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综合协调处
编者按:据记者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安吉全县共有4家金融机构提供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累计质押授信总额4.01亿元,实际发放总额2.05亿元,受惠企业23家。2012年7月~2013年11月,全县专利申请量311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08件,同比增长19.3%。2013年12月,安吉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县。
安吉县的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始于2009年,并于2012年被省知识产权局批准为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县。几年来安吉县采取“政府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参与、金融市场运作”的方式,促进了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推进了专利成果的转化。2013年12月,安吉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县。
截至2013年12月底,安吉全县共有4家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交银村镇银行、湖州商业银行)提供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累计质押授信总额4.01亿元,实际发放总额2.05亿元,受惠企业23家。其中开展专利权质押试点期间(2012年7月~2013年6月)质押授信总额2.28亿元,占总数的56.88%,贷款实际发放1.09亿元,占总数的54.39%,涉及行业有椅业、竹产业、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根据统计,试点期内14家实现专利权质押的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4.43亿元,实现产值19.28亿元、利税1.93亿元。受专利权质押奖励、补助政策的鼓励和质押企业的示范影响,安吉企业专利申请的积极性明显提高,2012年7月~2013年11月,全县专利申请量311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08件,同比增长19.3%。
(一)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安吉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县政府办公室、县金融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及各金融机构、评估机构等各司其职,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二)政策保障。在2009年制定《安吉县专利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基础上,2011~2013年先后出台了《安吉县人民政府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安吉县科技型小微企业风险基金池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意见》等一批政策措施,不断对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和补助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使县内促进高新技术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政策措施融为一体。同时安吉县还拓展组建科技担保公司,为专利权质押融资活动开展担保服务。
(三)资金保障。县财政自2010年起,每年在科技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专利权质押的奖励和补助。2009~2012年,全县共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奖励经费5批146.77万元、企业贴息补助经费117万元。2013年第一批已发放奖励和贴息补助经费130.9万元。县科技局同时还配合制定了《安吉县专利权质押奖励和贴息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使得县内政策更趋完善与规范。
(四)诚信保障。重点抓好五个环节:一是专利有效性审查。科技部门对提出专利权质押申请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安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对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年费缴纳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在确保专利权有效性、确定符合标准后向金融部门作出推荐。二是企业诚信度审查。由银行对申请专利权质押企业进行贷款审查。银行对借款企业的信用等级、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营利性进行调查,重点关注借款企业(人)诚信度情况。三是企业经营状况审查。由科技、金融部门共同组织实地考察,对借款企业提供的专利权的技术成熟程度,市场前景进行初步预测,掌握企业当前规模、经营状况、借担保现状等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同时商定专利权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企业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遵章纳税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必须在整改到位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四是推进技术关联研发。主要针对企业专利的核心竞争力、专利技术的成长性等情况,注重了解掌握其关联技术的研发和保护,帮助企业对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分析、判定,突出产品的不易替代性、长效性、独占性和有效性,对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专利申请,为进一步拓展企业的发展空间做好必要的技术储备。五是监管到位。对已获得质押贷款的企业,县财政、科技、金融部门不定期进行走访,及时了解、掌握资金运作情况,对获贷资金的流向予以监控,确保不被挪作他用,以此促进质押贷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服务保障。对确定提供质押贷款的企业,科技、金融部门分工做好全程指导、服务工作。金融部门明确专人协助办理好各项贷款报批手续,科技部门负责专利权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查,并帮助做好各项申请资料的准备、协助办理质押登记;同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县科技局先后多次派专人赴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熟悉、掌握并现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对到期项目则及时督促并协助办理专利权质押注销手续。
(一)首推银行+专利权担保的质押融资模式(即纯专利权质押)。这一方法手续简单、快捷,企业无需提供其他担保物,可实现真正的专利权质押。但要求企业的经营和信誉必须优良。目前我们有4家质押企业采用这一模式,双方诚实守信,总体效果良好。其中2家企业已进入第二周期的质押借贷。
(二)在此基础上,为保证银行的利益,降低和减少其风险,由借、贷双方协商,采用银行+专利权质押+担保(或抵押)的融资模式。引入担保公司(或抵押)主要是为降低银行风险提供了分担机制。
(一)建设国家试点。安吉将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县为契机,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开拓工作方法,探索工作手段。通过试点,建立在组织体系、政策体系、服务体系、监管体系等多方面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县域内专利权质押融资起一定引领作用的示范模式。
(二)调整各项政策。专利权质押融资不仅为企业融资“锦上添花”,更是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雪中送炭”。2014年我们将对专利权质押融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坚持突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因地制宜,进退适度”的工作方针,进一步鼓励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律开展合作,争取再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市场化良性循环。
(三)强化金融支持。一是科技银行支持,修改调整《安吉县专利权质押管理办法》,将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作为科技银行专利权质押的优先扶持对象。二是设立发明专利转化专项资金,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每年确定5~7项发明专利作为产业化示范项目,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实施。三是完善科技项目专利审查机制,在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与安排时,将企业是否拥有专利权,特别是发明专利权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项目和资金上安优先排。
(四)实施专利保险。在明确专利保险险种后,试行所有已实现专利权质押的专利项目均参加专利保险,努力减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信贷风险。专利保险项目经县财政局、科技局共同审核确认后,按实际保费的50%补助给企业,单个企业当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五)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举办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班,培养一支既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又懂金融基本知识的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