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4-04-18 08:45蔡金桐
福建农业科技 2014年8期
关键词:同安区莲花农民

蔡金桐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361100)



浅析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蔡金桐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361100)

分析莲花镇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并针对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农民合作社;现状;对策

近年来,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但相当部分农民合作社存在经营规模小、服务层次低、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引导农民合作社搞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1 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和特点

莲花镇是厦门市“后花园”,也是同安区农业大镇之一。近几年来,特别是2007年《农民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合作社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13年底,莲花镇农民合作社132家,入社农户3239户,带动非成员农户5778户,被省、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有10家。

1.1政府扶持,发展速度快

同安区政府于2008年制定实施《同安区扶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基金管理办法》,对新成立的农民合作社根据规模大小,补助1万~3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对农民合作社申报的农业项目优先立项;莲花镇政府对参加各级农产品展销会的农民合作社,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布展、统一编制宣传画册,并给予适当的补助。据统计,2008年以来,莲花镇农民合作社获得各级财政扶持的项目及各项补助资金达600多万元。杜川、三禾源、莲迦、莲莲发、西营、鑫钗、银圣等农民合作社在政府扶持下,建设了产品加工车间、小型冷藏库等设施,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扶持下,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从2008年仅有的3家发展到2013年的132家;成员数由174户增加到3239户;注册资金由116.7万元增加到10355.6万元;带动非成员农户5778户。

1.2因地制宜,发展形式多样

几年来,莲花镇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覆盖种植、养殖、农业生产服务、农业休闲旅游等多个方面;创办类型主要有农村能人领办型、村级组织牵头创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其中农村能人领办型占多数,即根据当地有利条件和优势产业,农村能人引领开展种、养、加生产经营,并不断扩大经营,辐射带动周边农户,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区、镇农业部门积极协调、指导,由厦门莲莲发果蔬专业合作社牵头组织1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创办厦门莲莲发农副产品联合产销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增强产品议价能力,提高合作社的物流配送能力。

1.3部门引导,管理规范化

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根据《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的有关规定,引导农民合作社修订完善组织章程,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参加研讨会、业务培训和赴外地学习考察,定期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等,有力地推进了农民合作社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同安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局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了一批农民合作社亟需的人才;区、镇农业部门经常派出技术人员入社服务,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镇政府组织120多家(次)农民合作社参加市农业局举办的第一至第六届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引导、支持,促进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管理逐步规范化。

1.4培育典型,带动范围广

莲花镇在发展农民合作社过程中,注重培育典型,走典型示范的发展路子。近年来,经调查研究,重点选择一些产业特色明显、运营基础较好的农民合作社作为示范点,并帮助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指导其率先统一质量安全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扶持、培育,涌现了一批享誉厦门市乃至更大范围的农民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的合作社达46家;莲花山、杜川、山禾源、芹兴、西营等5家农民合作社被确定为省级示范社;天岩山、莲花山合作社获得有机和绿色食品认证;莲花山合作社的蜜雪梨、天岩山合作社的有机菜、白格尖合作社的地瓜成为本地市民的抢手货,产品供不应求。这些合作社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效应,带动其他农民合作社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农民合作社。

1.5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莲花镇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实践证明,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生产经营主体,作用日益突出。一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合理整合农户的劳动、资金、土地等生产力要素,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使家庭经营迸发出新的活力。二是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社通过规模经营、统一购销,降低了生产成本,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明显,增加产品利润,让农民得到实惠。据初步调查,莲花镇入社农户的收入比非成员农户高10%~20%。三是促进农业产品带的形成。农民合作社集合了莲花镇“一村一品”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带,推进了莲花镇农村产业集群的发展。如厦门白格尖果蔬专业合作社牵头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引进并推广优良地瓜品种,带动本村及周边村2000多户非成员农户种植地瓜200多hm2,形成以白交祠村为中心的地瓜产业带。四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农民合作社通过实行种子、肥料、农药、播种时间、采收时间、管理技术的六统一,大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

2 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莲花镇农民合作社虽然获得良好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但在自身发展、内部运行、外部环境等方面,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

2.1思想认识不足,缺乏合作意识

目前,由于对《农民合作社法》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加上大部分农民合作社的作用、效益还没有充分显现,造成一些农村干部、群众对农民合作社的宗旨、性质、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只注重数量,不求质量;只管建立,不管发展;指导和服务不到位,导致农民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少数农民合作社存在发展动机不纯的问题,其办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的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一些农民合作社成员存在小农意识,造成农民“需要合作”却“不善合作”的现象。

2.2规模不大,缺乏带动能力

莲花镇农民合作社目前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实力不强、关系松散等问题。现有的农民合作社规模从成员数看,50户以上的仅有53家,很大一部分仅有社员5~15户;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户只占全镇农户总数的27%;从资金规模上看,注册资金高于100万元的农民合作社有34家,仅占合作社总数的26%。大部分农民合作社成员都局限在一个村内,生产单一的季节性农产品,进行简单粗放的产销活动,真正具有一定规范化基础和一定市场影响力、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多。

2.3管理机制不全,缺乏规范运营

有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的农民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没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有的农民合作社成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和充分发挥;有的农民合作社出资结构不合理,存在少数人操控的倾向;有的农民合作社没有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来制订章程、制度,照搬照套其他农民合作社的章程、制度;有的不按规章制度运作,内部规范流于形式;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不能严格执行《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不按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不规范使用往来票据,不落实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导致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清,运营不规范。

2.4资金瓶颈突出,缺乏发展后劲

农民合作社资金主要来自社员入股股金和政府扶持的少量启动资金,融资渠道少,加上农民合作社成员大多数是农民,普遍缺乏较有价值的抵押物,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仅靠自有资金维持合作社正常运营有一定困难,更谈不上打造品牌、开拓市场,限制了农民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3 加快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对策

综合分析莲花镇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困难和问题,今后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1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发展意识

首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培训会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民联合发展的意义,增强农民合作意识,激发其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其次要提高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的思想认识,改变不正确或落后的思想观念,使其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树立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三农”的观念,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帮助农民算经济账,组织农民进行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为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3.2完善管理机制,引导规范发展

在农民合作社发展初期,莲花镇由于坚持先发展后规范的思路,促进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但也造成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今后,在继续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同时,必须花大力气引导农民合作社搞好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莲花镇的实际,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每一个农民合作社符合规范、达到要求。各农民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自我完善,自我规范,以健全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为重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推进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3.3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瓶颈

针对莲花镇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缺乏、融资难的问题,一是要引导农民合作社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建立和完善公共积累机制,增强发展后劲;二是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农民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特点,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在担保方式、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方面体现便捷、灵活特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提高农民合作社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能力。

3.4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

莲花镇党委、政府在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虽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对于农民合作社的持续发展来说还远远不够,必须进一步深入了解农民合作社的需求,研究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在设施用地、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牌创建、农超对接、产品展销、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以促进农民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碧云)

BriefanalysisonthedevelopmentstatusoffarmercooperativesinLianhuaTownanditscountermeasures

CAI Jin-tong

(LianhuaTownEconomicDevelopmentServiceCenterofTonganDistrict,XiamenCity361100)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farmer cooperatives' development in Lianhua Town, and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ifficulties in the development.

Farmers cooperatives;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2014-05-15

蔡金桐,男,1974年生,农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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