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水权转换是缓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解决制约水资源短缺的新路子。近年,内蒙古自治区尝试开展了盟市内的黄河流域水权转换试点工作以及盟市间的水权换让工作。水权有偿转换的实施形成了以工业发展反哺农业,以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用水,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走出了一条成功解决干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新路子。
作为全国水权改革试点之一,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水利部关于推进水权改革任务的要求,积极推进盟市内水权转让工作,以及跨盟市水权转让工程建设,启动自治区水权交易中心,研究制定自治区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目前,内蒙古水权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盟市内黄河流域水权转换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批复沿黄各盟市转让水量3.32亿m3,解决了50多个大型工业项目的用水指标和立项上马,为约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提供水资源支撑。
据统计,水权转让试点工作实施前,内蒙古多年平均引黄耗水量为61亿m3,超出同期分水量约17亿m3。2003年以后,包括水权转让在内的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逐步实施,引黄耗水量逐年下降。近3年平均超水量约2亿m3,超水4%,连续四年满足《黄河水量调度条例》不超水5%的要求。
以鄂尔多斯市为例,水权转让一期节水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9亿元,转让水量1.3亿m3,二期工程将转让水量约1亿m3,目前一期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和黄委会组织的取水工程核验,调整指标也获得黄委批复同意。鄂尔多斯市一、二期工程转让指标将分配给35个项目,其中27个项目已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论证批复文件,其余8个项目正在开展水资源论证等前期工作。
为进一步调整自治区黄河流域用水结构,2006年,自治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黄河用水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拟从河套灌区调整3.6亿m3引黄水量,用于沿黄5盟市工业发展的后备水源。近年盟市内水权转换试点工作,进一步挖掘了灌区的节水潜力。
黄河干流水权转换座谈会会场
新泵船组装
鄂尔多斯市水权转换节水项目
通过企业投资以及整合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的投入,2020年前河套灌区将完成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并暂时按转让水量3.6亿m3考虑,目前1.2亿m3水量指标已分配给有关地区。盟市间水权转让是水权转让工作的拓展和深化,各相关部门必须相互配合才能推动水权转让工作的有序开展。
完善规章制度。《关于内蒙古宁夏黄河干流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黄河水权转换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后,自治区政府批转了水利厅《关于黄河干流水权转换实施意见》《自治区水权转换节水改造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文件等,对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丰富和完善了水权转换规章制度,使水权转换工作更具可操作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设置组织机构。成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水权转换领导工作机构。各级政府都是分管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水利厅成立了以厅长挂帅的水权转换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水权转换的日常工作。各盟市也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水权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节水工程施工指挥部,为搞好水权转换提供了组织保障。
细化初始水权。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根据自治区对各盟市黄河水权细化成果,结合水权转换后灌区引黄指标情况,对灌区水权进行进一步细化,将水量分配给各斗口用水者协会并细化到各用水户,使种植规模与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
转变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模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鄂尔多斯市政府提出统一组织节水工程的建设,从过去的“点对点”方式改为“点对面”,即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进行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统一的水权转换单方水价格,综合考虑项目的核准进度、资金到位情况与项目需水、节水工程节水量,虚拟划分企业水权转换所对应的地块或渠道。
2014年1月,自治区水利厅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盟市间水权收储转让,行业、企业结余水权的收储转让等。依托这一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水资源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水权向高效率、高效益行业和企业自由流转,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今后将进一步探索河套灌区水指标分配到户、秋浇灌溉制度改革等模式,推进水权转让工作更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