇之处。不管怎样,正确对待宗族、合理运用宗族、逐渐消除其负面影响应该是研究者应该遵循的原则,以便促进农村社区有效治理。
关键词:农村宗族;农村社区治理;文献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志码:A 论文编号:2013-0566
Commentary on Influence Research of Rural Clans to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in Recent 20 Years
Jia Xianwen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Changde 415000, Hunan, China)
Abstract: The rural community where clan lived together as a big family determined the clan would have a greater impact on the community governance. Reviewing the last twenty years research on the rural clan influence to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we can find that the literature focused on the rural clan governing model on rural community,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effects of the rural clan to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of eliminating the rural clan governance influence on the rural community. The research about the clan effected on community governance had obtained the huge achievement. But China has a vast territory, a large population and the situation is unsustainable. The research had the biased deficiency. No matter what, treating correctly, using the clan reasonably, eliminating its negative effects gradually should be the principle that the researchers should follow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effective governance of rural communities.
Key words: Rural Clans; 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 Document Research; Commentary
0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后农村宗族的复兴,学术界就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的研究不断增加。纵观当前的研究,主要涉及到农村宗族在社区治理中的模式、农村宗族对促进农村社区治理的正面与负面影响、消除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的对策等方面,笔者将主要从这些方面就近20年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相关研究进行述评。
1 农村宗族治理农村社区的模式
肖唐镖[1]通过对江西和安徽等省9个村的调查,按照社区内宗族的组成,将社区治理模式分为宗族强弱悬殊下的村治模式、单一宗族聚居下的村治模式和一强多弱宗族下的村治模式,不同的宗族状况对村治的影响不同。王沪宁[2]对当前中国农村宗族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着重讨论了农村宗族中的传统族老在社区治理中的模式,并将其分为4种类型:(1)享有一定的地位与威望、对社区的一些族内事务具有发言权的荣誉型族老模式,(2)拥有一定权势和地位、在社区村落家族中起到调节作用的仲裁型族老模式,(3)拥有较大的实质性权力和地位、对族内重大问题能做出决定的决策型族老模式,(4)较大的实质性的权力、具有最高地位的主管型族老模式。他认为在农村仲裁型模式最多,决策型模式较多,主管型模式较少、且不断减少,认为宗族最终消亡是趋势。另外,学者们还根据公共权力与民间宗族权力在治理中的作用,将其分为3类:公共权威占绝对优势,宗族权威基本无作用;公共权威和宗族权威势均力敌,呈胶着状态;宗族权威较强,公共权威较弱[2]。
当前,这些有关农村宗族在社区治理中发生作用的模式研究较多、具有典型性。但是,由于宗族地域差异较大,不同的区域可能存在不同的模式。因此,这些研究只能代表某一个或几个区域,可能还存在很多其他的模式需要继续探索。
2 农村宗族促进农村社区治理
传统宗族在现代化潮流中仍有其生命力,对促进社区民主、制衡村干部权力、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达到善治的目的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可发挥宗族的部分积极功能。
2.1 宗族对社区村民选举具有重要作用
贺雪峰、仝志辉[3]认为宗族制度等习惯法是获得村庄秩序途径之一,宗族是社会联动的基础之一,社会联动是制约村干部违规行为的力量,是制约权力异化力量之一。朱康对等[4]认为宗族与社区选举可实现互动。公正、公平、公开的选举使得各宗族之争在和平、公开、可控的秩序中进行,避免在黑箱操作下权利配置的不均衡所带来的心理失衡和群体冲突。把各宗族的斗争引导到和平、公开、可控的社区秩序之中可促进社区选举的进行。社区村民选举更多的是关注候选人的品德,是出于自身实际利益算计的结果,而不管其是不是本族人;相反,宗族能合作推选出优秀的干部[5]。
2.2 宗族对社区治理具有制衡作用
汪忠列[6]认为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治理结构由国家政权和宗族权威的两者结合,既互相支持又相互制约。目前,宗族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是农民利益的维护者,对村干部的违规行为具有制衡作用,有利于组织参与社区民主,利于社区治理。张善斌[7]认为宗族组织可促进农村多元化利益格局的形成,对防止免受某些腐败分子和乡村基层干部的侵害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成为制约正式权力的一种势力。宗族可以成为村治的辅助力量,能促进基层民主,加强民众对农村公共事务的参与,增强对基层行政的监督[8]。当选为村干部的宗族精英生活在宗族姓下,其行政作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熟人们的监督,不能不考虑大众舆论,使其行为不得越出这种信用及规矩,否则会受到宗族强有力的惩罚[9]。
2.3 农村宗族等民间组织的治理促进善治和社区群体公共利益最大化
20个世纪早期韦伯[10]就肯定了传统中国宗族自治的作用,尤其是宗族利用公共财产,为内部成员提供服务。滕尼斯[11]认为宗族的凝聚力和权威能有效解决社区公共事务。Tsai[12]认为我国农村存在着与社区发展休戚相关的宗族团体,利于政府提高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绩效,有助于推动正式体制改革,使得农民和政府都能从中获益。
俞可平[13]认为传统的长老组织与宗族组织,诸如老年协会不仅有利于村庄正式权力机构的运行,而且还利用自己的资源与资金经营着社区许多公益事业,促进社区的发展。钱杭[14]认为宗族的重建和转型有助于推动并提高乡村社会的自治程度和有序程度。由此,一些学者提出应充分发挥宗族的救济功能,发挥宗族亲缘优势解决民间纠纷的作用,弥补政府处理矛盾中的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的缺陷,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实现农村社区和谐稳定[15]。
另外,宗族是协调社区人际关系、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有学者认为宗族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方式,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路径,可以被有效地整合到乡村政治体系之中,可降低自治的动员成本。
目前,就农村宗族促进农村社区治理相关研究文献较多,其作用涉及多个方面。但是,如何发挥宗族对社区治理作用的相关研究较为缺乏,没有提出一个有关宗族促进农村社区治理有效机制。
3 农村宗族破坏农村社区治理
农村宗族破坏农村社区治理表现在对抗基层政权组织,破坏村组干部选举,干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增加正式制度的执行成本,降低政策的有效性等多个方面。
于建嵘[16]认为近些年来,一些地区的农村宗族势力通过修谱、建祠堂、祭祖等活动,联络的人员不断增加、组织日趋严密、规模日趋扩大,宗族势力不断增强,出现了宗族势力把持或对抗基层政权组织现象,表现在:(1)宗族组织干扰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把持村民自治组织,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族长令”,“命令”选举本族人,否则被驱除本族。(2)影响农村党组织建设,发展家族党员,出现了“宗族党支部”。(3)宗族组织直接取代或对抗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有些宗族组织与村级组织争权夺利;有些宗族的头面人物,村内事务需经其“同意”或“批准”,否则被视为“违法”,并动员族人的力量来直接对抗,致使事情难以办成。陈永平、李委莎[17]认为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主要有对村组干部选举破坏和向基层政权渗透等方面。曹泳鑫[18]提出农村宗族与“地方政权结合在一起”,并且“干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Thurston[19]认为宗族组织利用村民自治制度影响村庄权力结构与运行。尤其是在选举中,利用本族势力影响村干部的选举,尽可能使本族成员能够被选上。孙秀林[20]认为宗族组织与民主组织之间是一种替代性的关系,作为非正式组织的宗族一旦发展起来,会对正式组织产生明显的替代作用,抑制正式的村庄民主的发展,限制基层民主的实质内涵。彭玉生[21]以计划生育为例,论证了非正式组织会增加正式制度的执行成本,降低政策的有效性。
这些文献有其正确的一面,但大多带有偏见,一叶障目,用传统思维看问题,或者站在政府维护社会稳定而不是站在农民的心理和利益需求角度考虑问题,不能客观、全面地评价宗族对社区治理的作用,脱离实际,不利于社区的有效治理。
4 消除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的对策
消除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的负面影响,学者们从正反2个方面提出对策:(1)对宗族进行严厉的打击措施,削弱宗族的作用,最终达到消灭宗族;(2)通过完善服务,摆脱对宗族组织的依附,并加强对宗族的教育、引导,削弱宗族的影响。
于建嵘[16]认为消除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要制定更为严格和规范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规则,明确规定不许宗族势力干涉村委会选举,并制定对其进行严厉惩罚的具体措施,甚至可把破坏村委会选举作为刑事犯罪来加以处罚;采取强硬的措施,利用国家专政力量,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抗衡农村基层政权的不法分子。徐声响[8]也提出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宗族活动坚决打击、取缔。
王沪宁[2]从全面促进社会资源总量的增加、加强社会体制对村落家族共同体的调控、积极推进乡村的文化教育等3个方面入手来促进村落家族的衰落,减少其对社区治理的影响。朱又红[22]提出了通过完善服务而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让农民摆脱对宗族组织的依附;通过加强农村科学文化传播而促进农民心理、观念和农民的生活方式的改变;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而消除宗族对社区治理的负面影响。陈永平、李委莎[17]也认为应大力强化各级组织的服务能力,解决农民遇到的各种困难,摆脱农民对宗族组织的依附;提出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和普及工作,严惩利用宗族开展违法活动;提倡在农村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消除族势力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肖唐镖[1]则提出了通过利用宗族的合理成分,达到减弱宗族对农村村治影响的目的。还有学者提出要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应增强社区居民对政治权威的认同、削弱对诸如宗族权威的认同基础[23]。钟灵[24]以社会保障为例,认为引导宗族,增加乡土社会资本是宗族社会救助获得充足资金的重要途径。汪洋等[25]认为通过增强宗族群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增加社区治理的有效性。
有关消除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负面影响的对策,学者们论述较多、也较充分。有从积极引导、合理利用宗族视角,提出农村社区有效治理对策;也有从严厉打击、并最终消灭宗族视角来消除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的负面影响。这些研究对农村社区治理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但是,还需要结合历史与现实,提出符合现实的对策。
5 展望
近20年来有关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研究内容较为丰富,涉及到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影响、农村宗族对促进农村社区治理的正面与负面影响、消除农村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影响的对策等内容。这些丰富的成果为后续的研究打下了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当前的研究以点带面,不能解释全国整体的现象。国内不同地区宗族差别较大,而学者时间与精力有限,决定了没有学者能把全国的宗族调查清楚,并写出能解释全国宗族的文章。而只能以某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为例进行分析,其结论不能解释全国宗族现象。其次,宗族相关研究内容还有待深挖。目前,就宗族对社区的影响虽然涉及到了几个方面,但是宗族长久不衰的对社区具有影响的实质还没有解释清楚,没有提出一个有关宗族促进农村社区治理有效机制。再次,就宗族对农村社区的影响带有偏见。研究文献大多对此持否定态度,只看到其负面影响,没有看到数千来的历史作用,从而得出要求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宗族的结论。这割断了历史,忽视了农民的需求和农村的现实,站在政府维稳的角度看问题,显然不能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宗族对社区治理的作用,脱离实际,不利于社区的有效治理,反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由此,应该加强调研范围,全方位、多视角了解农村宗族,就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提出一个对全国具有解释力思想,找到一个引导农村宗族发挥作用的机制。需要强调的是研究者要有一个对待宗族的正确态度。正视宗族的存在,从长远、发展的眼光全面看待宗族对农村社区治理的影响,从农村社区治理的历史以及农村、农民与农业实际现况来进行思考和研究,既不能隔断历史,也不能漠视现实,以宽阔和包容的心态来认识宗族对社区的治理,积极利用宗族合理的一面治理社区,将农村宗族转化为农村现代社区组织,以达到农村社区善治目的。
参考文献
[1] 肖唐镖.村治中的宗族:对九个村的调查和研究[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26-63
[2] 王沪宁.当代中国村落家族文化——对中国社会现代化的一项探索[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279.
[3] 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兼论村庄秩序的社会基础[J].社会学研究,2002.3:124-134
[4] 朱康对,黄卫堂,任晓.宗族文化与村民自治——浙江省苍南县钱库镇村级民主选举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2000(4):64-69
[5] 胡荣.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影响村民对候选人选择的因素[J].厦门大学学报,2001(1):124-131.
[6] 汪忠列.当代农村宗族与农村社区建设[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5:27-30.
[7] 张善斌.试论社会转型时期中国传统宗族文化与农村社会发展[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2(3):34-38.
[8] 徐声响.宗族在当代村治中的自我调适和影响——以苍南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2(14):216-217.
[9] 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43.
[10] 韦伯著.简惠美译.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M].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9:106-112
[11] 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23-31.
[12] Lily Tsai. Cadres, Temple and Lineage Institutions,and Governance in Rural China[J].The China Journal,2002(48):1-27.
[13] 俞可平.中国农村民间组织与治理的变迁——以福建省漳浦县长桥镇东升村为例[A].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13-119.
[14] 钱杭,谢维扬.传统与转型:江西泰和农村宗族形态[M].北京: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307.
[15] 冯尔康.中国宗族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67-69.
[16] 于建嵘.要警惕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J].江苏社会科学,2004(4):7-8.
[17] 陈永平,李委莎.宗族势力:当前农村社区生活中一股潜在的破坏力量[J].社会学研究,1991(5):31-36.
[18] 曹泳鑫.中国乡村秩序和村政发展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分析[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1999(2):11-15.
[19] Thurston Anne F. Muddling toward Democracy: Political Change in Grassroots China[M]. Washington: 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1998:23-41.
[20] 孙秀林.华南的村治与宗族——一个功能主义的分析路径[J].社会学研究,2011(1):133-166.
[21] 彭玉生.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范发生冲突:计划生育与宗族网络[J].社会,2009(1):37-63.
[22] 朱又红.我国农村社会变迁与农村社会科学研究述评[J].社会学研究,1997(6):44-54.
[23] 蒲晓业.村民权威认同与农村社会稳定[J].兰州学刊,2005(3):226-228.
[24] 钟灵.福建省X乡宗族社会救助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09:51-52
[25] 汪洋,汪淼.浅析宗族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义序的宗族研究》读后感[J].今日南国,2010(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