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生命里的杨绛”

2014-04-29 00:44杨绛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4年33期
关键词:钱家男儿日寇

我原是父母生命中的女儿,只因为我出嫁了,就成了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其实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家是旧式人家,重男轻女。女儿虽宝贝,却不如男儿重要。女儿闺中待字,知书识礼就行。我家是新式人家,男女并重,女兒和男儿一般培养,婚姻自主,职业自主。而钱钟书家呢,他两个弟弟,婚姻都由父亲做主,职业也由父亲选择。

钱钟书的父亲认为这个儿子的大毛病,是孩子气,没正经。他准会为钱钟书娶一房严肃的媳妇,经常管制,这个儿子可成模范丈夫;他生性憨厚,也必是慈祥的父亲。

杨绛最大的功劳是保住了钱钟书的淘气和那一团痴气。这是钱钟书的最可贵处。他淘气,天真,加上他过人的智慧,成了现在众人心目中博学而风趣的钱钟书。他的痴气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但是这个钱钟书成了他父亲一辈子担心的儿子,而我这种“洋盘媳妇”,在钱家是不合适的。

但是在日寇侵华、钱家整个大家庭挤居上海时,我们夫妇在钱家同甘苦、共患难的岁月,使我这“洋盘媳妇”赢得我公公“安贫乐道”的称赞;而他问我婆婆,他身后她愿跟谁同住,答:“季康。”这是我婆婆给我的莫大荣誉,值得我吹个大牛啊!

我从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又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说作者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生不改: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常使我感到人生实苦。但苦虽苦,也很有意思;钱钟书承认他婚姻美满,可见我的终身大事很成功,虽然耗去了我不少心力体力,却不算冤枉。钱钟书的天性,没受压迫,没受损伤,我保全了他的天真、淘气和痴气,这是不容易的。

(摘自《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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