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 张璐
【摘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步走入公众视线,对金融市场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本文从业务功能的角度把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分为第三方支付、网络融资、网络理财和服务平台四类,并作了具体分析,以期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有一个基础、全面的认识,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第三方支付 P2P 众筹融资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行业相结合产生了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这是一种新型金融形式,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和传统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其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金融交易互联网化,办事效率高;信息透明度高,交易成本低;产品种类丰富,金融服务多样化等。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提供者既包括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包括非金融机构,后者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结合产生的金融新业态,是后续分析的重点。本文从业务功能的角度出发,将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归为四类:一是支付平台型;二是网络融资型;三是网络理财型;四是服务平台型。
一、支付平台型—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为了迎合虚拟无形市场异步交换的市场需求产生的。第三方是互联网交易双方在缺乏信用支撑和法律保护情况下的资金支付中转站。广义上来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支付服务,不仅包括网络支付,还包括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2011年5月央行公布了27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名单,如今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超过250家。《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显示,截止2013年末,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达16万亿元。
当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快钱为代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这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完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直接客户是企业,主要提供支付服务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收益来自和银行的手续费分成以及定制服务收入。其业务模式灵活,但同质性较高,容易被复制。二是支付宝、财富通类的依托自有B2C、C2C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这种模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捆绑着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并同各大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凭借公司的信誉和实力充当信用和支付中介,在买卖双方之间搭建安全、便捷、低成本的资金划拨通道。主要客户是电商网站的消费者,手续费分成和资金滞留期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第三方支付解决了互联网交易的信用缺失问题,支付成本低、使用便捷、多样化是其主要优点,但也面临着金融风险和安全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二、网络融资型
(一)P2P信贷
P2P信贷是个人对个人的小额信贷交易。该模式借助平台发布信息的方式对资金需求者和投资者进行匹配,双方合意后直接联系、实现自助式借贷,具有透明度高、风险分散的特点。目前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根据借贷平台的性质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无抵押无担保模式即纯中介线上模式。该模式通过资金对接平台在线撮合借款人和贷款人,充当“牵线人”的角色,收益来自平台转账费用和中介费用,国内具有代表性的是拍拍貸。其优点是没有触及法律红线,缺点是没有担保,风险较大。二是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即复合中介模式。该模式撮合成功的交易多为“一对多”的借贷模式,即一笔借款对应着多个贷款人,由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被认为是最安全的P2P模式。安心贷、人人贷是该类模式的典型代表。三是P2P债权合同转让模式。本文以宜信为代表进行说明。宜信以线下行为为主,交易通过两个步骤实现:首先,宜信成立个人第三方账户,与借款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平台将债权按金额和期限进行错配,拆分成理财产品转让给真正的资金出借人。从本质上讲,借贷关系并没有在资金短缺者和盈余者之间形成。四是线下认证模式,线下认证是针对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不完善采取的降低违约风险的措施,典型代表是合力贷。
(二)众筹融资
众筹是指有创造能力的个人或企业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传播性,向公众展示创意,以“团购+预约”的方式募集项目资金的一种融资模式。该模式涉及三方当事人:项目发起人、支持者和众筹平台。项目发起人将项目策划交给众筹平台,平台审核后制作项目专属网页向公众介绍项目创意,在项目规定的筹资天数内,如果项目金额募足则融资成功,项目发起人获得项目金额;否则项目失败,已募资金予以退还。平台收益是对融资成功项目收取的佣金,费用比率一般是5%~10%。
(三)电商信贷
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对自有平台积累的海量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预测客户的行为,对有资金需求的商户进行分析,完成其信用审核并发放贷款。“电商平台数据+小贷”是电商信贷的核心。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阿里小贷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阿里金融于2010年和2011年分别在浙江和重庆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为淘宝和天猫的客户提供订单贷款和信用贷款,也为B2B客户提供信用贷款。订单贷款实质上是订单质押贷款,以卖家已发货、买方未确认的实物交易订单金额确定授信额度,到期自动还款。信用贷款是一种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通过对平台收集的用户信用记录、交易额、投诉情况等百余项指标的云计算结果作为贷款评价标准,给予授信额度。该模式实现了量化放贷、执行成本低,主要面向电商平台的用户,风险控制能力强。
三、网络理财型
理财型的互联网金融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销售平台购买各种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相比于线下购买,网络理财具有操作便捷、透明度高、投资起点低、收益普遍较高、产品多样化等特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3年6月上线的余额宝。余额宝是支付宝打造的余额增值服务,目的是为客户进行碎片式理财,通过余额宝资金不仅能获得收益,还能随时用于消费支出和转出。截止2013年12月31日,余额宝用户人数达到4303万人,规模为1853亿元,2014年第一季度余额宝以202.17元的收益居于货币基金榜首。在高收益的同时,余额宝作为一种货币基金是有货币市场风险的,此外这种经营模式有“打擦边球”的嫌疑,未来对此类业务的金融监管会进一步完善。
四、服务平台型—互联网金融门户
服务平台型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搜索+比价”,该模式将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放在平台上,能帮助消费者快速、方便地从中选择与期望匹配的贷款、理财、保险等服务。典型代表是2011年成立的融360。这一智能搜索平台收集了诸多贷款信息,投资者只需点击鼠标查找即可,极大地节约了时间和成本。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可以断言互联网金融门户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影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同时,它对传统金融中介特别是商业银行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必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的模式。本文对我国现存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作者简介:李娜(1989-),女,汉族,内蒙古和林格尔人,内蒙古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学;张璐(1990-),女,蒙古族,内蒙古集宁人,内蒙古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