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之清浊有体”之“浊”义辨析

2014-04-29 00:44刘靓
人文杂志 2014年5期
关键词:上海古籍出版社清阳曹丕

刘靓

内容提要对曹丕《典论•论文》“气之清浊有体”之“浊”义的解释,向来存有歧义。有的研究者说“气浊则格下”,有的研究者则认为“浊”无贬义,可作“阴柔”讲。但“浊”在传统阴阳气论中,是为“阳”为“君”为“尊”的,表示的是“舒缓”、“雅正”的风格,曹丕所论的气之“浊”,亦很可能以此为本义。

关键词气阴阳清浊文气

〔中图分类号〕I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4)05-0063-07

曹丕在《典论•论文》里提出“气之清浊有体”曹丕:《典论•论文》,引自[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271页。的看法,而今人论诗文,多关注“清”在中国诗学、音乐等文艺思想中的正价部分之审美内涵,惟蒋寅先生《古典诗学中“清”的概念》一文,同时分析了“清”之美学内涵的的负价部分,指出“‘清不是终极性的审美概念,而只是与中国诗歌的正统趣味——这种趣味本身就带有某种缺陷——相表里的概念,所以它就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弱点。”“清直接给人的感觉就是弱。”(《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1期)本文则将致力于对“清”之内涵的负价部分,特别是对“浊”之内涵的正价部分的探讨。并以之为尺度来评判论断甚至否定“浊”之义,造成人们对“浊”之含义和运用的混淆和误解。本文希望通过对历史上“浊”义内涵的梳理辨析,来还原曹丕“浊”义之所指。

一、“清阳”说辩误

目前一种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浊”为阴柔之气。郭绍虞先生释“清浊”:“刚近于清,柔近于浊。”“清是俊爽超迈的阳刚之气,浊是凝重沉郁的阴柔之气。”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62、168页。童庆炳先生沿用其说,认为“中国的简分法是将风格分为‘刚和‘柔两类……曹丕‘以气分清、浊二体正是中国文论以刚柔论风格之始。”童庆炳:《文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33页。张少康先生也认为:“清浊只是最广义的一种划分,它是就人是禀阴阳二气所生来说的。所谓清浊,实即阴阳,阳气上升为清,阴气下沉为浊。曹丕在这里实开后世以阳刚之美、阴柔之美论文学之先河。”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50页。罗宗强先生则对清浊之具体所指和划分,持存疑态度,“曹丕论及徐干、刘桢、孔融等人的不同情性,谁属于清气之所生,谁属于浊气之所施,他都并未加以说明。从他的评点看,似只论情性之特点,无关乎情性之好恶。对此,或可理解为均为清气中之不同类型。”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中华书局,1996年,第22页。

甚至有的学者认为“浊”为贬义。几部重要的批评史美学史著作均持这一看法,如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曹丕的意思,确是说文章作者凡禀清气者才性清明,作品便爽朗动人;禀浊气者才性暗昧,作品亦暗劣低下。作者之气有清浊,作品之气也就有清浊。后人论文,每以清者为美,浊者为恶,或许就与曹丕气之清浊的观点有关。”王运熙、杨明:《魏晋南北朝文学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33页。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亦认为,东汉以来“用‘清浊来形容人物的人品高下,把人物分为‘清流和‘浊流,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并据王充《论衡•本性》中“清者为善,浊者为恶”的观念而推断曹丕清浊之内涵曰:“‘清指文学家具有的气质、个性、才能是美好、优秀、卓越的,‘浊则相反,指的是文学家禀赋低下,其气质、个性、才能恶俗低劣平庸。”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34-35页。另有一些论文,亦持类似观点,如袁行霈、孟二冬《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文气论”》直言:“气清则格高,气浊则格下。”袁行霈、孟二冬:《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文气论”》,《中国古典文学论丛》第3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205页。寇效信《曹丕“文以气为主”辨》认为:“文的巧拙美丑,取决于气的清浊。……禀气清者为巧,禀气浊者为拙。”寇效信:《曹丕“文以气为主”辨》,《陕西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

2014年第5期

“气之清浊有体”之“浊”义辨析

从历史上的思想材料看,确实有以“清”为阳的说法,但更有以“浊”为阳的传统。后世“清阳为天”的说法当源自汉代许慎,其《说文解字》曰:“土部:地:元气初分,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万物所陈列也。”许慎著、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第十三篇释“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682页。其中“轻清阳为天”的说法,因为表述简明而多为后人所引述。其实,许慎此说法亦有所本,将“清”与“阳”始而连用者当为《淮南子》,《淮南子•天文训》:“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清妙之合专易,重浊之凝竭难,故天先成而地后定。”许慎注曰:“薄靡者若埃飞扬之貌。”⑦何宁:《淮南子集释》,中华书局,1998年,第166页。是说气中清薄的部分上升为天,浊重的部分下沉为地,“清阳”强调的是气之上升的过程。此处“清阳”当取“清扬”义,即“阳”通“扬”,取“飞扬”之“扬”义,而非“阴阳”之“阳”义,因为“阴阳”之气产生于“清阳者薄靡而为天”之后,所谓“天地之袭精为阴阳”。⑦以“阳”通“扬”义的例子在当时有很多,如汉代《释名》即释“天”曰:“阳,扬也,气在外发扬也”。[汉]刘熙《释名》卷1,商务印书馆,1939年“丛书集成初版”,第3页。如此,《说文》此句最好断句为“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阴阳描述的当为天地之性质,而非元气之性质。至此可知,后人将许慎“轻清阳为天”的说法演化为“阳气上升为清”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50页。进而得出清气即阳气的说法似乎并不恰当。而之所以会产生这些理解上的偏差,恐怕在于传统观念中往往以“浊”为贬义。“浊”之本义,为饱含泥沙杂物的污水,引申为形容词,为浑浊义。但是,“浊”与“清”相对来讲时,除了可以形容水之清浊外,还可以表示气之清浊。而“清浊”在形容气时,除了取清浊之本义外,更多的时候表示的是气之阴柔与阳刚,而且往往以浊为阳为尊。

二、乐论中的“浊阳”观

不少学者都注意到了曹丕“文气论”与音乐的关系。以“气”与“清浊”言乐,最早见于春秋时晏子论乐。《左传•昭公二十年》中晏子论乐云:“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年,第1420页。)不过,气之阴阳与乐之清浊搭配体系的完整建立却始于汉代。[汉]班固所撰《白虎通德论•礼乐》明确指出,五声、八音出于五行、八风,并以阴阳之气的运动消长为依据将他们进行了严格搭配,详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0-21页。虽然音乐中的清浊,情况比较复杂,亦多有赞美清音者,但在涉及阴阳五行之刚柔气论时,往往是以浊为阳为尊的。

阴阳五行既存有尊卑之序,与之对应的五音、八风亦有高下之别,而这个分别的标准就是清浊。郑玄注《礼记•乐记》:“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孔颖达疏:“‘声者,是宫、商、角、徵、羽也。极浊者为宫,极清者为羽,五声以清浊相次。”[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37《乐记第十九》,见于《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527页。此处以清浊将声别为五类。《汉书•律历志第一》:“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徽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汉]班固:《汉书》卷21上《律历志第一上》,中华书局,1962年,第958页。以极浊者之宫为土为信为思,以极清者为水为智为听,看似并无高下之分,但说宫为君,羽为物,则显然是褒扬为宫之“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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