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服装设计大赛与高校服装设计教育的关系

2014-04-17 10:06:43肖立志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参赛者获奖作品服装设计

肖立志

(福建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福建 福州350108)

一、目前各类服装设计大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赛规则不够全面和科学

由于大多数服装设计大赛采用纸质效果图进行初评,以服装成品进行终评,如此使得大多数初评入围的参赛者将参赛稿委托给各类服装工作室进行制作,对于完成成品之前的结构设计和工艺制作几乎一无所知,此类参赛者即使在终评时获奖了,也很难胜任未来的服装设计工作。因此,在大赛规则的设置上应增加可以反映参赛者服装结构与工艺制作技能的环节,如“绮丽杯”中国服装设计新人奖和“COCOON”中国国际女装设计大奖赛现已迈出了这一步,在初评与终评之间设置复评,以参赛者现场立体裁剪的形式考察参赛者的实际动手能力。这种规则设置给参赛者一个很重要的信号,即现场的实践能力亦是考察的内容。这两项大赛虽然迈出了这一步,但其复评阶段所占的分值较低,应提高复评的重要性,并且丰富复评的内容,多方面考察参赛者的服装技能基础,如此便可改变参赛者以效果图决定一切的观念。这一观念已经误导了许多高校服装设计课程的教学模式,即以纯粹的服装设计稿绘画训练作为服装教学的唯一途径,忽视了结构、工艺及面料的融合性设计,这也是导致近三年来许多获奖者被市场淘汰的一个重要原因。有调查显示,中国高等服装院校培养的学生中,最终能成为职业设计师的人数比例不到10%。因此,必须扭转国内目前的服装设计教学模式,由行业设计师协会组织的各类大赛科学的规则设置能够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二)多数大赛的评判标准不够清晰

许多大赛的获奖作品在结构、细节元素及颜色应用上存在着很高的相似度。在近三年的各类大赛获奖作品中,建筑风格的结构设计几乎达到泛滥的地步,许多的“创意”细节设计在改变一种面料或颜色的情况下就能够入围甚至获奖。而对于获奖作品的颜色应用上,不变的“黑”、“白”、“灰”定律令评委们都觉得尴尬,这种大赛氛围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学生的设计思维方向的,设计的习惯遵循固定的模式,大大打击了学生追求创造性思维的积极性,扭曲了他们对于“创意”的理解,久而久之便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为此,必须对重创意或重成衣的设计风格有明确的区分,防止获奖作品在风格上模糊不清;对于服装的大类市场定位要有明确的规定,避免用同一休闲女装的设计稿入围多个服装大赛;对于服装的季节性要有清晰的介定,以免在冬季举办的终评成衣秀上出现各种季节的服装。

(三)赞助方与参赛者之间的互动利益没有被充分挖掘

服装大赛的三个主体分别是赞助方、行业协会及参赛者。从赞助方的角度看,大赛吸引了各种相关媒体的关注,有利于提高赞助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这是其赞助大赛的最直接因素。对于行业协会来说,组织服装设计大赛有利于挖掘有才华的年轻设计师,促进行业发展的后续性,为行业储备新鲜的血液。从参赛者的角度考虑,一个权威的大赛可为其带来多方面的利益,如丰厚的奖金及在行业内崭露头角,这对于高校服装专业的学生或年轻设计师都是非常有吸引力的。然而,有许多大赛的举办层次和参赛作品量都每况愈下,许多地方性设计师协会组织的大赛在举办两三年之后就消失了。可见大赛中三方主体的利益没被充分地挖掘,没有通过大赛的举办使各方的利益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许多大赛的获奖者并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或因用人单位对其期望过高而缺乏包容度,在短时间内因不适应市场而被淘汰掉,参赛者未因参赛而进入理想的职业设计师的状态,极大地打击了参赛者的积极性,大赛的发展呈现下滑的趋势。许多大赛的定位不明确,终评的成品效果不理想,未能达到预期的媒体宣传效果,致使赞助方的参与积极性大受打击,这也是许多大赛犹如昙花一现的直接原因。

二、服装设计大赛应遵循市场服务原则

从就业角度看,参赛者所获奖项的高低与实际的市场价值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取决于其综合的实践能力和市场意识。但在他们这种能力的形成过程中,服装设计大赛所树立的市场标杆却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服装设计是一门实用性的艺术,在最大程度追求创意的同时不能脱离服装最基本的市场性,在有适应人群欣赏的同时,也应有着相对应的人群愿意进行实验性的消费尝试。追求创意风格的大赛不应鼓励纯粹的视觉创意,而默许参赛者应用一些与服装的服用性能完全相悖的材料作为其主要的创意点,会误导参赛者的思维。

对参赛作品有明确市场定位的大赛应扩大创意认可的范围,此类大赛不能以适应目前的即定市场为唯一评判标准,在单件服装成品因创意式层次过于丰富而不能成为直接的商品时,应以服装的局部设计元素是否符合即定市场或潜在市场的需求,来审视参赛作品的创意价值。

设计思维的开发要从学习优秀的设计作品开始,学习如何发现和辨别优秀的作品,并且在学习的基础上进行有创意的改动,再到变成自己的独特设计。纵观所有大赛的获奖作品,属于绝对原创作品的少之又少,很多获奖作品都能在同项大赛的上界获奖作品或某些大师的时装作品上找到影子,而这种借鉴性的设计除了服装设计大赛外,即使是国际知名大师们也经常互相借鉴,所以很难要求年轻的参赛者们设计出绝对原创且又符合市场趋势的作品。区分抄袭与借鉴,要看参赛作品中原创性的设计所占的比例是否高于借鉴的比例,借鉴是简单的借鉴还是再创作。更重要的是,作品的整体效果要明显优于借鉴的作品或比其更适应最新的时尚趋势。因此,对于纯粹的抄袭要明确制止,而对于借鉴性的创作要给予肯定和提倡,如此可提高参赛者学习的有效性,通过比赛直接、快速地提高设计的判断意识,避免因追求纯粹的原创而脱离服装的市场性。

[1]时装艺术沙龙 .设计师的职业规划[J].服装设计师,2011,(7).

[2]肖立志 .女装造型设计元素的延续性研究[J].装饰,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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