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发展历程回顾与定位研究

2014-04-24 02:31马兆明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体育院校办学定位

马兆明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21)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发展历程回顾与定位研究

马兆明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21)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政策的实施,高等体育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思路也做出了相应调整。本研究回顾了我国高等体育院校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我国高等体育院校的办学特征、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探索了当今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发展有待改进提高的方面,并提出相应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高等体育院校;发展历程;定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彻底改变旧中国竞技体育的面貌,培养全面发展、体格健壮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将体育事业的发展程度提高到重要的议事日程。1950年,华东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成立,标志着我国第一所高等体育院校的诞生,随后,“我国高等体育教育全面学习苏联经验,仿照苏联模式陆续建立了数所独立建制的体育学院”[1]。1959年国家发布《关于培养中等学校体育师资工作的意见》后,1960年我国高等体育院校数量由1959年的18所增加到1960年的29所。之后,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几经发展合并发展成现在的14所高等体育院校。

1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发展历程回顾

近年来,有关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发展历程回顾的研究并不是很多,基于此,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对我国高等体育院校60年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划阶段梳理。

1.1 第一阶段:高等体育院校的初创(1950年-1956年)

上海体育学院被誉为新中国第一所高等体育院校,于1952年成立,其前身为南京大学体育系、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系和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体育系。随后,从1953年到1956年仅3年的时间里,新中国的“六大体院”相继诞生了(见表1)。

1.2 第二阶段:高等体育院校的探索发展(1956年-1965年)

1956年,在我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背景下,各项事业进入了全面大规模建设时期。“这期间,我国专门性体育院校发展迅猛,到1959年已达18所, 1960年又猛增至29所”[2]12。高等体育院校在借鉴苏联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发展运作模式,其特点主要有四点:一是对苏联模式的消化吸收,二是重新确定办学定位。基于当时体育院校突出表现为重理论、轻术科;重教学、轻训练,国家体委依据当时办学现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办学目标定位,即:高等体育院校应将体育师资、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的培养同步性发展,全面提高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速度。三是完善教学文件,编写教学用书。创办初期的我国体育高等院校几乎没有自己制定教学纲要,所用教学文件基本全是苏联的教材和教学文件。我国于1958年完成了体操、田径等18种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颁布,要求全国高等体育院校以本大纲为统一教学依据。四是建立健全机构体系。国家体委要求全国范围设置体育科学研究机构或者研究小组等研究群体,通过科研机构的逐渐成熟,使我国体育学科建设取得较好的成绩。

表1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创建初期的基本情况

1.3 第三阶段:高等体育院校的冲击停顿(1966年-1976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不仅彻底地将苏联体育发展理论与模式排外,而且将国内十余年来建设高等体育院校的成功经验否定,致使体育高等学校停止招生,高等体育教育系统结构遭到严重破坏,至此我国高等体育院校的发展处于盲目的“原地踏步”状态,甚至出现了后退现象的发生。此阶段,高等体育院校的定位基本以培养当时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师资为主,而忽略了体育院校对于优秀运动员人才培养。此阶段,体育院校的工作受到了极大地破坏。“有的体育院校曾被撤销或归并,有的院校虽还存在,但也多年不招生”[2]12。

1.4 第四阶段:高等体育院校的恢复发展(1977年-1985年)

文革十年结束以后,我国各项事业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全面恢复并且很快步入正轨,原国家体委充分肯定了高等体育院校在国家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力军地位,为高等体育院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原国家体委于1978年颁布了《关于认真办好体育院校的意见》。《意见》对我高等体育院校发展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科建设、机构设置做出了细致的要求,以至于对教学文件也做出了统一详细的规定。随后,国家体委又于1979年下发了《关于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体育院校在我国体育事业中作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高水平体育教师;加强训练工作,为攀登世界运动技术高峰做贡献的高等体育院校办学目标。

这时期,我国高等体育院校步入恢复发展期,出现了稳定提高阶段的良好发展势头。部分高等体育院校创造训练环境和条件,承担为国家培养参加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竞技选手的重任,并取得了良好的竞赛成绩,重新确立了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在国家竞技体育事业中的重要定位,乃至于在国家体育事业发展中的核心价值。

1.5 第五阶段:高等体育院校新探索发展(1986年-至今)

国家教委于1985年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对于高等学校管得过严统得过死,使学校失去活力,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基于此背景原国家体委颁布了《关于深化直属体育学院教育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高等体育院校的所属直管部门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为:全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中,只有北京体育大学继续由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管理,原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管理的5所院校(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和成都体育学院)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地方政府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余8所体育院校仍由其地方政府管理,即形成了目前“1+5+8”的我国高等体育院校管理模式。

2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办学定位分析

2.1 办学目标定位

李杰凯(2003)认为:“高等体育院校的发展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相当多的院校存在办学理念不清、办学目标定位不准的问题”[3],杨桦(2004)认为:“我国创办体育院校的初衷是立足于为高水平的竞技体育服务,并将其定位于行业性较强的院校。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受国家宏观统筹的影响,体育学院选择了以体育教育专业为主的办学模式,偏离了创办的初衷”[4]。黄浩军(2010)认为“相当多的体育院校存在办学理念不清、办学目标定位不准的问题,弄不清体育院校的办学究竟应体现“教”还是要突出“体”,或是将二者的服务综合起来,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加以统筹解决。这种思想上的犹豫导致了办学实践在“两个适应”中漂移和游离,一段时间我们在把体育院校建设成教学、训练、科研“三结合”基地方面出现认识上的歧义和行动上的偏差,正是这个问题的集中表现”[2]16。为此,本研究把我国现有14所高等体育院校办学目标定位进行统计,具体见表2。

表2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办学目标定位情况统计

统计目前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各自的办学目标定位,研究认为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偏离:第一,高等体育院校办学定位要超越培养体育师资力量的目标定位。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第一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到目前我国拥有培养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近200所,为此国内教育行业体育师资力量问题早已解决。然而,21世纪的竞技体育优秀运动员的培育与储备,则是现阶段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有待解决的问题。我国高等体育院校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中坚力量,担当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是理所应当的,调整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则办学目标定位显得必须且迫切。第二,高等体育院校办学目标定位要突出“体育”,避免在不久的将来我国高等体育院校的办学目标殊途同归于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院校则将会失去其生存之本。因此,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应将目标定位于以培养教练员等优秀竞技体育人才、高学历高层次研究人员,建设好附属竞技体育运动学校,逐渐形成独特的办学风格才能立于未来竞争激烈的高等教育环境。

2.2 办学规模定位

柯文进(2007)研究表明:“大学的规模有宏观和微观两层含义。宏观上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大学教育的总体容量,其代表性指标有两个:一是在校大学生人数;二是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微观上指一所大学的办学规模,表现为一定规格学生的培养容量,以及学科、专业、教师、校舍、设备等的数量”[5]。

2.2.1 学生规模

截至2011年10月,我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在籍学生总数为96 220余人,其中本科生78 284余人,硕士研究生7 100人,博士研究生580余人,留学生1 500人(其中上海体育学院留学生1 200余人)。

目前,我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学生规模现状基本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学生规模最大院校为北京体育大学,拥有注册各类在籍学生15 000人;规模最小的是南京体育学院2 264人;(2)在籍攻读研究生人数最多的是北京体育大学1 357人,次之是武汉体育学院1 000人,其余院校研究生规模均低于千人规模,仅河北体育学院暂不培养硕士研究生;(3)具备招收博士学历研究生的院校只有四所,即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和成都体育学院;其余院校均未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2.2.2 师资力量

我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现有教职工情况统计(见表4)发现:(1)生师比例偏大。教育部制定高校评估文件中规定:师生比例达16:1为优秀,18:1为合格,22:1将要亮黄牌限制该校招生。目前,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师生比例远远超过教育部的师生比例规定。(2)教师职工比例偏小。基于教工比例的偏小充分说明人力资源结构的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专职教师数量偏小,非教学部门工作偏多,从而出现结构臃肿、信息交换不及时,以至于影响学校办学效益的发挥。(3)高职称教师比例偏小。就本研究统计数据而言,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包括教授和副教授两个层面的人数。尽管如此,高级职称所占教师比例仍然偏小(见表3)。

表3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教职工现状统计

2.2.3 场馆规模

本研究通过对我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场馆资源条件调查统计(见表4),呈现以下特点。

(1)我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学校总面积为11 310 000M2,其中训练场馆建筑面积为2 048 656 M2,人均场馆面积为27.93 M2;场馆总个数为406个,其中可用于举行国际国内赛事的场馆125个;(2)学校占地面积情况为:哈尔滨体育学院占地面积最大为2 780 000 M2,占地面积最小的学校是河北体育学院200 000 M2;(3)学校场馆个数最多为河北体育学院85个,最少为首都体育学院7个;(4)可用于举行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的标准化场馆数量,最多是河北体育学院30个,最少院校为成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和吉林体育学院三所学校,均没有一个符合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的标准场地;(5)参照拥有在籍学生数量规模,人均场馆面积最大为山东体育学院50.73 M2,人均面积最小为成都体育学院1.13 M2。

表4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场馆资源基本情况

——数据来源查阅各院校2011年网站,部分引自黄浩军(2010)编著的《中国体育院校发展之路》。

2.3 学科建设定位

孙民治(2007)研究发现:目前“我国高等体育院校不同程度上反映出院校定位模糊、目标粗狭、专业重复、生源乱杂、高分进低能出、学用分离,培养过程师资不足、“大锅烩炒”、质量监督松懈、就业率逐步下降的现象”[6];“然而,当前就不少体育院校而言,却出于种种因素而呈现不同状况,不少新设移植性专业既无明确长远培养方向,也无理论基础,又无自身体系,更无基本教学队伍、设施、基地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这必然导致培养目标与社会归宿脱节而不稳定”[8]。高扬(2007)“我国部分体育院校本科新专业设置情况表示,近几年我国体育院校学科建设中的专业设置出现了布局失控,在较低水平上不断地进行重复建设”[7]。

本研究对我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2010年高考招收专业进行研究,结果发现:(1)专业设置涉及学科门类宽泛,目前我国高等体育院校本科招收专业涉及教育学、体育学、医学、舞蹈学、管理学、计算机、经济学、工程学、新闻影视学等九大类学科;(2)专业设置泛滥,专业包括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新闻学、舞蹈编导、表演、计算机、学前教育、体育装备工程等26个专业(见表5);(3)各院校之间专业设置差别悬殊,全国共14所高等体育院校,但在专业设置数目方面差别悬殊,如成都体育学院和天津体育学院专业设置数目达15个,而河北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和哈尔滨体育学院3所学校专业设置仅为6个。

以新闻专业为例,目前我国14所高等体育院校设置新闻专业的学校达到11所。新闻专业的发展现状为:中国新闻教育学会会长何梓华(2005)研究表明,“我国新闻学类专业点‘超常规'的发展速度带来的问题是师资、教材、设备等办学条件的严重不足,有的学校只有一两个教师就挂牌招生了,由于缺少专业教师,不得不让教文艺理论的老师讲授新闻理论,教基础写作的老师讲授新闻采访写作,教中国文学史的老师讲授中国新闻事业史!像这样既不具备办学条件却又盲目招生,其恶果就是毕业生的质量下降”[8]。全国新闻专业点由1994年的66个发展到2004年的470个且到2005年剧增到661个,可见目前出现新闻学类专业毕业生“供大于求”“适销对路”的矛盾将是必然的。

2.4 办学层次定位

办学层次,是指该办学单位具备培养哪种学历学位的人才类型。目前,我国高校办学层次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本科学士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等三个主要阶段过程,获取学位培养资格单位须由教育部学位办对该校物质资源建设和人力资源建设进行评估,通过国家学位办审批方可招生。截止2011年9月,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均已具备招收本科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学生,并且各院校招收人数不同程度的增加;依据国家学位办批准我国高校具有招收体育专业博士研究生的高校名单显示,目前,我国有19所高校具备培养体育专业博士研究生资格。

具备授予体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19所高校中,高等体育院校仅4所。在14所高等体育院校中仅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四所高等体育院校,其余为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院校。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如果按照这样的办学层次提升速度,要使14所高等体育院校均获得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全国体育学博士学位点高校数量将达到近100所时,高等体育院校才有可能全部具备博士培养单位资格。表明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办学层次绝大多数院校表现为较低、整体发展相对缓慢,未能表现出高等专业体育院校的特色与实力。

表5 我国高等体育院校本科学历专业设置情况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我国高等体育院校自1952年创立以来,历经60年的重组、规范命名的发展之路,而今,形成了“1+5 +8”的管理形式,即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类专业院校中唯一的“1”所重点大学、“211工程项目”建设学校);上海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和成都体育学院等“5”所省部共建院校,其余“8”所体育院校为地方管理院校。

(2)目前,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在办学目标定位中出现了“办学理念不清、办学目标定位不准的问题,弄不清体育院校的办学究竟应体现‘教'还是要突出‘体'。这种思想上的犹豫导致了办学实践在‘两个适应'中漂移和游离”[2]16“偏离了创办的初衷”[4]。

(3)办学规模扩大速度过快,失控的规模发展有损于学校“规模经济”效益的实现,出现培养质量下降、学历贬值、就业困难等一系列连锁问题,最终影响了学校未来发展潜力的挖掘。如北京体育大学目前拥有各类在籍学生15 000人,成都体育学院人均场馆面积仅为1.13平方米,从而导致人均场馆面积过低。

(4)专业设置过于宽泛,大多数院校开设专业在12个以上,从而缺乏对新专业发展空间和开设条件的评估、准备,存在“随意性”现象,如新闻学、经济学、旅游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技术、学前教育等专业。研究认为,体育院校之所以称之为“体育院校”,它的生存发展,是因为其具备“体育”的“特色”而与普通高等大学区别。如果体育高等院校在目标定位方面存在偏离“体育”的思想,忽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片面追求学科门类的齐全,那么未来的高等体育院校将会与普通高等院校就没有什么区别,导致因失去“特色”而消弱“竞争力”。

(5)办学层次提升速度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速度不相协调,如博士学历教育资格拥有方面,目前我国具备博士学历招收资格学校19所院校中高等体育院校仅4所,其余为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院校体育系或体育部。

3.2 建议

(1)提升认识,准确定位。

提高认识明确办学目标定位,合理专业门类设置将是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当前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今后,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将发展方向目标定位在对于运动训练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国家培养体育教练员做贡献,规范教练员培养及管理体制;专业设置方面应严格控制专业设置门类,新专业的设置要遵循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体育学科特点进行评估,以免专业门类的设置出现“大而滥”的局面。

(2)适宜规模,注重质量。

“规模性因素是影响教育资源效率的重要因素。教育规模存在着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两种情况。教育规模经济是指单位平均经常成本因学生人数增加而下降的情况,反之单位经常成本因学生人数过度减少或过度增加而上升的情况就是规模不经济”[9]。北京大学闵维方[10]教授在研究了我国众多高校规模问题的基础上,得出了高校在4 000-5 000人时,生均成本的递减趋于零的正确结构,说明我国高校达到4 000人以上的规模时,是适度规模、规模效益才能形成。

(3)合理专业,突出体育。

新专业门类的设置首先要考虑“源专业”的发展现状及背景,院校具备财力、物力、人力等条件,所培养人才的就业流向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还要考虑该专业设置与“体育类”院校目标定位是否相符,以避免为了实现多学科齐全发展的体育大学目标,而出现了专业设置较为混乱,致使“体育特色”褪色境况等一系列发展目标定位不清带来的弊端。

(4)夯实基础,培育尖兵。

高等体育专业院校要以培育高端体育人才,孵化竞技体育苗子为主要目标任务,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及竞技体育发展需要的国际级人才为目标,培养国家体育事业发展所需教学、科研等层面高层次人才为主,这是我国高等体育院校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高等体育院校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只有遵循这样的发展思路和轨迹,我国高等体育院校才能够颇具特色,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我国才能实现竞技体育强国之梦想。

[1]熊晓正,钟秉枢.新中国体育60年[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0:50.

[2]黄浩军.中国体育院校发展之路[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0:12;16.

[3]李杰凯.新时期地方高等体育院校办学理念与定位的思考[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3,22(4):1-4.

[4]杨桦.“两个战略”协调发展与体育院校改革[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

[5]柯文进.大学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与大学的竞争力[J].中国建设教育,2007,11:18-21.

[6]孙民治等.我国高等体育院校办学现状及发展趋势的思考[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22(2):93-96.

[7]高扬.体育学院学科将设问题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30(4):528-530;533.

[8]何梓华.控制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J].新闻战线.2005, 7.:64-65.

[9]徐玲,等.高等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体育科技,2003,39(11):14-15,20.

[10]闵维方.中国高等院校规模效益:类型、质量的实证分析[J].教育与经济.1993.(1):16-22.

更 正

上期《回湘与建构:基于谱系学的体育式术思想研究》的作者简介应为:刘祖辉(1973-),男,汉族,福建宁德人,副教授,博士,现为上海体育学院在站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武术文化与教育。

特此更正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编辑部

2014.6.20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Positioning of China's Sports Universities

MA Zhao-Ming
(Ningxia University,Yinchuan Ningxia,750021)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form policy of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the positioning and development concepts of sports universities have been adjusted correspondingly.The paper,by reviewing the features and original intentions of China's sports universities,analyzes the operation features,concepts and development ideas of sports universities so as to explore the problems in the operation of sports universities and to come up with the corresponding strategi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ports universities;development process;positioning

G807.4

:A

:1001-9154(2014)06-0072-07

G807.4

:A

:1001-9154(2014)06-0072-07

2010年宁夏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NDSK-25)

马兆明(1976-),男,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竞技体育训练与理论。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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