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影 王树松
[摘 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加注重发挥道德建设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一以贯之地推进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一些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其中也不乏组工干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迫切需要从道德建设抓起,教育引导组工干部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关键词]组工干部;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在2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4 — 0038 — 02
一、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的涵义
组织部门作为党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在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组工干部是履行这些职责和责任的实践主体,做好组织工作,关键在广大组工干部。组工干部职业道德,是指组工干部在贯彻党的政治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组工干部职业道德规范,是由当前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所决定的,是在公务员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在当前的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下,以责任、权利、利益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党员、干部、群众三者关系为核心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它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作为组工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必将会随之发展和丰富起来,其性质、地位和作用也必将越来越重要。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在保证组工干部职业活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上,在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上,在维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人际关系等成果上,在培养造就一代社会主义接班人上,都将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笔者认为,组工干部要坚持以“公道正派、严谨细致、严明守纪、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无私奉献”①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是组工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一)公道正派
公道即公正的道理,是被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是指坚持原则,秉公持义,实事求是地待人处事;正派即端正的作风,是被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是指主持正道,坚持正义,光明正大,一身正气。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讲,公道正派是一种政治品质、一种思想作风、一种人格力量。具体讲就是要体现中组部提出的“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四条要求。公道正派地对待每一个同志,是我们党正确处理党员和干部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对组工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衡量一个组工干部是否合格,首先要看这一条。
(二)严谨细致
组织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组织工作的好坏,从宏观层面上说,关系到党的团结统一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从中观层面上说,关系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从微观层面上说,对某个人来讲,关系到其政治生命的发展等切身利益。因此,做组织工作,任何纰漏和草率都会使工作陷于被动,容不得有半点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我们常说的“组织工作无小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就要求我们组工干部,在工作中,一定要有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肃对待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程序办事,讲究工作的质量。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政策意识、责任意识、规章制度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严谨慎重地审察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内容。坚决克服那种工作不负责任、漫不经心、粗校大叶、马虎从事的现象,坚持做到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三)严明守纪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保证,是区别于其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标志,是区别于其他行业和部门工作的重要特点。由于组织工作的特殊性质,涉及组织人事的机密较多,决定了组工干部必须要有严格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观念。作为组工干部,尤其是年轻的组工干部,一定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绝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透露干部研究情况或为他人打探消息。在行为举止上必须符合党的要求,做到不滥交朋友,不参与不健康的活动,不搞组织纪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四)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是组织工作多年来所倡导的一贯原则。对组工干部来说,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调查了解情况要如实向组织反映,对使用干部和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要及时地向组织如实地提出,要讲人格,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敢于坚持原则,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决策后的部署,不哗众取宠,不沽名钓誉。
(五)清正廉洁
政治是否清明,官吏是否廉洁,历来是社会和民众评价国政和官吏的重要尺度。清政廉洁,应该说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要求。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滋长,使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考验更加严峻。由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都掌握着一定的用人权,容易成为某些人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目标。因此,重视和强化组工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组工干部讲清正廉洁,也同样有过好"五关"的问题。过好名位关,就要淡泊名利,甘当人梯;过好权力关,就要防止和警惕权力商品化,坚决防止和抵制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过好金钱关,就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过好人情关,就要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过好色情关,就要在个人的私生活上严守操行,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坚持做到除亲朋正常往来外,不接受他人宴请;除集体活动外,不涉足灯红酒绿场所;除正常礼尚往来外,不接受他人礼物;除向领导反映情况外,不为跑官要害者说情;除向组织上反映问题外,不拨弄是非。
(六)无私奉献
组织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要做好组织工作,必须有一种甘为人梯、任劳任怨、勇于奉献的精神境界。甘为人梯,指的是要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的权利、地位和名誉,以党的事业和大局为重;任劳任怨,指的是要能够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评价和压力,能够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为党的事业育好选好和用好人;勇于奉献,指的是要讲奉献,讲境界,讲风格,勇挑重担,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甘愿奉献,努力多做贡献。
三、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组织工作的地位、作用、性质和特点,对组工干部干部有着特殊的职业道德要求。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是高度的党性原则在党的组织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组织部门的干部履行组织工作职责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高度的党性
讲党性,就要着力保持政治信念的坚定性。这既是衡量组工干部合格与否的根本标准,也是做好组织工作的本质要求。组织部门是党委直接领导下的负责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出发,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李源潮同志曾说过“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为党忠诚”。作为组工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应更加清醒、旗帜应更加鲜明、态度应更加坚决,思想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和提供组织保证。为此,组工干部必须时刻站在党的立场上,把高度的党性原则落实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去。
(二)严肃的组织纪律性
纪律,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组织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无论是干部的考核、培养、管理、使用,还是党员的发展、管理、教育,无论是领导班子评价、调整、配备,还是基层党组织建设,都直接关系到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地充分发挥。组织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涉及组织人事机密较多,组工干部应该比一般党员、干部有更高自觉性。组工干部尤其不能忘记党性而过分强调个性,否则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党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与其他部门和岗位相比,组织部门的职业道德更为严格地体现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三)鲜明的时代性
职业道德,说到底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一定的职业环境、氛围中形成的,带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行为规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职业道德的变化,对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要求,也有新的内容。党的组织工作是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必须适应党的政治路线的要求。从我们党的历史看,我们党经历革命战争时期、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三个大的阶段,仅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历程而言,也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选人用人,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具体标准,与之相适应,对选人用人的人,也应有不同的行为规范。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对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四)完整的系统性
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由组工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道德活动这三个层次构成。道德意识是平常对组工干部所强调和所要求的,也就是思想观念上的职业道德要求;道德规范是对组工干部的行为作出的规定、规章、条例;道德活动是组工干部践行行为规范的实践活动,是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这三个层次是一个有机相互联系的整体。组工干部头脑中的职业道德意识,是多年来组工干部通过老带新积淀延续形成的一种理念,是组工干部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自我约束的内在动力。组织部门制定的一些行为规范,是针对组工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规定的行为要求,对组工干部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力,组工干部践行职业道德的活动,是对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的一种实践检验。这三者的相互关系,体现了道德修养上的学与思、知与行、说与做的有机统一。
总 结
2001年,我们党提出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2011年,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第一次专门针对干部的德行表现,提出明确的考察标准。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①2013年,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所有这些,对于加强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参 考 文 献〕
〔1〕于瀚涛,干部选任工作监督问题的调查与思考,领导科学,2006.
〔2〕赵传海,论中国共产党的道德力量,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责任编辑:徐 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