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作为要素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还很不完善,行政机制的干扰和扭曲还比较严重。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劳动力市场存在双重制度分割,即城乡之间的二元分割和城市内部的二元分割,严重束缚了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而打破双重分割,成为贯穿于劳动力市场改革始终的一项任务。在这一过程中,随着城乡二元分割的逐步瓦解,问题的焦点已逐步集中到城市内部的二元分割。由于优先部门已成为既得利益者维护超额工资的重要堡垒,它将遭遇更大的阻力,因此也需要更大的改革勇气和制度设计的智慧。
一、双重分割的消长贯穿于中国劳动力市场变革的全过程
劳动力市场是要素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了近三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城乡分割的基本格局,禁锢了劳动力市场的应有活力,极大削弱了劳动力要素的配置效率。改革后,政府开始着手改变这一状况,但在渐进式的改革模式下,走两步退一步,在逐步破除城乡分割的同时,又逐渐强化了城市内部的二元分割,并将城市劳动力市场人为地割裂为优先部门和次级部门:优先部门工资高、福利好、稳定性强,是利益集团规避风险庇护自身利益的堡垒;次级部门则相反,工资低、福利少、稳定性差。
回顾一下改革以来我国劳动力市场改革的五个阶段就会发现这种特征很明显。第一个阶段是1979~1984年,劳动力市场的关键词是城乡铁幕和待业青年。前者反映城乡之间的二元分割严重,后者反映城市内部也有二元分割,但总的来说,前者是主流。第二个阶段是1984~1992年,关键词是农民可以自带口粮进城务工和城市试点劳动合同制。城乡铁幕开始松动,城市内部分割变动不大。第三个阶段是1992~1996年。随着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农村劳动力加速向城市流动,但户籍制度等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国企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城乡分割被进一步打破。第四个阶段是1996~2002年,随着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中国经济的低迷,农民工被“腾笼换鸟”,甚至被遣散回农村。同时政府又启动了国企改革,让冗员分流下岗。城乡二元分割有所反弹,而城市内部的二元分割有所缓解。第五个阶段是2003年至今,在这十年时间里,中国经历了飞速发展,带动了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户籍制度开始放宽,城乡的藩篱出现了很大的松动。但城市内部的分割又出现了强化趋势,体制内部门再次抢手,体制外部门则再次沦为次级部门,两部门落差被迅速放大。
二、打破城市内部的二元分割是未来劳动力市场变革的核心
1城市内部的二元分割已成为矛盾的焦点
从表面上看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但经过持续多年的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就业场所已转向城市,在许多行业中转移劳动力已成为劳动供给的绝对主体。现在城市的大门已经打开,允许农民工进来,问题是进来后不能享受与城镇劳动力一样的待遇,农民工要经受两个层面的歧视。一是职业歧视:一些地方仍会对农民工的职业进行限制。二是工资歧视:即同等生产率的情况下农民工不能享受同样的工资福利待遇。这一方面沿袭了过去对农村转移劳动力(主要聚集于次级部门)的歧视,是城市内部二元分割的固化趋势。另一方面,即便在城镇劳动力内部,一部分人也不能享受与另一部分人一样的待遇。特別是那些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都缺乏的城镇劳动力,也居于弱势地位。他们很多人的压力主要源于职业上的挫折,即一般只能就职于工资低、福利少、稳定性差的体制外部门,基本无缘于工资高、福利好、稳定性强的体制内部门,这便是城市内部分割的泛化趋势。
2打破城市二元分割将会遭遇重重的阻力
如果说过去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保护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特权,那么,今天城市二元分割的制度安排则是为了保护城镇劳动力中利益集团的就业特权。在理性人的假定下,任何试图突破这一堡垒的行动都将遭遇到强烈的抵制。实际上,自改革以来这种行动不是没有过,但由于既得利益者的这样或那样的抵制,都收效甚微,甚至倒退。
以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为例,一直以来我国公共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员超编严重,政府屡次想压缩编制,精简冗员,但效果并不理想。历次改革是减少增多,特别是近十年来是只增不减。唯一的一次减少发生于1993~1995年,但好景不长,此后很快就出现了反弹,并且控制的难度越来越大。即便在1998年我国所发动的号称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中,人员规模也没有真正地降下来。在2003年启动的第四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公共部门的人员不仅没有压缩,反而大幅扩张,当年人员规模比上年增加了近100万人。
在这一过程中能隐约地感觉到来自于体制内人的抵抗力量。公共雇员规模只增不减,具有向下刚性,这被称为“棘轮效应”,可以归结为利益集团使然的结果。
三、城市劳动力市场一体化是一项需要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
1需要中央政府充当第一行动集团,自上而下地推进
我国早期的劳动力市场改革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即先让市场主体去探索,找到合适的路径,再由政府下文来追加认可。比如,1984年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务工。再比如,2004年“民工荒”背景下新的《最低工资规定》的出台,都带有事后制度确认的性质。
但是,当劳动力市场改革推进到破除城市内部二元分割体制时,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依靠市场主体来充当第一行动集团了,因为优先部门与政府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资源配置机制不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那样是市场力量,它主要是靠行政机制来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微观主体(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雇员)是不可能有积极性来充当第一行动集团的,因为变革只会触动自己的奶酪。这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充当第一行动集团。
2需要在激励相容的前提下降低优先部门的工资租
如果某项制度设计不能满足激励相容条件,那么实施时就必然会遭遇抵制,强制推行便会出现负面后果。那么,如何降低优先部门的工资租又不至于引起强烈的反对呢?
这里无外乎有两种路径:一是做加法不做减法。即维持体制内部门的工资不变,但把体制外部门的工资做上去。在利益的引导下,优先部门中一部分人自己就会分流出去。上个世纪80年代,公务员的“下海潮”就是一个例子。二是不做加法做减法。如果不提高体制外部门的工资,就只能靠降低体制内部门工资了。但如果过于直接,恐怕会引起体制内部门员工的强烈不满,它需要一种更温和的形式。比如,在维持现有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工资背后的“成本”,以此来降低工资的实际“含金量”。比如,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强化绩效考核,虽然工资没有降,但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3通过资源配置机制的对调,促进两个部门的均衡发展
目前体制内部门的资源配置机制主要是行政机制,这是导致效率低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需要引入市场力量和竞争机制,打破劳动供给的垄断。对体制外部门来说,正好相反,它一直受市场机制的支配,被完全置于市场的风口浪尖,如果政府完全放任不管,也会产生市场失灵。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频频受到侵害。这也是造成体制外部门工资租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引入适当的政府规制,才能克服市场失灵,促进两个部门的均衡发展。也唯有此,才能打破两个部门间的藩篱并真正实现双向流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