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升
【摘 要】笔者就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索赔的基础与原则、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做好工程索赔。
【关键词】工程索赔;基础与原则;索赔内容;步骤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业企业在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施工企业在对项目、单位工程进行管理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项目、单位工程索赔,那么如何面对索赔管理工作呢?建筑企业又如何进行工程索赔呢?施工企业都知道工程索赔是一项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索赔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索赔的基础工作与原则是什么呢?索赔的误区在哪里呢?下面根据本人多年的工作经验做一简单介绍。
1 索赔的基础与原则
1.1 根据招投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和自身条件,尽可能细致考虑工程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进行合同条款签订和制定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
1.2 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
1.3 及时发现与报告,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1.4 索赔意向书应在项目、单位工程发生索赔事件后及时向现场监理工程师后递交,并有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一起到现场核对索赔事项。
1.5 索赔意向书送交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建筑企业在施工时可能发生的索赔内容有哪些
2.1 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
2.2 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而这些条件与障碍又是有施工经验的承包方也不能预见到的,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
2.3 施工中其它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如在挖方工程中由于发现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图纸上并未说明,确属是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如通过处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的,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
2.4 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
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2.5 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原因而引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该索赔包括三项索赔,即人工费用的增加索赔;设备费用的增加索赔;材料费用的增加索赔。
2.6 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
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地终止或不属施工单位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施工索赔如下:
2.6.1 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2.6.2 补偿损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算的工程款)
2.7 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2.7.1 关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根据全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可根据各省市定额站颁发的材料预算价格调整系数及材料价差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待材料价格指数逐步完善后,可采用动态结算中的公式进行自动调整。
2.7.2 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2.7.3 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期限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索赔利息。
2.8 工期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3 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的时限为28天)向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监理、建设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和部门
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建筑业企业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建筑业企业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建筑业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施工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地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5)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6)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7)其他原因导致的建筑业企业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 同期记录
(1)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2)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 最终索赔报告
4.1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4.2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②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建筑业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建筑业企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建筑业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建筑业企业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建筑业企业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④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⑤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建筑业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5 索赔的管理
5.1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建筑业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5.2 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5.3 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
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6 避免索赔存在的误区
6.1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建筑业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把索赔认真对待
6.2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
6.3 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
6.4 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准确性,没有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6.5 很多项目管理成员认为只有建筑业企业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对方的索赔和反索赔
7 结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企业而言,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建筑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筑业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这样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谢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