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平
摘 要 教育信息化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一部分,其概念是在美国1993年9月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之后而提出的,本文着重从教育信息化研究现状以及关于他的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做了简单的介绍。
关键词 教育信息化 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1教育信息化研究现状
教育信息化是全球教育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衡量一个国家基础教育水平乃至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在已经发布的重大规划中,我国把教育信息化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特别在十五期间,提出加速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的网络。1999年 6月,教育部召开首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了教育信息化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出教育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教育三个面向的具体体现。
会议提出了我国教育信息化要完成的四个方面的任务:(1)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2)推动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教育的现代化;(3)培养信息化人才,为国家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和信息安全服务;(4)发展教育信息产业,建立新的经济增长点。上述四个方面,为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国内外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推动教育改革,提升高校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在目前校园网硬件建设已具有一定规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善的基础上,信息化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开发利用已成为高校教育信息化的核心要素。
信息化教学资源打破了传统教学中时空的限制,为学习者提供了个性化的学习环境,以多媒体形式呈现学习内容,以交互方式实施学习活动,实现学习资源的共享。根据《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教育信息资源可以分为以下八类:媒体素材库、试题库、网络课件库、案例库、文献资料库、问题解答库、资源目录索引库、网络课程库。
2教育信息资源投入的绩效评价
2.1明确信息化教学资源绩效评价内容
信息化教学资源绩效评价应该从资源的投入成本与产出来进行评估。信息化资源的投入包括资源的购买或开发制作、技术设备支持、正常运营成本;产出包括学生学习绩效、经济效益、社会附加效益的提高等等。提高资源绩效意味着应降低成本,提高资源的建设质量和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据此,资源绩效评价内容应包括资源投入成本、信息质量、教育科学性、资源的建设与共享、资源利用与服务、资源的获得、师生信息资源素养、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内容。
2.2建立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信息化教学资源绩效评价具有多种影响因素,是一个综合的评价系统,在研究信息化教学资源绩效评价、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既要有定性的指标,又要有定量的指标;指标体系应考虑主观因素,也应考虑客观因素。尽管信息化教学资源的类型多种多样,但其中一些指标是所有的资源所必须具备的,因此我们可以先建立信息化教学资源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指标项,然后,再根据不同的资源信息类型(如多媒体素材、网络课程和其他的教学数据)进行指标项的调整,并对不同的指标项分配不同的权重,从而建立评价指标。在建立信息化教学资源绩效评价指标后,还要对各项指标分配权重,形成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对指标权重的分配可采用问卷调查法、层次分析法、模糊分析法、加权平均法、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等。
2.3选用科学的信息化教学资源绩效评价方法
对信息化教学资源的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类方法。目前,大多数学者都提出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定性评价方法是一种较为成熟的评价方法。定性评价方法大多集中于评价指标的确定。通过按照一定的评价原则、标准、指标对信息化资源进行评价,目前已有许多国内外专家提出了评价信息化资源的原则、标准、评价指标,但定性评价方法存在较强的主观性,指标项的设置和权重的分配往往会跟随评价标准的制定者而变化。定量评价是从客观量化角度、按照数量分析方法对信息化教学资源进行优选和评价,常见的定量评价方法是网络计量法。其中“网络影响因子”( Web Impact Factor WIF )一词由丹麦皇家图书信息学院的 Peter Ingwersen 提出。目前,一般是利用网上自动搜集和整理网站信息的评估工具,实现网站的访问量统计和链接情况统计,通过对被访问服务器的访问数字进行统计分析,以此对网站排序,或者通过搜索引擎完成网站被链接次数的统计及排序。通过对网上信息进行定量描述和统计分析揭示资源的数量特征和内在规律,从客观量化角度对资源进行优选与评价,这种评价方法具有方便、快速、客观公正、评价范围广等优点,是信息资源评价的一个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 祝智庭. 教育信息化: 教育技术的新高地[J]. 中国电化教育,2001,2(001.2).
[2] 张光慧. 高校教育信息化的概念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涵[J]. 教育信息化,2005 (2): 6-7.
[3] 杨晓宏,梁丽. 全面解读教育信息化[J]. 电化教育研究,2005,1: 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