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越来越公正、透明,从笔试、面试、体检都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在操作。尤其是面试环节,人事部门对面试考官采用回避方式进行:凡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考官必须回避。
这样的制度设计原本不错,在执行过程中却变了味儿。笔者表姐的单位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她们单位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都是有编制的。按照招考政策,面试的主考官就是单位的一把手,恰恰这次考试中一把手的侄女进入面试了,但成绩靠后。
面试当天,一切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当主考官面试时遭遇侄女时,于是向主管部门和纪委申请回避。主考官一回避,其他考官就知道原来这位考生是主考官的“关系”,于是在打分上十分默契地给了高分。最后,該考生在面试中以高分顺利进入前10名。笔者认为,如果不回避,其他考官也许还不会知道有这一层关系;但是主考官的中途离席回避,恰恰给了其他考官提示,这种提示让人心领神会,这反而是对其他没有关系的考生最大的不公平。(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