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平
中国是电子消费大国,现在大型家电年报废量数千万台,预计2015年末理论报废量将达1.6亿台。2013年,中国废弃电子产品拆解量4149.9万台,对比存量规模,拆解回收的处理率不高,相当部分被粗暴处理或简单遗弃。废旧家电有“都市矿山”之称,富含锂、钛、黄金等稀贵金属,以1吨废线路板为例,可提取400克黄金、200千克铜及700千克聚酯,利用率达99%。其中日本开发“矿山”尤其成功,其家电的年报废量为1800万至2000万台,扣除二手家电出口,半数以上拆解回收,“再商品化率”(再商品化重量/再商品化处理重量)普遍在70%以上,每年丢弃的废弃家电约15万台,不到总量的1%。
日本的成功,相当程度上归功于从2001年4月起实施的《废旧家电循环再利用法》,该法明确规定了家电产品消费者、销售商以及生产厂家各应承担的责任,且形成分工健全的产业体系:全国有近7.5万家零售店和上万家邮局可接受废弃家电,共369个集中回收网点;家电回收工厂49座,自愿组成联盟,分为AB两组,负责承担本组产品的回收处理,进口的产品则由家电制品协会确定其回收组别。
但是,日本维持其回收体系运转的根本动力,并不在法律,而是民众的自觉及企业的配合。在中国,出售废旧家电可获取部分收入,日本消费者则要支付“回收费”。若要追踪“非法遗弃”,司法成本很高,日本此种情形并不多见,主要得益于基层民众的配合与支持。
同时,家电生产商普遍没有将此当成挣钱的生意。Panasonic环保技术中心(PETEC)社长富田和之介绍,其工厂是松下集团内部唯一不追求利润的业务单元。2001年来,PETEC累计拆解回收家电约1000万台,每年经营微有盈余,收入主要来自“回收费”补贴和原材料出售,大体各占一半,成本主要是设备运营支出和人工费用。
“我们尽量压缩消费者所负担的金额,不过实现零负担比较困难,因为大量有害物质没办法卖出去,无害化处理需要大量费用。”谈及能否告别补贴完全商业化运营时,富田和之说。
PETEC的盈余,早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目前大量投资于研究开发。“再商品化率”的提高有赖于技术,比如传统CRT电视机拆解后,PETEC将“屏玻璃”粉碎后运输到马来西亚,与水泥混合作为路基材料,但是“锥玻璃”暂时就没有找到去处,需要进行研究;PETEC此前已开发了稀有金属和稀土的回收技术,可从废弃的旧家电中提取用稀土钕制成的磁铁,将其重新用于空调压缩机和洗衣机的马达,日本的稀土进口量近年来下降,就部分得益回收。PETEC还将从回收现场的观察向上游反馈到家电生产企业的研发部门,以减少零件使用数量、材料使用种类或者督促采用易拆解的设计等。
目前,中国废旧家电主要在民间非正式渠道流通,或改装二次出售,或粗暴处理,只攫取最有价值的部分。有关的立法进程早已启动。2012年7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针对厂商定额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五类废弃电器提供35-85元/台的补贴。
与日本使用者付费不同,中国废旧家电处理采用“生产者缴费”的方式,明显顾及了中国现实国情。不过,法定缴费义务、补贴激励的制度设计固然重要,若缺少全民环境意识的提升以及上下游链条的主动配合,中国“都市矿山”能否充分挖掘依然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