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铁路通用物资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4-27 10:03魏宝琴
经济师 2014年5期
关键词:站段路局铁路局

●魏宝琴

刍议铁路通用物资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魏宝琴

文章从铁路通用物资采购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铁路通用物资采购的相关对策。

铁路 通用物资 创新 采购 管理模式

铁路通用物资是相对于专用物资而言,铁路作为半军事化企业,其分工明确,物资需求具有品种多,数量庞大的特点。所用物资大部分都是专用物资,如机车、车辆整车及相应配件、动车整车及配件、钢轨、混凝土枕木、成组道岔、大型养路机械、自动闭塞设备、电动转辙机等等。专项物资由铁路总公司和各铁路局物资处按相关程序进行集中采购,既能保证采购质量,又能够具有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在这里笔者只针对铁路通用物资,如钢材、木材、水泥、电缆、油脂、劳动保护用品、工具、机具、磨具、磨料、低压电器、杂备品等物资进行探讨。

一、铁路物资采购现状

1.各铁路局物资采购模式。在2013年3月份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路实行政企分开,由国务院组建了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虽然成立了物资管理部,但对于18个铁路局的物资采购并没有进行统一的部署。部分铁路局按照原有的采购模式除总公司集采专供物资外局采物资由路局物资处委托物资供应段进行采购,并由其对站段进行结算,如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太原铁路局等。部分铁路局将局采物资分为两级管理,即局采物资和段采物资,路局将能形成影响行车安全物资及能形成批量采购物资由路局物资处进行招标采购,将部分通用物资采购权限下放至各基层站段。如济南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等。

2.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及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使用。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是由原铁道部统一组织研发,在2009年5月份进行全路推广应用。系统充分考虑铁路物资管理业务需求,覆盖各铁路局、物资供应应段、基层站段物资管理相关业务,实现了铁路物资计划、审批、采购、供应、核算等管理环节。提高了物资管理工作效率,满足铁路物资管理需要。系统包括计划管理、消耗定额、收料管理、发料管理、仓储管理、存货核算、综合查询、供方管理、目录管理、系统维护等管理功能。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在太原铁路局物资采购过程中还在试用阶段,商务平台中工务系统的上网物资仅40多项,部分物资没有及时上架,库存为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3.太原铁路局物资采购模式。太原铁路局按原有采购模式分为总公司集采专供物资和路局采购物资。总公司集采专供物资主要包括机车柴油、货车高价互换配件、机车车辆进口轮对、轴承、润滑油脂、钢轨等,约占年度采购的28.06%左右。路局更新改造及专项、自筹资金项目用物资,能够形成批量的日常运营维修用和直接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物资由路局物资处牵头组织招标,约占年度采购的35.79%,由路局委托物资供应段就近组织集中采购主要包括有区域优势、品种多、单次采购批量小,就地就近采购的通用物资,大约占年度采购29.77%。对于站段采购物资在《太原铁路局铁路局运输生产用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太铁物〔2013〕224号)中规定:价值低、特殊性强、一次性需要及适于就地就近采购的物资。在《太原铁路局关于强力推进物资公开采购和进一步规范物资管理的通知》(太铁物〔2013〕151号)文件中给出站段自采具体范围包括:清扫工具;办公用品;砖瓦灰石;砂石料;汽车液压内拖机床等配件;电子元器件;锅炉辅机配件;由站段自行鉴定和验收,用于设备加装改造的小型非标零配件,采购比率6.37%。

4.票据流转缓慢,料款支付不规范。按太原铁路局要求站段在每月5日前提报次月物资申请计划,物资供应段于当月6~8日受理次月维修物资申请计划并编制采购计划,当月20日前完成物资采购,当月28日前确定采购结果,当月30日前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生成采购清单,次月3日前完成“一收一发”操作。站段收到物资5个工作日内打印收发料单,物资供应段收到料单3个工作日内转交本段对应科目负责人,次月20日内完成司账工作,21日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23日前将账单转各使用单位完成托收结算于下月10日前,将发票交本段财务科于当月25日前完成材料应付款挂账工作,严格按照挂账时间排序付款。每一步都有时间要求,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很难按时间节点完成。太原物资供应段执行采购,每月集中打包、网上询价、询价审批、渠道审批等环节多,人为因素多,造成对供应商结账缓慢,结账周期一般在半年至一年,有的甚至时间更长。特别是在2014年铁路企业实行营改增后,铁路物资信息系统没有及时开发相应配套的程序,也是造成结算缓慢地一个原因。

5.基层站段人员素质偏低。近年来,物资采购市场由计划经济体制转换为市场经济体制,物资比较丰富,基本上都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物资管理工作不再受重视。尤其近些年没有院校物资管理专业毕业生充斥到基层站段物资部门,领导将安全生产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将经营管理放在次要位置,认为什么人都能干,物资管理人员基本上安排都是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的人员到材料部门工作。

6.基层站段材料部门工作不积极。由于物资采购由路局物资处和物资供应段采购,基层站段物资部门只是汇总各车间及相关业务科室物资需求计划,按程序要求上报物资供应段,等待物资供应段的打包招标、供货,验收合格后,进行核算打票处理。站段抢险、应急等超范围零星料自采审批程序繁琐,并且考核段主管领导,所以站段杜绝发生超范围物资采购,即使是站段自购范围物资,由于部分不符合规定的招标程序,基层站段尽量减少自购物资,有时会造成供应不及时的现象。在2013年茶坞工务段自采金额占总进料金额比例为0.43%。

二、铁路通用物资采购存在的问题

1.由物资供应段对通用物资的采购,未能达到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路局物资处委托物资供应段对路局通用物资进行采购,在实际采购执行过程中,没有体现出集中采购的优势。在2014年1月份太原铁路局纪委通报茶坞工务段存在“三超”问题,超范围采购反光漆和钢材,没有执行超范围采购审批手续。原因是在路局工务处要求施工作业加装反光标识,材料科及车间由于上级时间要求紧,超范围自购4笔零星用料,采购物资总金额1030元。路局纪委进行全局通报并责成茶坞工务段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训戒谈话。基于此种情况,茶坞工务段将往年自购的编织袋、彩条布、尼龙绳、隔离绳等不属于站段自采物资提报计划到物资供应段,经与多个供应商询价,价格均高于站段自采价格。据统计2013年全段使用四种自采物资总金额为20万元左右,报到物资供应段采购,价格陡升,采购总金额接近60万元,而这仅仅是茶坞工务段通用物资采购中最小的一部分。

2.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缺少专业人员管理,未能充分发挥其管理功能。铁路物资信息系统缺少专业人员监管,如物资编码的申请功能,程序监管人员只是每天对新申请的物资编码向科研所程序维护部门上报,而无相关专业人员审核编码提报的是否合理、正确。在科研所审核通过发布的物资编码中有一部分存在一物多码,在编码的使用中也存在多物使用一码的现象。路局未能及时的清理废码和一物多码的问题,造成提报计划不准确时有发生。

3.通用物资采购方式不合理,不能及时供应物资,保证一线安全生产。工务系统线路维修与机务、车辆按规定修程修理不同。工务段线路实行状态修,通俗地讲就是哪段线路状态不好维修哪段。所以提报计划不可能准确预测一个月后线路维修所用全部物资。而维修计划提报要求在月前25日提报,每月提报计划后,物资供应段要进行打包招标,25天之后才能开始供料,不能满足工务系统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工作效率低,造成一线安全隐患。

4.未充分利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和物资超市网上购物平台等网络手段对通用物资进行科学采购。路局将通用物资人为分成五个区域,未能将所有计划集中汇总,然后集中招标。而是分成五个地区,某个地区的某个单位的某一项物资金额超过20万元到物资供应段进行招标,其他物资是询价招标方式。每个地区的部分同种物资招标价格不同,使用编号也不统一。招标的结果没有得到共享,不能使各单位进行比价采购降低成本。例如在2014年茶坞工务段提报AW 5130微型防爆头灯1000套,经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单位是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单价由原来的每套328元降到每套323元,节约采购金额5000元。如果在全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行发布结果,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中限制采购单价,那么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各单位提报同品牌同型号的头灯执行中标价格。

5.缺少对物资的监督管理。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缺少相应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以及来自基层站段的监督。在采购过程中进行了招标采购程序,一部分物资在结算过程中不按中标结果执行,超价格结算,失去了公开招标采购的意义,等基层站段举报才使问题得到更正。物资招标采购信息不能共享,各基层站段物资部门不能共享招标采购信息结果,在物资供应段结算基本上是按最高限价进行结算。物资采购是廉政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6.未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站段物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路局45个基层站段物资部门负责总公司及局采物资采购结果手续办理及对站段自采范围进行采购。自购范围小,超范围采购要报路局物资管理部门审批,手续繁琐,等待审批结果时间长。材料科尽量不自购,采取上报物资供应段,被动实行“等、靠、要”的办法,推脱责任,认为送货不及时不能保证供应是物资供应段的问题。

三、铁路通用物资采购的对策

1.探索创新物资采购模式。笔者建议将物资供应段划分为物资监督管理部门和路局物资采购所两部分,取消不能集中采购部分物资的采购权限。将物资监督管理人员分配到各基层单位,对集中采购物资的验收、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物资采购所根据近几年各基层站段物资实际消耗情况,要求各站段提报全年物资需求计划,采购所将各单位提报计划不分地区全部汇总,将符合条件能够集中采购的全部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路局物资采购所形成采购批量,提高与生产企业的话语权,签订年度采购协议,并通过物资信息平台发布到全局各基层站段。基层站段依据采购协议,按规定要求进行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随用随取,结算以站段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单价以路局采购所签订的协议单价为准,真正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减轻基层物资人员每月上报计划、打印料单、招标会议等繁琐的工作。做到及时供货,保证一线安全生产。

2.加大基层站段采购范围,将不能集中优势采购的部分通用物资分系统明确品类将采购权限下放到基层站段,路局给出最高限价。在站段同级纪委的监督下比照路局招标程序进行自购。尤其是不能批量采购的零散用料、应急抢险用料,既能满足站段随时用料用料,又能比质比价降低采购成本。

3.拓展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及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相关功能。铁路物资信息系统在近几年的使用中,能够较好地实现站段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物资出入库管理、仓储管理、存货核算、目录管理、系统维护等功能,促进了基层站段物资管理水平。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在市场经济竞争体制下,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管理水平,铁路物资采购必须以信息化为依据。随着铁路市场化进行的深化,市场竞争规则、经营方式以及服务模式必须与市场接轨,共同使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与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不但能将废旧物资在网上竞卖,同时还可以将影响行车安全的重要物资和能够形成批量的通用物资在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4.加强物资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基层站段对物资管理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不高,虽然路局按照原铁道部《关于公布加强和规范铁路运输企业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全面规范和强力推进铁路企业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出台了办法,但站段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不健全。在采购的过程中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对供应商管理物资招标采购相关制度不能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未做到信息公开、审前公示、各单位不懂招标采购的具体程序。站段虽然也进行了招标,但上级检查时往往不符合招标采购的要求。因此,笔者建议路局每年进行物资系统人员培训,尤其要对站段物资招标程序及评标专家进行培训,使物资招标采购合理合规进行,也使基层站段物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5.加强路局物资处对站段物资采购的监督作用。基层站段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成本。在管理中起着重要位置。物资管理涉及计划、采购、验收、仓储、领用、结算等等程序,手续繁多,时间跨度长,人员涉及材料计划员、管库员、车间领料人员、财务核算人员和相关领导干部等。物资采购监督管理主要审核通过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扩大市场范围、使招投标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交易活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及开标流程、资格后审、评标、预算价或标底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坚决反对“四风”,抵制贪污腐败,杜绝暗箱操作,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制度,进一步加大采购透明度。

[1]李海楠.简政放权提速改革红利可期——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中国经济时报,2014.2.19

[2]王薇.铁道部昨晨低调摘牌.北京青年报,2013.3.18

[3]厉以宁.顶层设计关乎改革成败.北京青年报,2012.12.14

[4]雷红宇.深入推进集中招标采购做优做强物资保障体系.铁路采购与物流,2013(11)

[5]赵亚.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构建和实施.铁路采购与物流,2013(11)

[6]太原铁路局经营管理工作培训资料(物资管理部分)

(作者单位: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茶坞工务段 北京 101402)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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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914(2014)05-1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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