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双 张华
【摘 要】加快林业创新机制,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是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级林业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林业科技创新的新局面。从深化林业改革创新、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实施林业再加工项目等方面探讨了林业创新性的发展的必要,以促进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林业创新;发展研究;机制
1 深化林业改革创新
1.1 扎实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
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关于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总结经验教训,实事求是地推进改革。既要坚决防止走形式和假发展,也要防止搞“一刀切”;既要明晰产权、激活产业,又要巩固增进集体经济。做到因村、因地制宜,使改革真正成为群众自觉行动、加快林业发展的有效动力。
1.2 探索建立群众性护林联防组织,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总结推广民间护林组织的经验,按照“民办、民管、民监督、民受益”原则,引导林业生产经营者自愿组合、自定章程、自收会费,组建以防盗、防火、防病虫害为主的群众性护林组织。同时,建立森林防火风险基金,解决在扑救森林火灾中人员伤亡的救治和补偿问题,加大对民间森林联防协会基础设施投入的补助,构建新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1.3 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促进林业生产经营融资
做大做强林业担保,进一步扩大抵押担保贷款规模,完善林木林地押金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林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登记等程序,以现有林木林地资产为抵押直接向银行贷款的具体途径和办法;尽快组建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探索以林权证直接抵押贷款,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融资难问题。
1.4 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试点工作,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
按照林业分类要求和不同生态区位、功能质量等级,把生态公益林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3种类型,对后2种的生态公益林实行限制性利用,允许经营主体通过抚育、更新性质采伐和林下合理利用获得经济效益,实现林农收益和生态功能的双赢[2]。
1.5 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设立林业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健全林业科技推广网络,促进林业科技普及,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科技素质。建立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为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建立健全伐区调查设计中心、木材检验中心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合理界定中介组织职能,规范其服务行为,确保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生产经营。整合现有的林业执法队伍,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现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严格执法监督,实行错案追究和责任赔偿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2 加强森林资源培育
以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和当地特产林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为载体,走速生、丰产、优质的发展路子,快速增进森林资源总量。
2.1 探索营造林与种苗培育新机制
探索建立“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营造林机制。加大封育力度,及时完成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造林,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三大资源培育基地,确保按规划要求完成各年度造林任务。依托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建设育苗基地;加快实施种苗国债项目建设。同时,建立林业林木种苗检测中心,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优良种苗保障。
2.2 实施低产林改造试点项目,创新特产林科技推广模式
明确低产林分改造对象,简化低产、低效林分的采伐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优惠政策,调动产权主体积极参与改造,为三大资源培育基地建设提供林地保障,并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不断提高林地产出率。以特产林为重点,大力推广高效经营技术,促进特产林资源总量和经营效益的提高,加快特产林产业化进程。
2.3 实施品牌战略,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发展
充分发挥当地特产优势,加强产、学、研协作,实施以特产林为主的经济林品牌战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林农收入。放手发展个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国有控股、职工持股等混合型所有制林场。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鼓励林农和社会各方面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生产经营,推动森林资源规模化发展。鼓励林纸、林板、林脂企业一体化经营,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创办工业原料林基地。
3 实施林业再加工项目
以资源为依托,创新招商引资机制,着力建设林业再加工生产基地壮大林产工业。
3.1 培育龙头企业
在加工和林产化工领域分别确定1~2家具有一定规模、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税费、资金、贴息贷款、建设用地、加工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促进其做大做强。
3.2 构筑产业集群
制定林产工业发展规划,推进合理布局。尽可能促进有一定规模的林产加工项目进入园区,调整优化林产工业结构。积极引导分散的小型林产工业企业相对集中,逐步形成链条、集约发展。
3.3 创新经营体制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重组或行业协会运作,逐步实现统一品牌、统一质量标准,共同策划市场营销,推进联营联合,向规模经营、系列开发方向发展[4]。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获得国有林产工业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吸引境内外资本改组国有林产工业企业;鼓励组建跨地区的林产工业企业联合体。落实产业政策,进一步把国家林业税费政策、林业产业扶持政策、放宽林木采伐政策等落到实处;各有关方面要协同动作,清理、取消与林产工业有关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4 结语
建立有效的科技激励机制。在发挥林业科研单位、推广机构、涉林高校和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大力调动个人、民间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科技创新,林业企业部门要高度领会、国家关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重要批示精神,积极稳妥地规划林业创新发展的策略。
【参考文献】
[1]邵权熙.浅论创新与我国林业创新体系[J].中国林业,2000(11):33.
[2]吴志文.分类经营与林业创新[J].林业经济问题,2000,20(2):68-71.
[3]邓阳锋.创新“三制”促林改[J].民营科技,2010(1):95.
[4]毛冶兴.强化林业创新机制是建设花木四大体系的关键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06(7):141.
[5]楼国华.推进林业创新创业努力建设生态文明[J].绿色中国(A版),2008(3):75-77.
[责任编辑: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