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而猝死。在“八项规定”和地方的多重严厉禁令之下,这样的新闻显得格外刺目。
官场陪酒陋习由来已久,特别是上级领导下基层时,不让领导喝好似乎就是“失职”。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想借酒场拉近关系,走人情。酒成为表达“忠心”的载体。酒桌承载的感情勾兑和各种灰色交易的功能一日不刹住,再多的禁令也拦不住官员“以身犯禁”的冲动。
盤点“八项规定”实施以来,虽然各地禁令重重,但公务员“陪酒醉死”依然屡屡发生。黑龙江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广西来宾迁江镇一副镇长上任首日在食堂喝“接风酒”死亡。这些“陪酒死”的例子证明,在一些地方,反“四风”依然只是落实在文件中,落实在形式上,而不是落实在实际举动中。
“四风”顽疾之所以难除,是因为目前部分官员对“八项规定”的态度是“绕道躲避”,口头上说“坚决执行”,实际上变着法穿上“新马甲”“隐身衣”。如果不是醉酒致使公务员死亡,地方公务接待中的豪饮问题依然会披着“工作餐”的外衣继续藏匿于单位食堂中。(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