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
在今年的两会政府工作報告中,“阳光财政”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是“数字里面的政治”,2012年、2013年中央部委和省级政府都曾密集“晒出”三公经费,只是“猫腻”现象普遍存在。
“阳光财政”,平平常常的四个字,成为《政府工作报告》的新词,固然令人振奋,但也正如李克强所说“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
变化中的财政透明度
“去年中央国家机关‘三公经费减少35%,31个省份本级公务接待费减少26%。”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公布了2013年政府的“三公”支出状况,这也侧面反映了中国财政透明度状况有了改善,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印证了李克强曾说过的话“百姓要过好日子,政府要过紧日子”。
这背后是一系列法规制度建设的成果,因为法律法规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展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志。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无疑是推动中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条例实施以来,阳光政府和阳光财政建设虽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在信息公开方面,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屑公开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涉及“三公”消费等内容更是一度被许多部门视为“秘密”。有的部门即便做了“公开”,但由于公开的内容不及时或者太粗略、太模糊、太难懂,依然久为人们诟病。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一些单位和部门在经费开支上不规范或者有“猫腻”。
例如6年过去了,即使每每有会议强调和文件约束,年底突击花钱依旧是中国财政制度的一道“风景”。尽管在一年里的大多数日子,财政部门经常把“支出缺口不小”“财政压力过大”挂在嘴边,最终也无法摆脱这一惯例和模式。
同时也应看到,新的《保密法》对财政预算中国家秘密事项的规定也未做任何调整,它不仅阻碍了以往的财政信息的公开,而且还会在未来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预算法》现还处于修订草案阶段,尽管将预算公开作为一个原则写入《预算法》无疑是一个进步,但“公开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意味着公开什么、怎么公开、何时公开都由政府行政部门来决定。
不能否认,近几年来,“公开”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最常用的词汇,“政府信息公开”“阳光财政”“预算透明”“三公经费”成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热议的话题。可以说,“公开”作为一个理念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共识。但理念要成为现实还需要行动,真正做到“阳光财政”,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习近平的话点中了中国当前改革的关键,如何才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怎样的笼子才能将权力关进去?这个笼子由谁来打造?
政府信息公开正是这个笼子的必要组成部分,而财政信息公开又是这个组成部分中的关键部件。如果政府在做什么、政府如何从公众口袋里拿钱、又用到什么地方去了、用得怎么样、广大社会公众无法知晓,对权力就谈不上任何制约。
要把权力关住必须让关在里面的人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不是在无关紧要的时候让人看,给人一种无法逃脱的印象,而是在关键的时候要让大家看。有理由相信,在大家的注目之下,关在里面的人不太容易逃脱,即使想逃,大家也会及时发现,知道逃脱的“奥妙”所在。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透明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更重要的是,要使权力受到制约,笼子不能单由掌握权力的人自己去打造,必须要由社会公众共同来打造。
香港地区的经验值得借鉴。在香港地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在制定阶段就时时向社会民众咨询,根据民众诉求及时加以修改。82个政府开支项目逐一罗列,最近5年收支统计一目了然,每一笔钱怎么花、花到哪里,全部可以在政府网站上看到详细数据,市民了然于胸。借鉴其法,广州市5年前开始向社会公布114个市本级部门预算,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政府财政网站点击率狂增40倍,可以说向“阳光财政”迈开阔步。
未来中国的财政信息公开会如何发展?预算透明度将达到怎样的水平?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许已经开始释放一种信号,但这一切还取决于行动。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新一届政府依旧任重而道远。
凤杰根据《凤凰周刊》《南都周刊》、财经网、共识网等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