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梅芝 代敏
【摘 要】目的:观察咪唑安定用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患者有创机械通气时改善人机对抗的临床效果。方法:对机械通气时发生人机对抗COPD患者应用咪唑安定治疗,观察用药前和用药后1、30min、6h、12h时患者的呼吸(RR)、心率(HR)、血压(BP)、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和评估镇静效果。结果:咪唑安定应用于COPD患者机械通气改善人机对抗,87%患者的Ramsay镇静评分达2~4分,用药后患者RR、HR、SpO2均有明显改善,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对血压(BP)有一定影响。结论:咪唑安定用于COPD机械通气患者镇静效果好,安全性高。
【关键词】咪唑安定;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机械通气
【中图分类号】R5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0702-01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急性加重期出现呼吸衰竭、严重高碳酸血症、合并酸中毒和意识障碍时,常需要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改善通气纠正酸中毒。为了使患者能耐受气管插管,使机械通气与患者的自主呼吸同步,对患者进行适当镇静非常必要。文献报道咪唑安定(midazolam,mdz)用于机械通气可获得良好的镇静效果。我科对COPD有创机械通气患者应用咪唑安定镇静取得了满意疗效,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3月至2014年2月,因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發作入住我院重症监护病房(ICU)需机械通气的例患者作为观察对象,年龄50-80岁,气管切开3例,经口气管插管20例,呼吸机模式为SIMV或A/C。所有患者符合以下机械通气条件:①经一般抗感染、祛痰、氧疗、解痉、呼吸兴奋剂等治疗无效;②无自主排痰能力或排痰能力差;③有早期肺性脑病表现,出现精神、意识障碍;④呼吸衰竭,二氧化碳分压(PaCO2)有进行性升高倾向。1.2 给药方法
咪唑安定(针剂,江苏恩华药业公司生产)20 mg用生理盐水稀释至50 ml,先给予负荷剂量0.03-0.30 mg/kg静脉内注入,再以0.04mg/(kg·h)~0.10mg/(kg·h)剂量持续静脉内泵入,根据镇静效果调整剂量,以达到满意的镇静水平RS(ramsay评分为2分~4分)。
1.3 观察指标
记录应用咪唑安定前和应用后30min、 6h、12 h呼吸(RR)、心率(HR)、血压(BP)、血氧饱和度(spo2), 镇静效果采用ramsay评分1分:患者焦虑不安或烦躁;2分:患者合作,定向力良好或安静;3分:患者对呼唤有反应;4分:患者入睡,但对轻叩眉间或强声刺激反应灵敏;5分:患者入睡,对轻叩眉间或强声刺激反应迟钝;6分:患者对刺激无反应。
1.4 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以i±s表示,不同时间点的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咪唑安定的镇静效果
23例患者用药后1 h ramsay评分:1分0例;2分~4分20例(86.9%);5分~6分3例(13.0%)。起效平均时间为(4.5土2.0)min,停药后平均清醒时间为(3.5±0.8)h。静脉持续输注达到满意镇静效果(ramsay评分为2分~4分)时剂量最低0.05 mg/(kg·h),最大0.15 mg/(kg·h)。
2.2 咪唑安定给药前后镇静评分及呼吸、循环的变化见表1
从上表可见用咪唑安定后RR、HR逐渐减慢,与用药前比较有统计学意义 (p<0.05); BP明显下降,与用药前比较亦有统计学意义 (p<0.01);其中有3例BP 在用药后降至60 mmhg以下,经用多巴胺处理后逐渐恢复正常。spo2在用药后明显升高,与用药前比较有统计学意义 (p<0.01)。
3 讨论
COPD危重患者使用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的目的是改善通气,维持生命所需的动脉血氧饱和度,但患者对使用侵入性通气治疗的同时,常常因不能耐受、不适感、情绪的易波动而发生人机对抗,反而增加耗氧,加重病情。对使用呼吸机辅助通气病人适当镇静,可减少该类事件发生,使呼吸机与患者自主呼吸同步。咪唑安定属于水溶性短效苯二氮卓类镇静药,起效快,作用事件持续短,半衰期消除时间短,停止使用后患者可迅速恢复清醒,除去呼吸机使用会引起回心血量减少及咪唑安定扩展血管作用导致血压下降外,必要时可适量使用多巴胺等升压药物,无发现明显副反应表现。本研究通过观察23例COPD患者有创机械通气应用咪唑安定镇静发现,用药后患者各项呼吸参数指标均有明显改善,患者的生命得到保障,值得临床上推荐及使用。
参考文献:
[1] 邱海波.ICU主治医师手册[M]第2版. 南京:江苏科技出版社.
[2] 吴新民.咪唑安定的临床应用[J].中华麻醉性杂志,1998,18(7);387.
[3] 江伟,徐惠芳.咪唑安定对ICU机械通气病人的镇静作用[J].麻醉与重症监护治疗,1997,3(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