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绪振 许超
【摘 要】民办院校更多自主权的放开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同时存在着很多的危机。人才培养需要理性的思想指导和文明的价值观引导,自主权的放开需要消除教育系统中存在的危机,需要自治,来恢复教育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本文就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中的问题出发,从“人才培养机制的‘去沼泽化、‘通或‘专、艺术设计专业教育与经济利益保持适度的‘弹性空间、艺术设计专业建设是否真正需要‘特色”等四个方面以小窥大,从而有效提升民办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繁荣发展。
【关键词】自治;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教育具有特定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但是教育的特定性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国家对民办性质院校愈来愈支持的政策下,民办高职院校在“办学自主权”的法律规定,将有更多“自主权”来进行体制内“自治”创新改革。我国高职艺术设计专业教育已进入泛化时期,内外部矛盾不断地暴露与激化,教育重视数量而非质量,导致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不能有效合理发展,在强烈的危机意识下,我们要做的是“自治”而非“被调控”。那么何为“自治”,如何“自治”呢?
一、何为“自治”
“自治”在教育當中可以用“自主治学”来表达,主要就是解决学校与政府、社会的关系问题。“自治”教育下,无论学校与社会发生怎样的关系,它首先是一个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美国最高法院所阐述了自治主张为“高等教育的人物即在于提供一个最有益于思维、实验和创造的环境,那是一个可以达成大学的四项基本自由——在学术的基础上决定‘谁来教、‘教什么、‘如何教、‘谁来学的环境。”在我国民办高职院校与政府之间还未完全达到具有独立的实体和平等的伙伴关系,但是我国的《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法》等明确规定了高等教育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地位以及自主办学的若干内容。也就是说大多民办高职院校在我国的支持政策下并没有真正放开手脚勇于“自治”。那么在现存条件下该从哪些方面“自治”呢?笔者就我国民办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关于“自治”的创新性策略略举一二。
二、如何“自治”
“自治”不仅仅是一种价值理念,也是一项具体的制度。除了教师学者所应有的“学术自由”权利之外,笔者根据自己的学习研究,在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的范围内试提出一些“自治”创新的改革策略。
1、人才培养机制的“去沼泽化”
当前高校艺术设计专业培养机制的“沼泽化”是艺术设计专业生态链最严重的病态①。这些病态侵入并支配着其意识形态,腐蚀了近代以来形成的文化艺术精神,也瓦解着民族精神。艺术设计人才多但落后,教育的失败,其根本并不在政府不重视,而在于体制的落后、僵化、死板。从苏联高教模式类的“工业产品式人才”,到换汤不换药的应试教育的“天之骄子”,再到现在到处讲特色的“后现代的拼贴”。“象牙塔”变成了如高中般死板、空洞说教的“思想监狱”,变成了如大学世俗功利化的“社会预科班”,成绩已经不能说明一个人艺术设计素养的水平。本人认为,改革最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去行政体系的教育管理体制
“学校不是党政机关、不是企业单位,而是教育与研究相结合的学术性事业组织”——朱九思。长期高度集权的行政体制运行,教育管理成为了国家行政体制的翻版。在国内外教育做的比较好的艺术类科研机构,决策层大都是一些科研、学术、专业高层式人才,很奇怪在我我国很多院校却无实际决策性权利,认为他们就是搞搞研究而已,成为行政者追逐权利的棋子。“这种意识的发展,便是人们普遍地漠视教育本性,对教育事业不负责任,滋生雇佣感和无奈感”。[1]萨维尼曾说“大学的本质在于将学术的严肃、对学术的热爱传达给愿意接纳的学生,启发与滋养他们的慧命。”若决策者非专业人士,他的思维中并没有意识到教育是一种具有独特价值观念和文化目标、独特原则和活动规律的专门性事业,是需要遵循其专门的活动规律的。从理论上讲,学校是自由开放、思想相对独立的教育组织,教师而非行政系统的职员。艺术类教育更是具有有机文化的生命土壤,长期的接受功利主义、实用的思维模式教育,会不知不觉的陷入形式主义的应酬圈里,成为行政权力场。本人认为去除深层根源行政性质的领导制度是彻底改革的一种方法。其实在集团化办学中校长类似市场企业的CEO性质的民办院校改革起来更容易,并且在中国教育史上会有开创意义。
(2)去“量化”科研评定制度
政策具有导向作用,每一项政策的出台相信都经过决策层的深思熟虑。但这个政策不是数字量化,对于创新性人才的研究和实践应该如何界定?“出成果”和“出人才”哪个重要?成果是量化定制,具有经费奖励,人才是软性指标,更应该保护性奖励。“量化曾经被称为是最成功的管理手段,但对学术、教育领域而言,量化并不科学。”——刘新成。量化看重的是量,而非质,而学术要的是质。其实,像我们一样作为办学主体的艺术创造类型教师,具有非常强烈的成就需要,发现和创造是心理上的安慰和满足,自我实现占据主导地位,“即使不能成为大叔,也要成为一棵最具生命力的小草”。
2、要“通”还是要“专”
要培养“通才”还是“专才”是一些高校教育研究者最具争论的课题之一。中国特色式的答案肯定是“通才也是才,专才也是才,都是才,都不能过分强调,都不能过分忽视,需要辩证的运用,有机的结合”。这种没有答案式的囫囵圆滑回答在中国已经进行了大半世纪,这不符合教育的实质。我们可对比美国大学教育的人才培养,他们往往会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通过通才教育和专才教育的转换来实现学校教育的完整。这里重要的一点是决策层根据学生的性质与求知来进行自由的转专业,在毕业之前学生若对某一很细的学科分支感兴趣,你的课程选择将会异常细致深入狭窄,也可以在毕业前分选不同的专业。这样通专之辩并不是什么学者专家学者之间的论题,而是学生进行自由选择。但是由于国情不同,在这里笔者根据院校、专业和岗位性质更倾向于选择培养“专”。根据高职办学性质和所招学生素养,培养“通才”比较困难;艺术设计专业属于应用性较强专业,学科分类虽然较多,但培养方向明确,通才需要长期的业务、知识积累,专才更容易就业;在市场上的岗位需求上,通才虽然能拿更高薪、更高职位的工作,但是岗位需求寥寥,并且在与本科、研究生教育的竞争中不占优势,而专才是高职院校就业的香饽饽。艺术设计专才的培养可以从与纯应用性设计相关的知识如市场观念、设计技术能力、创新思维方法、创意沟通表达、课程对接企业程度等增加培养强度,在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从艺术设计岗位群出发培养专才。
3、艺术设计专业教育与经济利益保持适度的“弹性空间”
艺术设计属市场经济的产品,与经济利益有密切关系,但是教育又与经济利益有着敏感性的隔离,因此类似于艺术设计这种紧密联系市场的应用型专业都有这样的矛盾。与经济有联系但又不能完全市场化,这就需要有一个“弹性空间”,这个空间的度如何来权衡呢?艺术设计教育现在的形式属于“高昂的学费,低廉的投入”。尤其是民办院校不考虑市场供求想尽办法进行创收,投入少,收费多,吹捧为热门专业的经济利益至上的态度。某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收费为14300元/年,但在教学运行投入上远低于上万学费的标准,甚至有时候还会将与其他专业进行“共享”教学资源,如按照国家规定1:2.5-1:3的师生编制比,设计类教师专业教育投入比,该校师生配置简直是玩笑式的培训机构。尽管艺术设计类专业学费收入相比其他学科高昂,但学校在资源分配、教师待遇、拨款经费等方面却没有任何专业性质的“倾斜”。“利”字当头、一本万利误学校更误学生。民办院校有更大的自主权,学校需要市场化,但是在资源分配时更需考虑专业属性以更长久办学,维护学校品牌。学校可把专业从课程设置、招生推向市场,但人才培养需要一定的自主权,将集团化办学模式继续改革分化到社会、市场。艺术设计专业教育与经济利益的“弹性空间”定位于专业教育除利益化,增经济化,具体的数据因子分析还需进一步研究。
4、艺术设计专业建设是否真正需要“特色”
在艺术设计专业教学研究与实践当中,在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时,“特色”成为出现频率非常高的词语。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何为特色?我们是否需要這么多的“特色”?
高职院校当中艺术设计专业的培养目标一般为应用性人才,应用型人才在就职的过程中应该具有相应的职业能力。特色培养出来的学生到底让学生在真正的实践中有何帮助?现阶段专业的建设当中除了教学教务管理等方面的特色之外,考虑的更多的应该是地域文化等对本专业的影响,所以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与本地区的相关文化联系起来。但是我们看一下“特色”在艺术设计中现在流行的建设话语“只有同类高校没有,而只为这所高校所独有的品质,才能作为这所高校的特色。一旦同类高校具有了这种品质,尽管这所高校仍然具备这一优秀品质,但这一优秀品质已不能称为这所高校的特色了。”[2]还有现在比较推崇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专业建设观念,都表明了特色是独一无二,依靠环境衬托。如东阳红木家具比较著名,就开设一个家具专业或雕刻专业,以此为专业特色。但是殊不知,艺术设计是一个应用性很强的专业,高职院校所要求的学生职业能力更高。艺术设计专业在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对岗位特色的追求,毕业后就业面会变窄,在现代化社会中,学生的工作地不会仅仅限于求学之地,所以我们在追求特色的同时要从艺术设计岗位群的概念出发,追求“一专多能”。假设大的环境下对本特色专业所培养的学生需求不多,或职业能力素养偏差太大,那还不如回归传统三大艺术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内。笔者这样辩证“特色”专业大刀阔斧的建设并非要扼杀“创新”,笔者希望民办高职院校能发挥自己特有的灵活“自主权进行自治”,打破为“特色”而“特色”的观点,应该有效的与外界进行信息与能量的交换以增加新的动力和能量,在动态中建设一个生态有机的专业,根据大环境所需而建设特色专业。如把课程设置更贴近于大的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而非本本市、本乡镇的某些企业;对出现的一些新型的设计类岗位具有敏锐的识别分析能力,也可以在课程设置模块中有所侧重等。总而言之,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的设置,不仅要注意职业岗位的热门,而且要考虑学生毕业后的发展需要。
在我国民办院校拥有更多“自主权”的前提下,对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的“自治”策略略举一二,有助于创新创造性的进行教育实践改革,对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提供明确的机制运行目标,具有典型的推广应用价值。
注释:
①病态指地方化、世俗化、宗法化、人情化、关系网、近亲繁殖、官本位等。
【参考文献】
[1]王长乐.教育行政化的危机[A].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创新战略委员会2007年学术年会文集[C].2007.
[2]孙孔懿.学校特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