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金丽
摘要:美国“开端计划”是联邦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的学前教育和健康保健的综合性服务计划,是迄今规模最大的早期儿童发展项目。开端计划重视儿童自身发展,也重视家长参与儿童的发展的过程,以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过程中改善家长的生存状态。开端计划关于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的理念与政策,对于完善我国学前儿童教育法规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美国开端计划;家长参与;教育法规;政策细化和丰富化;影响与启示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4)03-0008-04
开端计划是美国联邦政府为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提供的学前教育和健康保健的综合性服务计划,是美国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早期儿童发展項目。开端计划发端于1965年,家长参与是该计划的重要因素之一,几十年来,在促进贫困儿童健康发展以及斩断家庭贫困链条方面均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一、开端计划家长参与理念的形成与政策发展
(一)开端计划家长参与理念的形成
据美国经济机会当局的调查,美国二战后大约有三千万(约占全部人口的1/4)的人口属于贫困人口。1962年,美国社会学家迈克·哈林顿fMichael Harringtonl在其所著的《另一个美国:美国的贫困》(The Other American:Pov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中提出:“要加强对年轻一代的关注,如果他们得不到直接的帮助,就可能会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成为新一代的贫困人口。”按照哈林顿的说法,导致贫困代代相传的根本原因就是贫困文化本身。因此,消除贫困文化也就成为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所在。哈林顿的观点得到康奈尔大学教授、社会心理学家和早期儿童发展专家、后来成为开端计划规划委员会委员的乌林·布朗芬布伦纳(Urine Bronfenbrenner)的认可。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布朗芬布伦纳进一步提出:儿童的发展离不开家庭和社区,不帮助社会制定适合家庭发展的社会政策就不可能真正帮助儿童。没有任何一年或两年的项目可以持续促进儿童的发展,除非家长成为儿童发展的动力。乌林·布朗芬布伦纳所提出的:为了斩断贫困文化传递的链条,在帮助儿童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父母发展的思想奠定了开端计划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的理论基础。基于以上的理论基础,开端计划从1965年发端以来就把家长参与作为促进幼儿健康发展和改进贫困家庭面貌的最有效的途径。
开端计划对于家长参与的最初规定是:一方面可以邀请贫困家长作为辅助人员参与儿童教育活动,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儿童教育问题;另一方面为贫困父母提供兼职厨师和维修人员的工作机会。这也是开端计划实施以来最初的家长参与形式。
(二)开端计划家长参与政策的细化
开端计划家长参与政策的细化主要是贝茜·德雷珀(Bessie Draper)努力的结果。为了最大限度地确保父母能够尽可能地参与到儿童保教活动中来,1967年在贝茜·德雷珀的主持下首先制定了《开端计划家长参与培训手册IOA-A》(简称IOA)。培训手册对家长参与机构组成、机构目标、家长的责任和权限,家长参与的途径和方式等都作了的规定。比如10A规定家长参与机构的组成为:中心层面的家长咨询委员会,代理层面的政策咨询委员会和授权层面的政策咨询委员会。这些家长参与机构的成员要求50%都来自参与开端计划儿童的家长,另外50%来自各种社会组织;10A还详细规定了父母参与开端计划的四种途径和方式:1.父母参与开端计划项目和实施决议的制订;2.父母以雇员、志愿者、考察者的身份参与课堂活动;3.父母接受开端计划中心成员的来访;4.父母参与教育活动。所有家长参与机构的重点都应放在家长参与开端计划的实际问题上来。除此之外,该手册还强制规定家长在各类儿童发展项目中享有优先被雇佣权。1970年,联邦儿童发展办公室对开端计划政策手册中的家长参与条款进行了再次修订(70.2)。新条款首次明确了中心、代理机构和授权机构各层次的责任;为了避免混乱而用图表分别标出代理机构和授权机构董事、政策委员会及开端计划领导的各自职责。图表进一步说明了各家长参与机构在什么情况必须征求家长的意见,家长什么情况下履行其责任,什么情况下拥有决策权;同时规定了开端计划政策委员会的职责,赋予了政策委员会批准或否决开端计划代理机构和代理人任免的权力,以及批准或否决开端计划预算的权力。此外开端计划还详细规定了关于家访的要求,如果家长同意,开端计划工作人员一年至少家访三次,这种做法在今天的家访中还一直沿用。最后,《手册》阐明父母活动基金可以被用于解决社会问题或公众关注的问题,例如,健康、教育、福利和住房问题,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开端计划规定了活动基金适用于什么样的家长活动。
(三)开端计划家长参与政策的丰富化
1970年之后,系列开端计划不断推出新的家长参与项目,在鼓励更多家长促进自身发展方面不断丰富。比如,1976年开端计划资助了家长教育课程的更新;1982年要求对贫困家庭的自立情况进行系列考察;1986年则开展对父母致富课程等等。由于参与开端计划的贫困父亲只占总数的10%,从90年代初开始,开端计划家长参与政策开始鼓励父亲参与到开端计划的决策活动中,或者通过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父亲的就业能力。1991年,开端计划有6个项目接受了特别资助,其中就有两项是对父亲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资助。这两个项目是:佛罗里达州派勒斯县的父亲参与实验,新泽西州摩斯尔县的男性参与项目。佛罗里达的实验项目主要是为贫困父亲或男性监护人开办多种培训项目,内容涉及面试、就业准备技巧、文化知识、高等教育入学准备、儿童发展和管理、药物滥用、人际关系、文化敏感性以及其他一些领域。此外,该项目还要求参与者策划、实施一个社区服务计划,并制定了相应的预算。
二、开端计划家长参与政策的实施效果
目前,开端计划已经覆盖了全美50个州,另外包括哥伦比亚特区、波多黎各、维尔京群岛、外太平洋岛以及其他将近150个部落。同时,由于包括家长参与在内的开端计划资助项目不断增多,联邦政府开端计划拨款数额几十年来持续上升。据统计,联邦政府1965年开端计划拨款9600多美元,1981年投入10.7亿美元,2011年增至76亿美元。几十年来,开端计划家长参与的诸多项目对贫困家庭好转、儿童保教质量、提升家长自身文化素质及帮助家庭走出贫困境况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
(一)促进儿童更好的发展
目前美国许多研究报告都证实了开端计划家长参与项目对于儿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影响。比如米德高报告(MIDCO Report)显示儿童的进步与父母是否是开端计划的决策者和学习者有直接关系;佩里学前教育对于处境不利儿童的跟踪调查也显示:一周接受两次家访的儿童比没有家访的儿童受益更多;另外据开端计划家庭影响项目的一项研究表明,在明尼苏达州家长参与开端计划加强了家庭的亲密度和社会的适应性,研究人员由此推测这将会使孩子在学校的表现更好。尽管《威斯汀豪斯报告》的研究者历来对开端计划持有异议,但该报告的研究者却对该项目给以了积极的评价,他们认为家长积极参与开端计划对孩子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80%的家长认为他们的孩子因为开端计划有所提高。
(二)对贫困父母自身发展的影响
很多真实的故事都证明了开端计划家长参与项目对于家长自身发展的积极影响。在《开端计划的成功故事》一书中,家长们讲述了开端计划给他们带来的巨大变化。在新墨西哥州卡尔斯巴德,名为欧内斯廷·卡拉斯科的志愿者在1966年加入开端计划,起初她连高中学历都没有,该项目帮她取得学士学位,最后获得了教育硕士学位。她当上了教师,建立了当地第一所双语幼儿园,并在1979年担任了中学校长。在阿拉巴马州,一个叫金的女孩,当妈妈告诉她要当姐姐的时候,她哭了。因为按照传统,金作为家里的大女儿不得不辍学去照顾弟妹。金16岁就为人妻了,26岁已经是6个孩子的妈妈了。金很早就认为自己的教育生涯走到了尽头,不会有任何发展深造的机会了。但是后来金加入阿拉巴马州李县的开端计劃项目,该项目给了她重回校园继续深造学习的自信,从此她从一个不会打字,甚至羞于接电话的秘书成为了开端计划一个家长参与项目的打字员,后来又取得了学士学位,最后成为阿拉巴马委员会人力资源协调员,她的6个孩子也相继大学毕业。
(三)促进了贫困父母经济的独立
开端计划家长参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帮助贫困父母就业,一边促进贫困家庭经济状况的好转从而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1983年,在对开端计划的长期效果进行一项全国性调查中显示,有7%的家长表示开端计划帮助他们找到了工作,有9%的家长表示在开端计划的帮助下,他们得以继续学业。接受政府援助的家庭数量从49.2%降到了33.1%。还有相当数量的家长在调查中表示他们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改善。如数据显示:未参加开端计划项目时,仅有20.4%家庭的经济状况在贫困线以上,而参与开端计划项目以后,则有27.8%的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上。另外,一些数据还显示:在参加开端计划之前,母亲的就业率是23.2%、父亲是68.4%,而参与开端计划之后,母亲的就业率增加到37.9%、父亲则增到74.2%;住房拥有率也从参与计划前的20.8%增长到了25.7%;另外,在参与计划前,贫困母亲中只有27.7%拥有大学学历,而后,这一数字增长到了38.5%。同样,贫困父亲中拥有大学学历的人数也从参与计划前的23.4%增长到了31.1%。
三、对完善中国学前教育法规家长参与的启示
中国现有的学前教育行政法规虽然对家长要参与到儿童保教活动中有明确要求,但还没有注意到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对家长自身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同时迄今还没有一部行政法规能细化家长参与的具体条款。要完善中国学前教育行政法规对于家长参与的规定,直至推进相应的立法工作,我们有必要先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首先,立法者要从思想意识层面上全面认识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的重要意义。家长是儿童的启蒙教师。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不仅会对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同时,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家长特别是对于那些文化程度不高且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家长各方面能力的提高也非常有益。据索长清《对城市弱势群体子女早期教育现状调查——沈阳市3-6岁流动儿童为例》显示:城市弱势群体儿童父母的文化程度处于初高中的比例较高,其中以初中学历数量较多。这些家长在儿童教育的过程中往往缺乏科学方法,教育能力明显不足,加之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对自身在儿童教育的作用缺乏明确认识,主动参与儿童保教活动的积极性也不高;另外,由于自身受教育水平低,很多家长往往缺乏自信心,很难走出贫困的恶性循环。为教育程度不高且处于社会弱势群体地位的家长提供多种儿童保教活动的机会,一方面能够为其子女享受较好的家庭教育奠定基础。同时,家长参与各种儿童保教活动本身也为家长参与社会生活、主动与人沟通交流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在有形无形中能够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其自信心,对摆脱弱势地位将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其次,制定完善的家长参与保教活动细则,推动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行政法规仅仅对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提出了简单的要求,比如1989年《幼儿园规程(试行)》第八章“幼儿园与幼儿家庭”提出幼儿园和家长“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要求;1991年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保育和教育的要求”中进一步明确双方要“共同商讨教育方法”:2002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有关家长参与的叙述是:“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但是所有的行政法规均没有对家长参与的组织管理机构、家长参与的资助、家长在何种情况何时间参与、家长参与的方式和途径等进行明确规定,由此导致行政法规对于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的实践指导不力。借鉴美国开端计划家长参与系列规定的做法,我国学前教育行政法规的制定有必要在细化家长参与儿童保教活动的细则上下更大的功夫。
(责任编辑 冯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