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琼方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央银行会計标准国际趋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通过对比分析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提出了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国家趋同问题的思考及建议。
【关键词】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国际趋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作为货币当局,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运行体系中又具有区别于其他行政单位的特殊地位。中央银行扮演着经济监管部门的角色,承担着管理货币流动、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职责,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信贷投向、业务经营都产生一定的导向与调控作用,其政策和业务的变化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参与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因此,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选择与改革不仅关系到自身会计核算质量的高低、预算执行的效果,对我国货币信贷导向和市场上各利益主体对经济金融的正确预期也有着重要作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运用对加强金融合作、共同应对金融危机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01年4月在战略目标和远景规划中提到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概念,即:使各国会计准则向某套基准会计准则靠拢或与某套基准会计准则相似,这套基准会计准则应当博取各国会计准则之长且适合在全球范围内使用。2006年我国发布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建立和完善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标志着我国会计工作、会计准则前进了一大步,其最显著的特点是立足国情和国际趋同,主要体现在准则体系的内涵趋同、框架结构的趋同、具体准则的趋同等内容。
二、中央银行会计标准选择的特殊性
尽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了国际趋同并在此基础上持续趋同,但是中央银行职能的特殊性、经营运作不以营利为目标的特点都决定了中央银行会计业务的核算不能完全遵照企业会计准则,更不能完全实现国际趋同,其特殊性体现在以下几点:
1.政府预算会计导向明显
我国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会计标准应遵循政府会计的相应原则。我国政府会计实质是由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组成,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会计信息主要反映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中央银行会计标准中诸如收付实现制、资本补充、历史成本计价等会计核算原则都体现了明显的预算导向。
2.资产、负债管理方式特殊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项目大多数为政策工具,处于监管的需要和货币政策效应,中央银行对资产负债的管理方式往往有别于一般企业。例如,在市场流动性紧缩时,中央银行往往会购买大量国债和企业债,以增加信贷投放和货币供应量,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主要通过扩大资产总额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而不单纯考虑资产的盈利性。
3.会计信息披露的特殊规定
中央银行作为国家的金融宏观调控部门,其公布的报告往往采用特殊格式,一些重大的决策有相应的披露范围和逐步公开的过程,稳定人民币汇率等问题不宜公开,有些政策不宜体现在会计报表上,因此,中央银行会计信息的公开程度和方式都和一般企业及行政单位有所不同。
三、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对比
1.各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的基本情况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尽管各国的企业普遍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但是对于中央银行而言,目前没有一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中央银行财务报告通用准则使得其他国家中央银行普遍采用或者向其靠拢,中央银行采用何种会计标准取决于该国与国际公认会计标准的趋同性。有的中央银行法要求使用公认的会计标准,有的中央银行鉴于其特殊性和历史原因,自由决定使用会计标准,发布自己的会计规范,甚至与本国的公认会计规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均有较大差异。
从上表可以看出,巴西中央银行、保加利亚银行已经使用了IFRS,英格兰银行向IFRS高度趋同,南非储备银行以IFRS为指导。欧盟会计准则被欧盟大多数中央银行所使用,它规定了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格式、中央银行主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2.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会计标准
(1)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遵循的法律依据: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
会计核算依据:权责发生制。
会计信息披露:储备委员会的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联储银行合并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本变动表。
会计计量:有形资产不进行资产价值重估。不动产、建筑物和设备以成本法减去累计折旧净值反映。
(2)欧洲中央银行
遵循的法律依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附件《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及条例协议书》、《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会计和财务报告法律框架指导方针》。
会计核算依据:权责发生制。
会计信息披露:欧元体系资产负债周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欧元体系合并年报表。
会计计量:有价证券、黄金和表内外资产和负债以市值计价,固定资产以净值反映,土地以成本反映。对未实现收益和未实现损失采用不对称的确认原则,同时允许隐形储备的存在。
(3)俄罗斯银行
遵循的法律依据: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法、会计法、俄罗斯银行规章中关于会计准则的表述。
会计核算依据:收付实现制。
会计信息披露: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
会计计量:固定资产以净值反映,允许重估;为再贷款、有价证券等提取的准备金从支出中列支,资产质量改善时,要再转回来。
(4)中国人民银行
遵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会计核算依据:收付实现制。
会计信息披露:资产负债表、业务状况报告表、损益明细表、其他报告附表及附注说明。定期向领导层、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会计资料及数据。
会计计量:会计报表表内业务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用借贷记账法。表外业务记录备忘性质的业务,根据单式记账原则,用收付记账法。固定资产在表外计提折旧。
3.主要国家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对比对我国的启示
(1)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仅对外汇储备运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收付实现制能够实现财务收支与年度预算安排的有效配比,编制的会计报告,简单方便,易于操作。但收付实现制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人民银行与银行业有业务往来,同时还进行公开市场操作,有大量的交易业务,单纯采用收付实现制无法准确核算本期各项贷款、投资等经济业务活动的实际收益状况。另外,在构建大型专用业务系统和设备时,这些资产相关的构建支出没有进行资本化处理,而是在发生时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也不在表内计提折旧。不能将相关资产的使用费用和履行专项职责的收益进行配比,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决策。2006年我国正式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基础,成为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突出特色,同时,“公允价值”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重要标志。比较而言,我国中央银行在资产管理方面应当采用逐步过渡的方式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谨慎计量金融资产
欧洲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原则基本采用会计界公认的定义,其会计标准最突出的特点是“慎之又慎”,欧洲中央银行对“审慎性”不同于商业银行会计标准的特殊规定,体现了中央银行不单纯追求利润的业务特点。我国中央银行也应当引入“谨慎性”这一原则管理资产,主要表现在计提资产和再贷款减值准备,体现资产的市场波动,反映现实价值;二是固定资产表内计提折旧,以净值反映。
(3)建立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定期向公众披露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信息,适当界定披露范围和程度。且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要经过专业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中央银行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
四、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思考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一个高度国际化的经济体,每年有大量的资本跨境流动,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部门,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实现国际趋同不仅能够大大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提高各国中央银行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是我国作为经济大国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遵循国际公认规则、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的重要体现。由于各个国家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历史发展各有不同,不能简单地追求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国际等同,要考虑立足本国国情,在差异中追求整体上的趋同,体现经济实质内容的趋同。
我国中央银行要根据新形式、新情况的变化不断改革和完善会计标准,提高会计质量,但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复杂工作,涉及面很廣,要采用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国内外实际,加强对我中央银行会计工作的研究,建立适合我国中央银行业务特点的会计标准制度。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新编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知识读本[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2]裴丽娟.浅谈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改进[J].东方企业文化,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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