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未经妻子同意,转让共同股权有效吗

2014-04-29 22:53
伴侣 2014年2期
关键词:娘家婚姻法公司法

问:

我老公借我娘家100万元与他人开办公司,并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将自己持有的30%的股权转让他人,而且已向工商局申请了变更登记。请问:他有权擅自处分股权吗?

答:

股權转让系特殊的合同行为,应当优先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而《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经配偶一方的同意,因此该股权转让协议有效。虽然《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妻内部法律关系应受制于股权转让外部法律关系。《公司法》并未赋予股东配偶在股东转让股权时的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如果你认为该转让行为严重违反夫妻财产处理权的约定,或者存在低价转让以及其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你老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要求偿还娘家借款,或股权变更等。

猜你喜欢
娘家婚姻法公司法
江畔独步寻花
在立法与现实之间:新中国建立以来《婚姻法》的制定及其修改
婚姻好不好,回趟娘家就知道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的法律形成
韩国:娘家出力婆家受益
平等与差异:《婚姻法》解释(三)有关房产规定的性别再解读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施《婚姻法》的社会动员——以上海地区因婚自杀的报道为例
公司的合同解释与公司法的价值分析
认缴制视野下的公司法人格否认
卷首语:《公司法》与《证券法》修改应该联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