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
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存在滥补课现象?这似乎是个毋庸置疑的问题。笔者做过专项网络问卷和调查,目前全国中小学多数学生有过参与补课的行为,不管是学校组织的假日集体补课,或是个人操作的各类补习班、课后班等等,形式不一,有的专业课辅导,有的艺术类训练,有的应考补习,有的看护陪读,都呈现临时性、不系统的杂乱无章状态。有的网民评论,现在中小学已经是无补不成校,无补不为师。看来,中小学阶段的补课问题即使不是百分之百存在,那也是涵盖城市、乡村有广泛争议又都趋之若鹜的特定教育征候。
那么,这种国家教育政策法规明令禁止而又被到处默认潜规则操作的教育行为究竟对青少年成才有哪些作用,又给中国的义务教育带来哪些影响,本该就是需要科研机构和教育工作者认真探索和研究的;本文拟就这种现象的性质、动因、走向、处置做初步研讨。
一、义务教育阶段滥补课的本质
任何事物孤立的看待和研究都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唯物辩证法的。审视义务教育补课现象不能单独地剥离于当前市场经济的特定环境去分析和评判。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思维已经渗透到社会各阶层、各类人群的大脑中。商品经济的特质就是追求利益扩大化,无利不言商,无利不为商。这种追逐利益的行为没有止境或缺少控制的情况下,唯利是图就会占据所有从业行为的思维框架中。跟医疗卫生行业的红包现象、商品流通领域的以次充好、建筑工地的偷工减料、食品卫生行业的掺杂有毒添加剂等行为一样,它是潜规则盛行条件下的逐利之风在教育战线的反映。
义务教育阶段,是全民素养养成和提高的基础,关乎千千万万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和国家继往开来,是任何国家和民族都足够重视的社會基础事业。因此我们国家投入巨大的财力人力去巩固和推动此项事业发展: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经费财政统筹,对城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的特殊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义务教育本该从市场经济的意识框架中解脱出来,但是资源需市场配置的强势思维已经牢牢牵制住一些人神经中枢,他们开始对中小学教育是否需去市场化产生动摇,开始天真地认为义务教育只有通过优胜劣汰竞争才能强身健骨。于是在国家支持民办教育的背景下,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外补课跃跃欲试,或者说是模棱两可、闪烁其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义务教育滥补课问题,是“泛市场化”理念在教育阵地的反映,是在各行各业利益获取机制中的特定潜规则。明显特征是极少有不收取费用的公益补课班,大都是借补课之机大肆收钱的创收补课班;无论是组织或个人开办补课班,基本是利益驱动。
其次,义务教育补课大行其道的另一个动因就是全社会望子成龙心理需求的广泛助推。我们经常会在各种学校简介招生海报中看到,我们的升学成绩多么辉煌,我们的教师这个名牌那个名牌,我们保证你孩子升入某某学校,充满诱惑性、搧动性词汇:什么“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一切为了孩子”、“上特班、尖子班”、“成功者的摇篮”……不一而足,其实都是恶意延长上课时间的“魔鬼式训练工厂”,培养了大批高分低能的“豆芽菜”。拔苗助长的意味颇重。这是应试教育的偏颇。学校尚且如此躁动,补课班当然有过之无不及。
二、义务教育阶段滥补课的危害
义务教育乱补课行为的第一宗罪就是揠苗助长。青少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个体、个性品质存在着明显差异性,智商情商不尽相同,按照统一的培养标准和学习进度去要求学生,就违背了因材施教原则。结果使一些智商情商特异的学生磨蚀学习兴趣,造成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和“流失”;客观上,滥补课也成为破坏九年义务教育的隐形推手。
第二宗罪是破坏普九的办学秩序。一些机构为扩大补课收益,夸大补课的作用,扩招生源,使招生陷入混乱。一些补课机构还为学校招生当掮客,推高招生成本,使学校在不支持补课中进退两难。一些中小学教师参与补课或为补课当中介牟利,使干净的校园染上铜臭气,毒化了教师队伍和教育风气。
第三宗罪是抹杀学生个性差异、违背教育规律。一些有特异才能的学生,在参差不齐的补课中无所适从,消蚀掉进取锐气。笔者从事和研究教育工作多年,从诸多教育实例中抽象出一条不完全规则的教育规律:越是经历太多教师指导、经常参与补课或家教的学生,他们的自主学习意识越差,因此学习效率越低,进入高中或大学表现越平庸。这就是补课误人子弟的罪证之一。
第四宗罪是课程体系混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由于补课是教育法规有所禁止的行为,客观上也使一些补课班和机构缺乏监管。他们不存在课程体系建设、搞短期行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搞游击战术,虚假宣传,恶意招生,传授给学生的知识蜻蜓点水,搞什么曲径通幽。由于热衷于旁门左道,诱导了学生和家长的投机心理。
第五宗罪浪费财力物力,加剧了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弊端。由于补课大都是缺乏长远规划的短期行为,也就在政府财政统筹之外,学生家长需自担风险、自掏费用,增加城乡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使他们雪上加霜,有悖义务教育的公益原则。补课需另外增加教育资源,包括师资、器材、设施等,于是补课班昙花一现,今天补明天散,教师耗费精力、学生牺牲时间,这是一种绩效比例极差机构教育运作方式。
第六宗罪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公正,毒化教育风气。本来中小学全体师生是在同一起跑线的竞争,由于出现增加课业负担这位不速之客,一时间这个学生学得早,那个学生学得晚;这个学校进度快,那个学校进度慢慢;五花八门,莫衷一是。给考试和学生学业评定造成操作上的难度。一些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和教师的行为颇有微词。
当然,滥补课倾向给中小学带来的危害不止这些,这里不再赘述。
三、关于义务教育滥补课治理问题
我们这里所论述的“滥补课”,是指在学生正常上课学时之外不必要的补课,她有别于学生因病或学校因故耽误正常学时而追加时间的必要补课。“滥补课”与“乱补课”的区别在于:乱补课是表象,滥补课是实质性;乱补课是结果,滥补课是成因。只有抑制滥补课这种不正常冲动,才能最终消除乱补课的错误行为。
禁止乱补课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明文规定的内容,通过这些法律的机构是全国人大;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又颁布了相应的《义务教育条例》,那么这些法规理应由人大去监督和推行。义务教育的规则由政府去落实,由人大部门检查监督,这样方能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而如今滥补课导致出现乱补课,违法行为理应用法制手段来解决;而解决的情况不良,要执行者偏离方向,要么是监督者力度不够。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法律滞后或操作性不强。
笔者认为:治理现阶段滥补课问题的途径有以下几条:
一是从依法治教角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导检查由人大部门主导,归口管理,年度督导要和平时督导相结合。政府教育部门不能又当队长又当裁判。人大需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乱补课问题。
二是从加强师资队伍道德建设方面去严控乱补课行为发生。说到底,义务教育滥补课发端就是教师队伍道德水准下降的体现,她与整个社会法治精神流失是同声同应的;重建全社会的法治精神是根本。同时政府主管部门也应组织中小学教师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整个团队的道德水平。
三是从宣传教育角度,帮助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消除应试教育对义务教育过程的负面影响,使学生家长不要迷信“有老师辅导就没有学生学不会的东西”以及考上大学就是成功人生的狭獈认知,真正让学生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学有所乐、学有所长,走出“分数至上”的怪圈,回归到快乐学习、全面发展的正常育人轨道上来。
总结起来,义务教育滥补课加重中小学生和家庭的负担,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浪费精力和多方面资材,冲击正常教育管理秩序,助长功利教育风气,违背义务教育的公益原则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引起各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并依法规范,还义务教育一个澄澈的天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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