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不停传出某些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伤害、虐待幼儿的负面消息。近日,媒体更是爆出了陕西省西安市由当地宋庆龄基金会挂牌的两所幼儿园和吉林省吉林市芳林幼儿园及其分园长期给在园幼儿服用病毒灵的恶性事件。幼儿园本应是幼儿健康成长的乐园,幼教工作者本应是儿童生存、发展的重要保护者,《儿童权利公约》精神的忠实捍卫者和执行者,本应以儿童利益为优先,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而某些不良甚至不法从业者却使幼儿园变了味,使幼儿园教师职业变了质!他们玷污了“幼儿园”“幼儿园教师”这些美好的称谓!事实上,他们根本配不上这些称谓!
作为幼教行业的国家一级学会,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对上述及一切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所有法律、违反人类良知和幼教工作者基本职业道德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的愤慨!我们强烈谴责一切有损儿童身心健康的恶劣行径,更鄙视行业内部产生的此类卑鄙行为!
为此,我们向本会全体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全国幼教工作者发出呼吁:
1.加强行业自律,视儿童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
幼教事业是一项神圣的事业,关系着千千万万个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民族的未来,寄托着数千万家庭的期望。所有幼教从业者都应以保护儿童利益为最高行为准则,自觉克服各种贪念。坚决反对视幼儿园为工厂,以教育的名义巧取豪夺私利的行为。
2.严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幼儿权益
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幼教工作者的崇高使命,也是幼教工作者需恪守的基本道德标准。幼儿园园长、教师及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守职业操守,依法执教,依法履职,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要坚决抵制一切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一切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违纪犯法行为。
3.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教质量,赢得社会信任
我们认为,一所幼儿园的社会声誉只有依靠自身的保教质量。如果只想通过傍大牌,拉大旗作虎皮,是不可能真正赢得社会信任的。我们要坚决摒弃投机思想。建议那些确实希望通过挂靠或加盟以获得实实在在帮助与指导的幼儿园举办者,应事先对拟挂靠或加盟的单位进行考察,看看其是否的确有足够的专业能力给予切实的帮助和指导,远离那些只想靠卖牌子坐地收钱的所谓大牌。我们更要脚踏实地,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努力实践,以优良的教育质量履行社会交付的重任,赢得社会的信任。
儿童是国家民族的未来。为了国家民族的未来,我们再次呼吁本会全体会员、广大幼教工作者立即行动起来,加强行业自律,向自己心头的种种贪念宣战!向行业内发生的一切不当乃至违法行为宣战!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