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哲琳 李绩娜
【摘要】优先股制度在国外发展已久,其在我国也曾有过短暂的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投融资手段之一的优先股却一直没能在公司法中予以明确规定。而近日《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布,标志着酝酿已久的优先股试点终于推出。优先股的发行首先利好银行,本文将分析我国银行优先股的发展状况,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优先股 银行 发展
一、优先股的概述
(一)优先股的概念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与债券相比,债券是在到期时公司必须偿还本息,而优先股只需支付利息,不能要求偿还本金,但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优先股的股息高于债券的利息。但是在公司清偿时,债券的支付又排在优先股之前。因此,优先股相对债券风险更大,但收益也较债券高。
(二)主要特征
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股东大会中无表决权或限制表决权,或者缩减表决权,但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
3.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二、国内优先股的发展概况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优先股。1992年5月15日,由国家计委和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明确规定:“公司设置普通股,并可以设置优先股……优先股不想要公司公积金权益,……公司终止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这个规定说明我国不仅允许发行优先股,而且对优先股股东的权益还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但是该规定由于效力不高,所以我国的股票实践中并没有优先股的存在。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也没有对优先股的发行作出具体的规定。2012年9月21日,证监会研究中心发布“优先股制度的探讨”,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并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优先股制度。2014年3月21日《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布,标志着酝酿已久的优先股试点终于推出。
三、我国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现状
2014年4月18日,银监会和证监会今日联合发布《商业银行(行情 专区)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指导意见》,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条件、发行程序、合格标准、监管要求、发展路线图等,精简了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了信息披露要求。
然而优先股首单并没有像业界预期的那样花落银行股。
2014年4月24日晚间,广汇能源首先发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优先股,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
而业界期待已久的银行优先股终于于2014年4月30日正式破题。浦发银行拟向不超过200名的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股。浦发银行也由此成为继广汇能源之后的第二家披露优先股发行方案的A股上市公司,也是首家披露优先股发行预案的上市银行。浦发优先股方案的设计细节很可能被随后发行优先股的银行借鉴。
预计浦发银行率先试点之后,国有大行包括工、农、中、建四大行及部分股份制银行陆续也将进入优先股试点发行阶段,总额度为3700亿元左右。
四、优先股的推出对我国银行业的利好
(一)优先股推出有助银行股估值提升
截至2013年12月,16家上市银行中,12家银行的市净率(P/B)低于1,市净率中值仅为0.94;上市银行市盈率(P/E)中值水平仅为4.98,远低于金融行业16.36的平均水平;每股收益(EPS)的中值为1.46元,高于金融行业0.30元的中值水平。种种迹象表明,与收益水平相比,当前银行业股价处于严重低估的状态。
而优先股的发力,能够大大减少人们对银行资产的焦虑情绪。一方面,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优先股票没有规定最终到期日,它的的收回由企業决定,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另外,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财务风险小。最后,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会上升;除此之外,优先股票无表决权,因此,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
(二)优先股或将成为银行业短期内补充资本金的重要工具
根据巴沲尔协议III的规定,永久非累积优先股对被计人一级资本。因此,发行优先股对于银行业提高资本充足率具有独特功能。根据银监会给出的商业银行2013~2018年分年度资本充足率过渡期安排,我们预测,商业银行体系至2018年资本缺口累积约11529亿元,核心资本缺口累计约7746亿元,而优先股的推出对于弥补这些资本缺口具有重要意义。
(三)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将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截至6月末,上市银行整体的拨备覆盖率为286%,拨贷比为2.68%,相对于0.94%的不良贷款率,银行有充足的风险准备应对可预期损失,安全边际较高。银行资本作为吸收非预期损失的保障,通过发行优先股提升银行的资本水平,不仅可以增强银行抵御各种未能预期风险冲击的能力,同时相较于债券融资而言,优先股融资仅需按时支付股息,银行并没有还本的压力,因此降低了银行在可能危机期间的流动性风险。
五、优先股的推出我国银行可能遇见的问题
(一)优先股的融资成本高
优先股的偿债顺序排在次级债之后,而且期限一般是无限期,那么其每年的固定股息率至少要高于次级债券。实际上,银行优先股的风险水平和普通股区别不大,优先股承担了如此高的投资风险,却无法获得银行经营的超额收益,那么在固定收益方面理论上也应该高于普通股的水平。以工商银行为例,最近5年的每股现金分红为每10股1.65元、1.70元、1.84元、2.03元、2.39元,当前工商银行股价为每股3.8元。那么优先股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就是自己同样投入3.8元,每年的收益不应该低于0.24元,否则自己还不如去买普通股或者工商银行可转换债券。以此计算,每年0.24元/股的收益率相当于6.24%。由此来看,银行优先股的固定股息至少也要达到7%的水平,才能对投资者形成吸引力。而7%的融资成本,对银行来说,并不算低。
(二)优先股会令中小投资者更悲剧
优先股使得A股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制度设计更进了一步。A股缺乏举证责任在辩方和集体诉讼制度,使得中小投资者在监督经营者联手庄家操纵股价上束手无策;股票型基金有最低持股限制,其他投资者没有,在股价大跌的时候,基金难以回避损失;基民没有因基金管理者投资失误而罢免他的权利,无法有力保证基金管理者负责经营;只做股票的小投资者,在股指期货做空工具推出后,很容易被双边(做多做空)杀单边(做多);融券和转融券推出后,中小投资者缺乏专业能力,更加被动。如今推出优先股后,持有普通股的中小股民的利益被进一步挤压。
(三)优先股是对普通股的补充,从根本上来说它属于小众市场
从国外优先股的发展历程和规模上来看,优先股只是一个小众的市场。例如从美国来看,目前美国的优先股市场大致在5000亿美元左右,相对于美国16万亿美元的股票市场而言,规模显得很小。而且海外优先股往往是在上市公司融资困难的时候才有较好的发展,也就是说,优先股不过是一个应急的融资工具而已。举例来说,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政府动用了1250亿美元购买花旗银行、摩根大通等9家主要银行的优先股,以稳定资本市场和提振市场信心。巴菲特旗下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投入50亿美元购买高盛集团的优先股,由于高盛难以承担高达10%的股息率,因此2011 年高盛就赶紧支付了55亿美元赎回了伯克希尔哈撒韦持有的优先股。总之,优先股是一个小众的市场,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对于传统市场的一个有益补充,但是对于其发展规模不能有过于乐观的预期。
(四)从“安全性”和“流动性”来看优先股存在的风险
总体上比较而言,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来说具有更高的安全性。但是从实际来看,优先股在某些年份可能无法拿到约定的收益,即使是积累型优先股,也依赖于次年发行人的盈利状况,其可分配收益是否足以补偿之前的欠账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从流动性来看,虽然优先股也能够在交易所或者其他法定市场交易,但是可能由于机构投资者的锁仓,流动性不会太活跃。相对而言,一些规模较大,且B类份额交投活跃的普通股的流动性反而会更好。
六、总结
优先股在世界各国作为一种活跃的金融工具,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由于诸多因素,虽然已经历经了一段时间的发展,但是始终没有得到重视,优先股的优势也无法在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得到有效发挥。随着经济的不断發展,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优先股将会在更广阔的空间里得到发展,在我国的经济领域中的作用也会越来越突出,更有效地促进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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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熊启跃,王志峰.《现在是银行业发行优先股合适时机》[N].《经济参考报》,2014年/1月/23日/第008版.
作者简介:安哲琳(1992-),女,河北保定人,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读本科生;李绩娜(1991-),女,满族,河北秦皇岛人,河北大学管理学院财政学专业在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