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已于6月26日就《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的实施达成一项初步协议。中国将把有关美国公民所有在华账户信息提交给美国国税局,而美国则会将中国公民在美国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称,信息共享除了对中国的税收有直接的利益外,对推进中国的反腐也有间接帮助。
对于中美互通银行账户信息,专家们有着多种解读。有人认为,这对中国的税收有好处,可以将公民海外资产纳入纳税体系。还有人说,这将增加公民海外账户资金来往的透明性,有助于反恐。当然,人们最关心的,还是这个协议能否达到暴露贪官进行反腐的目的。
这些年来,的确有很多官员将其家属、子女送到国外,一笔笔财产也逐步向国外转移,自己当起了“裸官”。如果上述协议生效,那么他們的资产状况将有可能被政府掌握,如有可疑,确实方便继续追查,乃至追回。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协议的签署,确实让“贪”的成本提高了,风险也加大了。这对反腐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如果把“海外反腐”完全寄托在这个协议上,也并不现实。首先,一些官员的亲属到达国外,身份变得复杂,并不一定仍是中国公民,其中一部分已经实现移民,那么,他们的资产状况,就不会在这个协议的框架之内,也不会被中国的法律所约束。另外,资金转移到美国,完全不等同于资金转移到海外。贪腐者不是傻子,有的钱到了欧洲,有的钱到了加拿大,有的钱到了南美,五花八门。仅和美国一家签订互通信息的协议,也许只能覆盖外逃贪腐资金的一部分,甚至只有一小部分,大部分资金仍处于监控体系之外。
还有就是贪官资金转移的途径也更为隐蔽。现在,提着大笔现金存到国外银行,很不方便,也很不保险,更大的可能,是通过投资,或者某种“交易”,把钱洗白。资金到了国外,也不会以中国公民个人资产的形式存在。这种隐蔽的转移,显然也能逃脱上述协议的监控。
当然,中美之间银行互通信息,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明确——是仅仅为协议生效之后的信息,还是之前若干年的信息都能交换。如果“往事不提”,反腐就很难说起。
从这些因素分析,这个协议针对反腐的积极意义是存在的,但却不要有太大的期望。说来说去,打铁还需自身硬,反腐要取得好的效果,还得靠自己。归根结底还要建设法制社会,健全监督审查制度,不给人贪腐的机会。这些都做到了,其他补充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综合摘自《南方都市报》、《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