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秘书长职位分析与评价研究

2014-04-29 00:44黄亚博
学会 2014年5期
关键词:职位秘书长学会

[摘 要]本文从职位定义、角色定位、岗位职权、岗位责任等角度对学会秘书长的职位职责规范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我国学会秘书长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和职业等级评价标准。

[关键词]学会 秘书长 职位 评价

学会秘书长作为学会工作的主持者,在学会自身能力建设和素质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会秘书长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还参差不齐,尚缺乏规范的职位条件和准入机制,缺乏统一的职业标准和素养要求,这也直接影响了整个学会工作的开展,制约了我国学会事业的发展。为此,对学会秘书长的职位条件进行分析,并对其职业素养、评价标准等进行深入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我国学会秘书长职位现状分析

科协所属各类各级学会众多,根据中国科协2008年度统计数据,仅全国学会就有186个[1],省级学会3700多个,市县级学会更是数以万计。从全国学会来看,根据有关统计资料[1]分析,在专职和兼职方面,专职占45.2%,兼职占54.8%;在年龄结构方面,年龄最大72岁,最小35岁,平均年龄53岁,其中60岁以上的秘书长占21.5%;在学历方面,97.3%的秘书长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在性别方面,男性占82.3%,女性占17.7%;在政治面貌方面,中共党员占83.8%,民主党派占8.1%,群众占7.0%,无党派民主人士占1.1%。

从省级学会来看,海南省对科协所属及所联系的102个省级学会进行了问卷调查,反馈问卷77份,其中有挂靠单位的占90.9%(挂靠政府的占28.6%,挂靠事业单位的占46.8%,挂靠企业的占14.3%),无挂靠单位的占9.1%;有专职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的共有33个学会,仅占42.9%,而其中的基础学科类学会绝大多数无专职人员。该省科协学会部在座谈和走访中了解到,许多学会即便有专职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但多数属于退休回聘或兼职,面临人才缺乏、人员老化、后继乏人的困境[3]。浙江省统计分析了71个省级学会的《学会能力建设调查问卷》,并电话调研了16个学会[4]。71份调查问卷显示,所有学会均有挂靠单位,其挂靠单位的类型主要有高校、省厅单位、医院、研究所等,有专职人员的学会占64.8%,其中有人员编制的占14.1%。在对该省学会专职负责人构成情况的分析中发现,学会专职负责人(即秘书长)的岗位目前多数为兼职或退休人员返聘,工作人员也主要是借调和返聘的。对于大部分学会秘书长而言,因受到挂靠体制的制约,无法行使人事权,学会缺乏合理的工作人员队伍。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课题组于2009年10月和12月间对江苏省科协所属学会进行了调研[5],共抽样对133家省级学会中的50家发放了相关调查问卷,共回收到19份调查问卷,并对省中医药学会、气象学会、古生物学会、纺织工程学会、农学会、测绘学会、烟草学会、科技期刊编辑学会等学会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组从回收的19份有效问卷分析来看,所调查的省级学会秘书长多数为专职,但从全省学会的整体情况来看,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秘书长由退休人员担任或兼职的也为数不少,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也参差不齐,有的秘书处还是“光杆司令”,甚至连“五个一”标准(一块牌子、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一个人员)都达不到,因此各学会间学会工作水平和内部治理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另据民政部对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会等132个社会团体的调查[2],来自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秘书长占57%,来自企业的占10%;在年龄方面,61岁以上的占23%,其中71岁以上的占5%;在专职和兼职方面,专职占67%,兼职占33%;在学历方面,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1.9%;在性别方面,男性占68.6%,女性占31.4%;而在秘书长产生途径方面,由上级指派任命或经会长提名并经上级批准的占43.79%,经成员民主选举的占41.90%,社会招聘的只占极少数。

从全国学会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学会取得了快速发展,学会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持续改进。然而,就我国学会秘书长的职位现状来看,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与学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体制机制性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秘书长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性问题还比较突出,秘书长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还没有建立,秘书长产生机制还有待优化,秘书长基本职位条件、职业标准、素养要求以及评价体系还没有规范健全等等。

二、学会秘书长职位界定与岗位职责

(一)职位定义

秘书长(Secretary-general)为政府机关、政党或非营利社团法人(NPO)中经常设置的高级职位之一,通常为机关团体中的幕僚长,承组织首长(委员长、理事长、会长、党主席等)之命总管行政业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并可视情况设置副秘书长职位以辅佐秘书长。若组织有秘书处,则常同时为秘书处的行政首长,负责秘书处的工作。我国社会团体中的学会秘书长,目前主要是由会长提名或上级部门任命,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会管理层中最重要的成员之一,在会长(理事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处理学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等日常工作[6]。

(二)角色定位

从上述职位定义可以看出,秘书长是学会组织体系中十分关键的职位,在学会工作运转中,秘书长担当着多种重要的角色。

1、策略的提出者。学会秘书长要对学会的整体工作进行谋划,负责向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策略,切实发挥好学会“参谋长”的作用,为学会发展出谋划策,科学布局。作为决策信息的提供者,学会秘书长既要对学会中远期工作提出战略性发展规划建议,又要对近期和当前的工作提出可行性方案,这就要求秘书长必须同时具备前瞻性的战略目光和务实性的工作思维,努力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在谋划工作中,既要积极发挥学会自身特色,又要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为此,学会秘书长必须要增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把握行业(学科)发展动向。

2、决策的参与者。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从常务理事中民主协商选举产生,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对学会重大事项和相关事宜作出决策。作为决策层的重要成员,秘书长直接参与学会事项的决策,然而秘书长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决策成员,在决策过程中,作为决策信息和审议草案的直接或间接提供者,秘书长必须对决策内容提供可行性依据,并通过释疑、答辩等形式尽量争取赢得学会决策层对决策内容的支持、认可,并通过决策层商议加以优化、完善,秘书长的学会建设与发展思路和策略也正是通过这一形式而体现出来的。

3、决策的执行者。秘书长既是决策建议的提出者,又是决策过程的参与者,同时还是决策内容的执行者。秘书长作为学会工作的“首席执行官(CEO)”负责牵头执行学会决策层作出的决策,贯彻落实领导机构的工作部署,并负责对决策方案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秘书长对决策的执行,要向学会的日常领导机构(会长、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并接受领导机构和全体会员的监督检查。在决策执行中,秘书长既要具备执行力,又要具备创造力。执行力是指贯彻学会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它是秘书长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和使命支撑。创造力是指产生新思想,发现和创造新事物的能力,能使学会工作在高水平上运行,它是秘书长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学会目标任务的核心要素和关键动力。作为决策的执行者,秘书长必须同时具备执行力和创造力,这是决定其是否能够高水平地胜任职位的重要因素。

4、日常工作的管理者。秘书长是学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的行政首长,负责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秘书处是学会开展工作的坚强堡垒,是执行学会领导机构使命任务的具体保证,秘书处的建设水平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着学会的整体发展状况。作为秘书处的管理者,学会秘书长要切实抓好秘书处的自身建设,大力加强秘书处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在秘书处内部建立起一支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学会工作人员队伍,以此保障学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会秘书长特别是党员秘书长,要确立“党建强会”的工作理念,不断地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和加强学会党建工作。要充分发挥秘书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与先锋模范作用,更好、更快地推动学会发展。学会秘书长要在强化内部治理中,实现组织效能的最大化,增强学会的核心竞争力[7]。

(三)岗位职责

1、岗位职权。中国科协办公厅2007年9月30日印发的《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对全国学会秘书长行使的职权界定如下:(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3)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定;(4)聘用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5)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在此基础上,部分全国学会结合自身情况对秘书长的职权作了进一步明确,如中国计算机学会强调,秘书长负责学会运营,并根据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职位和贡献决定其薪酬和福利待遇;提出对为学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士和组织进行表彰的方案,报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执行。中国农学会强调:秘书长可以受会长委托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中国金属学会在秘书长职权表述中也进一步作了细化: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长委托,秘书长可代其行使职权。就省级学会而言,多个省份亦参照中国科协出台了省级学会组织通则,其中对秘书长职权的界定大多沿用全国学会的相关表述。总体而言,现有通则对秘书长职位的描述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其职位界定较为笼统,缺乏细则;二是主要强调的是“职权”,而很少提及“责任”。下文将对秘书长岗位责任作一阐述。

2、岗位责任。对于秘书长职位而言应当权责对等,必须要强调岗位责任。学会作为重要的公益组织和公共管理的共同参与者,担当着许多政府职能转移的承接工作,必须肩负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相应责任。在以往的学会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权责脱钩、有权无责的现象,而作为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下的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的主体之一,在资源配置、利益平衡等方面具有积极的调节作用。作为学会的具体负责人,秘书长自身应加强责任意识,同时建立约束机制,防止相关人员在学会工作中违规滥用权力,造成不良后果。另外,还要逐步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学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给予问责。

在强调责任的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加强对学会秘书长工作的监督,防止学会领域的“异化”与“寻租”现象。学会异化是指在市场社会中,为追求自身利益和交换价值,学会被市场等外界力量所控制,最终偏离了自身服务大众的宗旨,导致组织活动与组织自身属性相疏离的现象。学会权力寻租是指学会把权力商品化,或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为自身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而偏离学会自身的属性。要通过加强对学会工作,特别是秘书长工作的监督,杜绝“异化”与“寻租”现象的出现。

三、学会秘书长职业规范与职位评价

(一)基本条件要求

我国学会秘书长应该具备以下几方面基本条件:①爱党爱国,遵纪守法;②爱会爱岗,敬业奉献;③克己奉公,廉洁自律;④品德优良,学风正派; ⑤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⑥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二)学历、资历、年龄要求

①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②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5年以上学会工作或相关管理工作经验;④在本行业、学科具有良好的声誉;⑤经过秘书长任职资格培训,考核合格;⑥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职业规范与评价标准(见表1)。

(四)秘书长职业考评

根据学会秘书长职业规范与评价标准,对学会秘书长职业水准进行综合评价, 90分以上为优秀, 75~89分为良好, 60~74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语

学会是建设科技思想库的主力军、推进产学研用合作的主抓手、科普产品研发创作的主渠道、培养举荐科技人才的主阵地。学会具有学术权威性、学科交叉性、社会公益性等特点,学会组织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8]。要充分发挥好学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会自身能力建设是第一要务。学会发展的关键在人,秘书处工作人员队伍特别是秘书长队伍建设是学会自身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从世界发达国家学会执行机构现状来看,各学会均十分重视秘书长职位的设置,学会秘书处职业化体系建设相对成熟。如美国,学会秘书长采用聘任制,由学会设置薪酬委员,向理事会、社会公开招聘秘书长,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而副秘书长人选是由秘书长聘任。秘书处的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相当高,管理效率明显[9]。从全国学会的现状来看,我国学会体制的改革发展正处于转型期,不少学会自身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还不太合理,尤其在人力资源方面还存在人员老化、人才短缺等一系列问题,秘书长队伍建设水平亟待提高。

(一)党建强会与政社分开问题

必须坚持党对学会工作的绝对领导,实施“党建强会”战略。“党建强会”计划的主要目标和内涵,一是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二是班子建设持续加强;三是人才队伍持续加强;四是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党建强会”的主要思路和保障措施,首先要创新组织设置;其次是创新运行机制;再次是创新管理模式,以党建强业务,以业务促党建,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双提升、双促进[10]。在坚持党对学会工作领导的同时,要按照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社分开”,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增强学会组织的活力。

(二)规范化与创新性问题

学会秘书长职位既要突出规范化,又要体现创新性。当前,从我国学会秘书长职业现状来看,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要提升学会系统工作的整体水平必须要加快秘书长职业的规范化进程。“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规范,就是规则,大到政治和策略,小到具体工作方法乃至日常生活,都要讲究规范和规则,对学会秘书长职位而言也必然需要建立一套符合各行各业学会工作共性特点的规范准则。要在进一步完善以上提出的相关职业规范建议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学会秘书长职位的准入门槛,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和职业技术职称晋升体系, 规范职业标准。建立职业培训机制,加强对学会秘书长岗位的规范化培训和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秘书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完善薪酬体系,建立激励、自律机制,努力提升学会秘书长的职业化水平。当然,强调学会秘书长职业规范的建立,并不是让秘书长墨守成规,秘书长工作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在于创新,加强职业规范化建设,就是要让学会秘书长更好地体现创新能力,打造特色品牌,通过创新使学会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专职与兼职问题

从笔者从事学会工作伊始,就对学会工作人员提出过“三专”的职业定位要求,所谓“三专”就是“专业”、“专职”和“专家”。“专业”是指学会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学会工作的基本业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专职”是指学会工作人员应当是专门从事学会工作的专职人员;“专家”是指学会工作人员应当成为学会工作方面的行家里手。对学会秘书长而言,则更应该符合“三专”标准。从学会秘书长的职业发展来看,专职化是大势所趋,相对兼职而言,专职秘书长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能全身心地投入学会工作。然而,根据我国学会现状而言,现阶段全面实现学会秘书长专职化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兼职担任秘书长的情况还会在一段时期,甚至很长时期内客观存在。当然,兼职秘书长并不能说一定是不合格的秘书长,只要符合秘书长职业规范,能很好地履行秘书长职责的兼职秘书长同样能成为合格,甚至是优秀的秘书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职业规范的合理制订,以此促进秘书长职业的规范化建设,科学地引导学会秘书长工作的开展和自身能力的建设,全面建立起具有良好素质的专兼职学会秘书长和学会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推动学会的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红,王玉平,蒋志明,等.全国学会领导人队伍现状分析[J].学会,2010(6):22-27.

[2]孙伟林,乔申乾,黄浩明.中国社会团体秘书长职业化问题研究[J].学会,2006(1):15-22.

[3]海南省科协学会部.海南省科协科技社团现状调查报告[R].第三届海南省科技论坛论文汇编[C].2005(12):87-102.

[4]浙江省岩土力学和工程学会.浙江省学会能力建设调查与研究报告[R].学会创新发展课题研究成果汇编[C].2012(8):45-62.

[5] 石忠诚.江苏省科技类社会团体创新发展情况报告[J].学会,2012(11):18-27.

[6]田武汉.现代学会协会管理与创新[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

[7]黄亚博,冯广清.学会核心竞争力初探[J].社团管理研究,2010(5):44-46.

[8]陈惠娟.在实施“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动员大会上的讲话[Z].2013-03-28

[9]黄浩明,石忠诚,杨洪萍,等.中外学会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J].学会,2007(8):20-28.

[10]陈惠娟.实施“党建强会”计划 致力实现学会科学发展[EB/0L]. 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563/n3872

5/14741671.html[20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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