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评论》标志(LOGO)征集公告

2014-04-29 00:44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4年4期
关键词:应征者总编室百强

《新湘评论》(www.xxplzx.com),中共湖南省委主管主办,是全国百强社科期刊和中国邮政发行百强报刊。1960年由毛泽东主席亲自圈定并题写刊名。《新湘评论》忠实执行中央和湖南省委的战略部署,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坚持在“新”字上做文章、在“湘”字上出特色、在“评”字上下功夫、在“论”字上求深度,站在时代的思想高处,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把握先进的文化方向,创新思路、丰富内容、改进文风,致力办出湖南特色、办出国家水平。

杂志社现面向社会征集《新湘评论》标志(LOGO)。

一、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新湘评论》历史、文化、风格、特色,必须含毛泽东主席题字元素。

2.设计稿庄重大方简洁,构思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震撼力,应配文字说明。

3.作品必须为原创。

三、作品提交

作品以A4纸打印,彩色、黑白各一份,并附应征者姓名、联系方式、作者简介、创意说明。收到作品后,新湘评论杂志社总编室将电话通知作者提交高精度电子文件。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评审奖励

《新湘评论》将邀请相关专家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获奖作品一件,给予壹万元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品权属

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归应征者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新湘评论杂志社所有。《新湘评论》和所属的新湘在线(改造升级后的新湘评论网站)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发表、修改、复制,以及任何形式的商业开发等。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应征者任何费用。

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请于2014年8月1日前邮寄至新湘评论杂志社,并在信封上注明“应征标志(LOGO)”字样。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3办公楼4楼新湘评论杂志社总编室;邮编:410011;联系人:王登;电话:0731-82216364、13787315490;电子邮箱:xxpl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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