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主旋律、树立检察形象、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是凝心聚力、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赢得党和人民群众信赖支持的重要途径。因此,充分认识全媒体时代背景下开展检察宣传工作的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升检察宣传工作水平,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和任务。笔者通过总结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在檢察宣传方面的经验做法,透视当前基层检察宣传的工作现状,分析检察宣传所面临的问题及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全媒体;检察宣传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应用的日渐普及以及网民数量的爆发式增长正在改变着这个世界,一个由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带来的全媒体时代正在来临。而随着互联网、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快速发展,“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通讯社”。“全媒体”时代展现出来的多种特点给检察宣传和检察工作本身都带来了深刻影响。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要做到与时俱进,要积极探索全媒体“一站式”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新模式,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楼宇电视、电子纸、手持式阅读器等多种媒体形态,将检察工作信息广泛向社会公众传播。
一、全媒体时代检察机关需与媒体互动
在全媒体时代推进检察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检察机关离不开与媒体的互动。政法机关与媒体进行良性互动,一方面,可以使人民群众经由媒体实现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另一方面,可以使政法工作经由媒体得到人民群众的了解和理解,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
以笔者所在的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为例,三年来,该院检察宣传工作呈逐年上升的态势。2010年,该院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0篇,其中国家级13篇、省市级17篇。2011年,该院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2篇,其中国家级8篇、省市级24篇。针对检察宣传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现实,2012年该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大力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创下了历史最高,新闻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突破共被媒体采用稿件189篇次,在市检考核中从前年的第十位上升到第三位。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34条、省级媒体采用155条,有力地宣传了该院的良好形象。主要做法是:一是选配写作功底扎实,能力素质高的专人负责检察宣传工作;二是制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把宣传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报刊台网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及时把该院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宣传出去;四是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广泛挖掘宣传素材;五是落实宣传奖惩措施,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干警予以表彰,对未完成宣传任务的科室负责人取消评先资格,激励干警积极投身检察信息宣传工作。
三、检察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对检察宣传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次要的,可有可无,开展宣传工作的目的是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办公室、政工办等职能部门的事务,与其他部门和同志关系不大;认为搞宣传容易出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承担宣传职能的机构不统一
有的设在办公室、有的设在政工办,有的还采取工作随人走的办法,擅长搞宣传的同志调到哪个部门,就把宣传职能放在哪里。机构设置的不统一,造成条块不清、管理不便、规划不力、发展不齐。
(三)对检察宣传工作的投入太少
具体表现在:多数的基层院不设专职宣传干部,一个同志包揽多项综合工作,往往顾此失彼;培训培养力度不够,缺乏有效提高检察宣传干部业务水平的培训形式,相对于业务部门而言,领导对宣传干部重视不够、培养不够、任用不够、待遇不够;资金支持不力。对于开展检察宣传所必须的外出采访等费用不能提供充分保障;宣传所需的摄影摄像等技术设备落后甚至没有。
(四)宣传的方法不多,某些渠道不畅通
基层院宣传报道大多是以文字宣传为主,电视宣传为辅。由于时间、条件所限,进行网络宣传,利用互联网展示检察机关风采,尚处于起步尝试阶段,专题宣传和阵地宣传也未形成有效规模。根据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各个阶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和宣传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虽然也围绕这些重点进行宣传,但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报道,未能有效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镜头的立体性、深刻性的专题宣传,致使检察业务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不能向社会及时、全面、广泛地进行报道宣传。另外,在宣传渠道上,因缺乏与媒体的广泛沟通,投入的人力财力亦不足,造成了开展工作的不便。
(五)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有待提高
许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至今仍不很了解,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类似的反映。主要原因有:检察工作涉及面相对狭窄,与群众生活的联系程度小;有关检察职能、检察改革、先进集体和个人等题材,不少媒体认为不是社会热点,采用的兴趣不高;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媒体关心要报道的,而我们考虑多种原因多数不能提供给媒体曝光,能报道的案例媒体在编辑时往往刻意突出案件本身的曲折离奇,而淡化检察机关的工作及作用。
四、与媒体“共舞”,增强舆论正能量
(一)抓好检察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
搞好检察宣传工作,机构必须统一,而且要有一支政治素质强、文化水平高、通晓法律、善于协调,把握准确的过硬队伍。一是在人员招考中,有比例地招录能较快适应并从事宣传工作的人员,比如招录具备中文专业、新闻专业学历的人才等,力求宣传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二是要加强对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培训,除了“请进来”,如邀请专家讲课,还要创造“走出去”的机会,如参加上级组织的、宣传干部集中培训,到外地检察院参观学习等。三是注重宣传队伍的相对稳定,在一定时间内,要相对固定一批宣传骨干,打造一支相对稳定的宣传队伍,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比、学、超”,切实把宣传工作的“接力棒”传下去。四是要给基层检察宣传人员创造好的工作条件,配备齐全的硬件设备,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努力为检察宣传人员创造学习、锻炼的机会,增强其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其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二)建立目标管理和激励机制
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内容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宣传工作量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及每个干警身上,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营造人人参与的“大宣传”格局。建立激励机制,对宣传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對完不成任务的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即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及目标管理奖。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每年召开总结分析会议,从而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保证检察宣传工作的扎实有效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增强与媒体的良性互动
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宣传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在尊重媒体、善待媒体,同媒体形成良性互动上下功夫,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媒体关系。既要主动接受监督,为媒体发挥职能营造宽松环境、创造良好条件,又要完善体制机制,把行业管理与尊重新闻规律有机结合起来,在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合作共赢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某被泼硫酸毁容一案时,通过邀请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全方位的采访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仅树立了该院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而且使被害人得到各界的帮助。
(四)主动应对舆情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政法机关在壮大法治社会主流舆论方面肩负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检察机关面对法治热点,要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公开透明地宣传法律、解说政策,正确有效地疏导情绪、沟通思想,增加舆论正能量。当遭遇“舆情危机”的时候,检察机关应及时重构与公众对话沟通的新机制,以真诚、平等、公开的形式参与讨论,使不同的意见与建议得到平等的表达,这样才能使事件的真相被公众所了解,才可能在公众之间达成对事件的共识。应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布信息,将事件的真相、历史渊源、处理办法及早公之于众,满足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及早缓解舆论压力为化解危机创造良好条件。此外,应围绕涉检舆情热点问题,组织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文章解疑释惑,维护正确舆论导向。如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原广州市民政局某处处长李某猥亵儿童一案时,由于被害人家属主动向媒体报料,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在该案审查批捕阶段即有多家媒体来到该院想对该案进行采访报道。该院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说明。在案件起诉阶段,该院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邀请多家媒体到院进行案件通报,并且就该案进行青少年维权的法制宣传,取得较好的效果,树立了检察机关客观公正、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此外,要求网络评论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
(五)拓宽新型媒体宣传平台
当前,政法机关新闻发布制度日益完善,新闻发言人不断亮相,越来越多的警官、检察官、法官走进直播间,很多政法机关开通微博、微信与网友交流。以新媒体的代表之一微博为例,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四类政法机关和官员在腾讯、新浪平台开通官方微博的总数为18000多个,共发布微博将近1400万条,共拥有“粉丝”3.3亿个。要做好全媒体时代背景下的检察宣传工作,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加快检察宣传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实现各种载体媒介之间的有机链接,编织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检察宣传网络。通过建立完善新闻发布会和发言人制度,举办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电视台拍摄电视专题节目,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重大检察信息。积极探索加强与媒体合作的方式和途径,综合利用“全媒体”手段,如更好地采用网络、手机、数字刊物、移动电视、触摸媒体等新型媒体,使检察工作成效得到全社会持续的关注。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建设,设立“网上检察院”,设置法制宣传专栏,定期更新信息,搭建基层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服务群众、接受监督的便捷平台。
[作者简介]佘淡玉,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