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张 博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a.基础部; b.总务处,安徽 合肥 230051)
哈贝马斯作为当代西方著名的哲学家之一,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在1976年及以后的时间里进行了多年的交往理论的研究,形成了著名的交往行动理论。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以“交往合理性”为核心,认为理解是交往合理性的核心要素和本质特征,并强调了语言的作用。而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则坚持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地位,即认为物质生产决定交往的形式,交往同时又是物质生产的前提条件,两者是相互统一的。
哈贝马斯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从来不否认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关联,在他的著作中,马克思的名字出现的频率极高,虽然可能指向的对象所代表的内容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的交往理论是哈贝马斯构建自己的交往理论的重要资源。
首先,交往劳动范畴的引入就是得益于马克思的社会劳动的概念的启发,哈贝马斯高度评价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劳动在人类社会产生和人类社会生活方式再生产中的重要意义,认为马克思既继承了黑格尔对康德批判的积极成果,同时纠正了黑格尔的“同一哲学”的片面性,抛开了唯心主义,并且“从社会生活的再生产的规律中重新构建人类的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但他同时也认为马克思并没有对相互作用和劳动的关系作出真正的说明,所以,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社会劳动这一概念进行了批判性的继承,提出了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即用“劳动”和“相互作用”(交往)来取代马克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范畴。所以,哈贝马斯也认为,用劳动来解释人类历史的发展,并把劳动当做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发展过程统一的基础,是马克思的杰出贡献。
其次,哈贝马斯认为新的社会现象要求改变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现有形式,即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但是“重建”不等于“新建”,也不等同于“复兴”,更不是“复辟”,哈贝马斯用“劳动”和“相互作用”(交往)取代马克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用交往行为取代生产方式,“用系统和生活世界取代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1]186。以这样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性概念来实现批判理论的转化,但他并没有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弃之不用,而只是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用新的形式加以组合,用哈贝马斯的话说,就是“一种在某些方面需要修正,但其鼓舞人心的潜在力量仍旧(始终)没有枯竭的理论”[2]3。所以,严格地说,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中很多内容并没有脱离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不妨说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基础和起点。
此外,哈贝马斯的一些思想,比如说他通过对“曲解性交往”或“伪交往”的研究揭示现代交往中的非合理性,这与马克思的“被迫交往”的论述在意义上基本相同,只是在如何消除交往的扭曲性上有所区别。还有,哈贝马斯在批判方法上也继承和弘扬了马克思以社会实践为取向的社会批判方法,而且“把这种批判方法发展成为理解理性,探究社会结构与社会进化的社会批判阐释学”[3]46。
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都是在对交往异化的批判中试图解决个人交往的限制,但是两者的理论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尽管我们不能因为哈贝马斯没有坚持劳动实践的立场而说他是唯心主义者,说他是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立,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两种交往理论的立论基础、两种交往理论对交往动力的论述等方面来加以比较。
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坚持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地位,即认为物质生产决定交往的形式,交往同时又是物质生产的前提条件,两者是相互统一的。理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就应该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体”的基本生存活动来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交往现象;应该在最基本的物质生产活动和广阔的历史背景中理解和把握社会交往现象,不能脱离物质生产单独考察交往行为。而哈贝马斯则坚持言语行为的基础地位,把交往与物质生产对立起来,强调了交往的自身发展,哈贝马斯把人们广泛的社会交往行为化为“运用言语的行为”来研究,认为交往行为作为“意义沟通行为”是以“言语”为基本单位的,“言语”、“交谈”才是最基本的交往形式,人们只有通过“日常言语”才能达到交往的目的。
“马克思的交往理论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之所以在基础上产生分歧,关键在于两种理论在劳动观和语言交往观上的对峙。”[4]222在哈贝马斯看来,劳动即物质生产实践仅仅是一种纯生产性的活动,是一种工具性行为。尽管他承认劳动与交往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方式,但他认为劳动是独立于交往领域的。因此,哈贝马斯批评马克思过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物质生产实践上,以致于忽略了社会主体的规范性结构并非简单地遵循着再生产发展所走的道路,忽略了人们交往行为或相互作用的领域内的理性化过程。他认为马克思把交往行为归结为劳动的工具性行为的结果,只能是在揭示社会劳动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不能触及现代社会人类一般行为规范的本质。相比之下,语言这一规则符号系统的使用使人类区别于动物,语言具有普遍的、无可避免的、先验的约束性力量。因为在哈贝马斯看来,以理解为目的的交往活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活动,其他各种活动(如策略活动)都应处于交往活动的支配之下。有了“语言”的存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够达到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形成某种先于行为而又指导行为的规范。在语言沟通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处于世界的关系之中,与自己的主观世界、外在的客观世界和社会世界相联系。因此,哈贝马斯基于语言互动规范结构的社会交往行动理论,肯定的是人与人之间是通过语言交流才能够形成各种主客体之间联系,“正是语言的先天性使人类的文化再生产,社会的交往、社会的整合与进化成为可能”[4]222。
可事实上,哈贝马斯的批评是非常片面的,马克思的劳动物质生产实践范畴并不像哈贝马斯理解的那样狭窄,根据马克思的理解,完整意义上的交往范畴,“概括在全部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变换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交换其活动、能力及其成果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为媒介的互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5]176。人们正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改造着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持着人类的发展;正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等等社会实践关系。所以,马克思认为,物质交往是其他任何交往的基础,人们在进行物质交往时,不仅产生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也会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至于哈贝马斯强调的语言,马克思并没有否认语言的实践本质,肯定了语言在一切交往活动中的媒介作用。但马克思认为语言作为一种重要的交往行为,是由物质生产的需要决定的,“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的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6]35。所以,在马克思看来,言语是物质生产实践的产物,是交往的产物,生活在原始社会的人们在区别于动物的时候可能并没有产生语言,但是劳动已经使他们与动物区别开来,如果他们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活动,便不能生活和生产。因此,马克思注重的是物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凸显的是个人与个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各种物质、利益关系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交往方式。
对于交往的动力问题,前文已经说过,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积累和进步是交往关系发展的根本动力。交往关系之所以发生变革,是因为交往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着什么样的交往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在具体的生产组织形式上的交往方式会发生改变,人与人之间的交换方式、交往方式都将随之而发生改变,旧的交往形式就会逐渐成为桎梏,被新的交往形式所取代,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在交往形式和生产力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中发展。从原始社会落后的生产力到近现代先进的生产力,交往关系也从血缘关系的交往形式演变成今天的商业、贸易等形式的经济交往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交往方式,生产力的普遍发展也使狭隘地域性的个人转变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的普遍的个人,各民族、各地域也突破了原始闭关自守的交往状态,实现了各民族、各地域的普遍交往,历史也就在普遍交往的基础上成为了世界历史。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是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矛盾运动的结果。
哈贝马斯并不认同马克思的观点,他认为生产力不是交往和交往形式发展的基础,生产劳动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是决定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稳定,能否继续存在下去的基础原因,但是社会制度的变革、社会形态的转变并不是生产力能直接决定的。他以资本主义社会的交往形式产生为例,他说:“导致第一个文明的出现或导致欧洲资本主义产生的伟大的内在的进化性进步,尽管是跟随着生产力有意义的发展,却不能以生产力有意义的发展为条件,在这些场合中,生产力的发展并没能导致某种进化挑战。”[7]151
哈贝马斯以“社会一体化”为出发点,把“学习机制”看成是社会进化的根本条件,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及交往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因为在哈贝马斯看来,人与人之间要想建立交往关系,一方面要有一个共同的表达、理解、沟通的言语,表达者能够清楚地通过言语传递自己的知识、意向,听者也能够很好地来理解对方表达的意思,双方在共同的言语背景中达成共识和理解。另一方面还要有共同的道德规范,即能够反应大多数人共同的意志,并为大家普遍接受和遵循的道德规范,具有普遍性。交往的中介是言语,而交往水平的提高则依赖于道德实践知识的增长,因而社会的进化就是源于道德真实的掌握,社会进化过程取决于学习活动及其水平。
哈贝马斯还将心理学家皮亚杰的认知发展心理学的思想借鉴过来,认为一个人的认知学习水平不是一个静态的结构,而是一个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呈阶梯式进化的动态结构。所以,在哈贝马斯看来,当社会系统存在问题时(即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时),社会变革就会发生,而社会变革必须依靠社会学习机制,因为变革就是改变原有的学习水平,进入一种新的学习水平,并通过学习形成一种新的普遍性的社会规范,保证交往行为的合理性。因此,新的社会结构的产生依赖于个体交往能力的提升,而如果个体交往能力普遍提升了,社会交往的整体水平也就随之而提高。
1 对交往的理解不同 交往问题在马克思和哈贝马斯的社会哲学中分别占据着不同的地位,所以,有关交往的理解存在着很大差异。马克思“交往”概念的含义十分宽泛,按照马克思原初使用的意义域,交往主要是相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人与人的“社会的物质变换”关系,也包括精神交往。而哈贝马斯的“交往”基本上是局限于日常语言交往的层面。
2 研究的视角不同 马克思是从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角度来把握个人历史的;而哈贝马斯则以皮亚杰等人的认知心理学成就为基础,从分析个体的心理形成史来推演人类社会性发展过程。
3 关注的焦点不同 马克思是基于物质生产实践的交往思想,注重的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交往关系的变化;而哈贝马斯则是基于语言互动规范结构的社会交往行动理论,注重的是人与人在语言交流过程中所形成的主体间性。
4 理论的高度不同 “马克思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注重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相互作用,渴望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前提下,各民族国家能通过传递革命信息、了解各自的生存境况,来促进共产主义革命运动的发展和成功。一旦无产阶级革命在全世界成功,被压迫的异化的个人获得解放,历史才真正进入世界历史阶段。”[3]219而哈贝马斯则针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问题,注重建立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话语共识在政治决策中的作用,希望自己的理论能够解释如何缓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的爆发、如何减轻或压制社会的内在矛盾,可以说,哈贝马斯更多地是站在资本主义统治者的角度来考虑社会交往的,他希望建立人际间的理性交往并通过交往理性,促使兼顾相互利益的世界公民意识的形成,促使一种世界民主制度的形成。
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对于我们认识当代社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困境提供了新的思考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为后继者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是这并不能掩饰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局限性。笔者认为,只有以马克思的交往理论为基础,才能充分发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的意义和价值。
参考文献:
[1] 郑召利.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兼论与马克思学说的相互联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M].郭官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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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筠泉,刘奔.哲学与文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 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M].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