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启动
近日,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对接,由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安排技术人员安装部署盟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应用系统,经过近1周的部署调试,现系统运行正常并已完成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
该系统包含了全市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土地利用数据库和覆盖全市范围的影像数据库,能够实现对全市范围内土地利用数据的快速查询、统计和检索,满足国土资源管理的日常业务需求,支持对土地利用数据的深度分析。通过对土地资源管理成果数据的整合统计分析,形成专题统计分析结果,为规划、耕保、利用、执法检查等相关业务以及全市土地政策制定提供准确、翔实的统计数据,同时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同步更新。
该系统的应用,将对各项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规范化和效能提升起到助推作用。
文/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国土资源局“四措”抓好地籍管理工作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国土资源局制定四举措,全力抓好地籍管理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盟级验收;二是认真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有序开展日常地籍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土地登记报批材料,确保上报土地登记报件零退回;四是加强地籍管理业务培训研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大地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地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文/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局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多举措严格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
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严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程序,收到良好效果。
一、严格申请资格审核。
在核查资料时,严格审查。对抵押人《抵押登记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抵押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与土地证上的土地使用者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不一致的一律不予登记。
二、严格土地权属状况审核。
仔细查阅土地登记资料,对土地使用权已被查封扣押或已办理抵押登记、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一律停止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严格地价和抵押金额情况审核。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地价与本地地价水平不相当、抵押率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四、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在办理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资金比例达不到35%及闲置3年的商品房一律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五、严格实地核查。
在严格审查抵押人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实地核查土地证书上所标注的宗地位置、土地用途、四至界限等内容是否与实地一致,是否属闲置土地,抵押地块上是否有其他抵押用房,核查无误之后给予办理抵押登记。
文/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