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税源管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也是税源管理的重点。虽然我国的税源管理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并转变了税源管理模式。但税源管理工作仍是税收工作突出的簿弱环节,依然存在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分析我国当前税源管理在税收人员自身、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方面存在的几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
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改进措施
0 引言
随着对税源管理的不断加强,相关法律在不断细化完善。通过将专业化分工理论运用到税源管理上,由“管人”向“管事”转变,提升了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且便于监督管理,减少执法风险。另外,税源管理的信息化大大提升了对税源管理的能力。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计算机稽核系统以及发票协查系统的全面推行,有效地打击了偷、骗税的行为。税控装置的使用,对税源进行了有效地监控。
1 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税收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较低
现代网络技术广泛地应用到税收领域,这要求税收征管人员的网路技术的运用能力要不断地提高,以适应税源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由于纳税人的逃避税手段越来越具有隐蔽性,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等等。而且有些纳税人做假账的能力越来越高,交易形式越来越隐蔽,交易情况难以掌控。这都要求税收管理人员有过硬的业务知识和获取真实的税源信息的能力。而目前税务局中的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并不多,精通税务知识的更少。另外,税收管理人员的学习动力不够,业务知识更新较慢,对学习目的缺乏正确的认识,功利心太强,而不是真正的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1.2 纳税评估工作不到位
虽然现在网络比较发达,可以通过网络可以采集到很多税源的信息,但这些信息的可信度有多高,尚待商榷。另外,还有许多信息通过网络是搜集不到了的。因此,纳税评估工作对税源管理和税源信息的采集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基层税务人员对纳税人纳税评级工作。基层税务管理人员,经常接触纳税人,可以从纳税人可以比较真实的掌握纳税人的情况。也较容易发现纳税人有没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而现实情况是,基层税务机关对此的重视不够,工作不太认真,有时候马马虎虎就过去了。这造成以后的选案不准确,也可能漏掉了重要的税源。纳税评估怎样做,怎样标准,怎样流程,各地税务机关都不一样。而且他们采集的信息方式也不同,这都会影响纳税评估的结果。
1.3 稽查的效果不佳,手段滞后
我们知道稽查的目的是为了打击那些违法偷逃税的纳税人。但有的稽查机构并正确地认识到税务稽查的目的。而是把它当做是工作任务。当稽查任务比较重时,就找一些纳税大户和一些“有钱”的企業去进行稽查,来完成他们的稽查任务。而当他们的稽查任务比较轻时,就会懈怠下来,就会减少稽查对象或暂时放过一些有问题的纳税人,等稽查任务比较重时,在对其进行稽查。另一方面,一些稽查人员对稽查的职责认识不够全面。都知道对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和监督。认为稽查和税收征管是分离的,稽查和征管的信息沟通不畅,对是否依法进行税收征管的监督检查力度也不够。选案是通过稽查选案软件进行筛选的,容易造成重复选案,如国、地税的重复选案。筛选软件,数据库系统的都有一定的滞后性,影响稽查的结果。
1.4 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协助效果不佳
良好的税源管理需要工商部门,国税、地税和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信息沟通的不够[4]。虽然表面上是相互协助办公,事实上,并没有进行有效的信息的传递,税源信息并没有达到高度的共享。尽管征管法也规定工商部门、相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但一些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出于自身的利益,并没有向税务机关充分纰漏有关纳税人的信息。这使税务机关不能及时地掌握纳税人的信息。另外税务部门在处罚违法的纳税人时,如通知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书面通知银行从违法纳税人的银行账户扣款等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都需要有关部门的及时配合,而现实实施的时候并非那么容易。国地税之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不畅,增加征税成本,影响征管效率,不利于及时掌握税源情况。
3 改进措施
3.1 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的积极性
首先税务局要招聘一些具有专业的财会、税务知识的人才,而淘汰一些既无财税专业知识储备有不思进取的税务人员。为税务局更新一下新鲜的血液,提高税务局的朝气和活力。另外,对在工作期间的税务人员,要定期举办学习培训活动,定期举办业务知识竞赛,使其在后续工作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还有要加强绩效管理,采取一定的奖励处罚措施,以提高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2 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
纳税评估工作的有效实施,需要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但我们不能过于依赖网路。通过网络获取的信息不一定真实、完整、可靠。需要进一步的鉴别、完善。我们依然要从实地考察获取的信息,因此基层的税务人员评估工作非常重要。所以要加强基层税务检查工作和信用评级工作的管理。此外要统一税务评估的标准,评估流程,包括不同地区间、国地税之间税务评估标准、流程的统一。另外,要设置合理科学的评估标准。
3.3 改进稽查手段,加大稽查力度
如果把税务稽查部门看作成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他们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消极地对待工作,从而导致税收流失。那么如果把罚款同税务机关的切身利益挂钩、强制税务干部交纳一定职责保证金或抵押金、用技术手段防止税务征管查而不罚将是治理此类税收流失的有效措施。另外,要增强稽查人员对自己稽查工作的正确认识,不要只为了完成任务而工作,要正确认识征管和稽查的衔接。要加强和不同部门的沟通。还有要引进先进的稽查软件和数据库系统,减少重复选案,及时采集纳税人的信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建立合理的税务稽查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税务稽查质量的考核。
3.4 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相互协助工作
要切实地实现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和协助工作需要建立一个激励机制,把协助结果或努力程度和他们的绩效直接挂钩。这样可以提高他们进行信息交换和相互协助办公的积极性。另外,要对知情不报者和故意隐瞒的部门要予以一定的处罚。另外,要切实地实现国地税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不要只流于形式。在施行税收处罚时,如需要吊销营业执照、冻结银行存款等,对此程序和期限还要细化法律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唐星林.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中南大学,2007.
[2]董晓岩.专业化分工视野下的税源分类管理初探[J].当代经济管理,2010,08:79-82.
[3]何毅.浅论我国的税源管理[D].厦门大学,2006.
[4]张兴兰.税源监控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4.
【作者简介】
李永坡(1987—),男,汉族,河北邯郸人,河北经贸大学在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