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民分化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又进一步促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通过对宁乡县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分化现状、趋势与影响因素的分析,该研究认为自发的农民分化并不必然导致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家庭农场,还需来自上层的制度安排与引导。
关键词宁乡县;城镇化;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分化
中图分类号S-9;C91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7-6611(2014)12-03730-03
作者简介王秀丽(1979- ),女,山西太原人,講师,从事食物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饮食社会学研究。
1研究区概况
宁乡县地处湘中东北部、湖南“五区一廊”金三角地带,是长沙通往湘中、湘北之要冲,境内地势由西向东呈阶梯状逐级倾斜。县域总面积29.06万hm2,2010年,耕地面积为9.438万hm2;粮食播种面积19.8万hm2,其中水稻13.36万hm2,占粮食总播面的2/3,但总产量却占到了96%。宁乡县是湖南省的产粮大县,也是全国闻名的“鱼米之乡”水稻生产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1年粮食产量位列全国第九[1]。
宁乡县也是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县,辖33个乡镇,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2012年,被评为全国百强县第61位。从统计数据来看,2011年,宁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37.95亿元,位居全国百强县第68位。全县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11.8∶68.1∶20.1,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1%,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1%、83.5%、12.4%,分别拉动GDP增长0.9、13.2、2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4 649元,是全国同年水平的1.6倍[1]。
2宁乡县城镇化率及农业结构调整
2.1宁乡县的城镇化率与工业化水平城镇化是人口持续向城镇集聚的过程,虽然不同学科对城镇化的衡量各有侧重,人口学中的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地理学视角下的城镇化是农村地貌转变为城市景观的过程;社会学语境下的城市化主要指城市文明覆盖农村,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经济学意义上的城镇化则是由农村传统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社会化大生产的过程。无论如何作为一种社会进步,城镇化是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必然经历的历史阶段。反映城镇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为城镇化率,即一个地区常住于城镇的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组织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从人口学标准来衡量,2011年宁乡县总人口1 370 94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1 671人,城镇化率为46%,与全国51%的城镇化率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然而若从经济指标来测算,2011年宁乡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1.8∶68.1∶20.1,其中,工业生产总值为7 439 976万元,是农业生产总值的6倍多[1]。与全国同期三产构成10.0∶46.6∶43.4[2]相比,工业化程度具有明显优势。就地貌景观与人们的生活方式来观察,由于宁乡县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社会较快发展,城市的诸多景观与生活方式的元素得以在此地展现和渗透,非城镇用地转变为城镇用地的比率逐年增加。在宁乡县,道路开阔,建筑气派,街道上车来车往,打扮新潮的人们穿梭奔忙,一派现代气息。
由此也可见出,宁乡县走的是一条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化道路,农民离土不离乡,就地转化为具有城市化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且拥有农村户口的城市人。
2.2耕地面积变化与种植结构调整从2001~2010年宁乡县耕地面积与结构变化情况(表1)看,宁乡县耕地面积在2006年达到最高峰9.461 3万hm2,随着经济的发展,此后持续减少,其中水田比例逐渐减少,而旱田则有增加的趋势。并且耕地面积减少的地区大都分布在省会城市附近、县镇边缘以及交通走廊。在土地利用转变方面,以粮食播种面积减少最多;而增加较多者,在非农用途上以建设用地(含工业区)、道路为主,建设用地和道路增加较多的地区,同样靠近省会城市、县镇边缘以及交通走廊。这显示出,耕地面积的变化深刻地受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影响。
3城镇化结构下的农民分化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随着社会的分化,农民的分化业在所必然,这种分化不仅体现在职业方面,也在收入结构中有所体现。
3.1农民的职业分化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推进,第二、三产业快速发展,为农民的职业分化提供了可能,宁乡县的农民的从业类型在多样化的选择中不断分化。其中农业从业人口急速下降,2007~2011年5年时间减少了20%。而同期投入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则稳步上升,分别增加28%与32%。特别是第三产业的餐饮住宿业以及近年来新兴的信息行业,从业人数呈直线性上涨趋势,5年内增加的比例分别为65%与47%(表2)。
3.2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分化农民职业分化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组。由表3可知,宁乡县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中,农户的农业收入的增长占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其他收入呈上涨趋势,尤其是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尤为显著。收入来源结构的变化一方面说明宁乡县农民从事的职业由农业逐步扩大到多种职业,同时也表明非农劳务职业对农户收入增加作用不断上升,在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角色也逐渐由边缘走向中心。
从工资性收入的构成来看,宁乡县农民在本县内的从业收入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增长速度上都要高于在县外从业所得,在数量上在乡内的收入又占到县内从业收入的2/3左右,这种离土不离乡的从业方式,说明宁乡县乡镇的发展提供了农村居民较多的就业机会,并提供了较高的劳动报酬,这也反映出宁乡县的城镇化走的是一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
3.3农民分化的结构2010年宁乡县的农业户为31.49万户,当年全县的耕地面积为9.438万hm2,户均0.3 hm2,粮食规模化生产水平不高,种植面积66.67 hm2以上的种粮大户在宁乡不过12户,承包面积6.67 hm2以上农户只占全县农户的0.046%;6.67 hm2以上水田的流转面积0.28万hm2,占全县水田面积的3.85%。乡村从业人员在非农行业中的分化,并未能促进种植业的规模经营,广大的耕地,散布在众多的农户手中。
在农业所得偏低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引致的职业分化的张力下,宁乡县农户兼业的情况普遍存在,而农业外收入常常超过农业所得,兼业变为主业,农业反沦为兼业。这种背景下,本县专业农户的比例逐年降低,而兼业农户中,以农为主的兼业形态也持续减少,农业经营沦为农户的兼业则持续增加。
拥有的耕地面积不同,种粮人的耕作形式和目的也因而有别。如图3所示,如果把農户按照其耕种农地的规模(散户VS大户)与所从事行业的多寡(专业户VS兼业户)2个维度进行分类,可以将其分为4种类型。笔者在宁乡县调研中了解到,大部分农户是兼业的散户,他们集中在第一限象;而即使是大户,也多处于第四限象,他们对农业的经营多为兼业,除了种植业之外还兼养殖、机械化服务等;专业散户较少,而专事农业经营的大户则少之又少。
4结论与启示
4.1顽强的散户分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3],但分化的历程与其所处的社会结构、政经体制息息相关。就宁乡县的农户而言,正如中国大多数农村一样,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等制度,确立了此后30多年的分化路径,大规模的农户以其有限的生产资料,朝向商品生产,以及农场经营组织的号召,维持着小农的面貌,但其生产关系已然改变,质变的根本内容,表现在耕作选择的市场化,生产资料取得的商品化,也表现在市场流通的资本化。作为小农的种粮散户,更容易受到市场机制的影响。
造成此种现象,固然有土地分配制度的原因,但也有其更深远的文化意识形态脉络:种田既不能赚取利润也无法极大化使用家庭劳动——农民宁可忍受较低的比较效益,甚至亏损,也不愿放弃种地[4],因而,大部分农户的种粮行为仍是为了自给自足的生产,这个现象直接挑战古典经济学中“人逐利”的假设。
4.2庞大的兼业农中国农村的土地配置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随着人口的增长,社会发展对机械化的推进,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影响,本来就紧张的人地关系更显出其人多地少的矛盾。虽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人们从业行业的选择渐趋多元,且农业的收益率相对较低,但为什么在这种现实背景下,仍然有如此高比例的家庭愿意持有零星耕地,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庞大的兼业农反映出了农户家庭内部的工农分工。工农分工表现在家庭不同劳动力的工作选择,以及同一劳动力投入于不同的劳动部门,前者如家庭成员有的务农,有的则从事非农部门工作;后者则是务农人口在农闲季节和时间外出打工。访谈资料显示,庞大的兼业农户主要存在于粮食作物的生产部门,至于经济作物的劳动投入,则以专业农户居多。兼业农户并非去生产资源的过程,反而是因为促使其维持农民身份的制度安排与包括食品安全的生存安全在内的社会连带,是制度安排与生存考虑共同作用的结果。
4.3农民分化的天花板列宁在论述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时讲到,前资本主义中的大地主——直接或透过佃农——剥削薪资劳动或邻近的小农(以及少数中农),他们自身并不参与劳动,其主要的社会位置为封建领主或富有的财主或是混合了此2种类型的剥削者和寄生虫。并且假设,即使农业经济的所有制具有相当的弹性,农民似乎无法转为大地主,大地主在土地改革与资本扩张中被国家机器和工业发展所吸引。即自耕农无法以自身所有的生产资源,扩张为资本农[5]。
虽然列宁主张小农两极分化为无产者与资产阶级,然而,以小农有限的生产资料,仍然无法透过自身的扩大再生产挤入资本主义大农场主的行列。这里的“小农”主要指受国家制约的农业小商品生产者;“商品农”指主要依循市场逻辑的农业小商品生产者;至于“资本农”则是依循市场逻辑、追求扩大再生产的农业商品生产者。从生产与市场关系的意义上,他们分别对应着宁乡县农户中的散户、大户以及未来也许会出现的家庭农场。
农民无法在既有的条件下变成资本农,也就是说农民无法透过农业生产积累资本,去扩大再生产,在没有扩大再生产的情况下,自然无法变成资本农。这是对两极分化的一个很大质疑。以宁乡县的农民分化情况来看,农民依赖其自有资源,其分化形式无法产生根本的质变,透过自身劳动积累扩大再生产规模,最多只能由糊口的散户上升为兼业大户,也即由小农转变为商品农,而无法转型为家庭农场。中国家庭农场的形成,或许要仰仗国家政策的支持或是政府国营农场的资本化。
安徽农业科学2014年参考文献
[1] 宁乡县统计局.宁乡县统计年鉴[M].宁乡县统计局,2008-2012.
[2]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2012.
[3] 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联书店,2000.
[4] SCOTT JAMES C.农民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