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瑜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1)
从“陈永洲事件”谈新闻职业操守对媒体公信力的影响
王 瑜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1)
记者收受钱财,代人捉刀,成为商业恶性竞争的一步棋子,近年来屡见不鲜。而当真相赤裸裸的展现在世人面前时,媒体的公信力也正逐渐淹没在公众的质问和声讨中,“陈永洲事件”的轰动效应可见一斑。新媒体时代,公共信息愈发透明清晰,刻意隐藏真相反而显得欲盖弥彰,这也敦促着媒体人作为社会之公器,讲真话,办实事,坚守新闻伦理,秉持最基本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才能挽救岌岌可危的公信力。
陈永洲事件;媒体公信力;职业操守
2013年10月18日,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遭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其被拘缘由起于从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之间,陈永洲曾发表10余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财务报表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报道。随后,2013年10月23日,《新快报》头版头条发表了重磅言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两根》,呼吁长沙警方放人。10月26日,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并收受他人好处费50万元。10月27日,《新快报》在头版就陈永洲收钱发表失实报道向公众致歉。
“陈永洲事件”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偶然事件,这背后藏匿着各方的利益交错,多方的深刻博弈。
(一)“陈永洲事件”是当今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有偿新闻”的具体表现
自记者这一职业诞生以来,中国的媒体记者也一直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作为自己的职业使命,揭发社会丑陋,抨击不良现象,是记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企业攫取商业利益的触角伸展到各个角落,为此,众多企业还专门设置了公关部门或者接洽公关公司,为自己打点与媒体的合作以及自己在外界的“名声”和“口碑”。此时的记者首当其冲,就成为了获取企业第一手信息的中间人。
这时,如果记者的意志不够坚定,或受到权财的诱惑,便很容易拿人银两,替人说话。顺理成章,接下来的新闻报道也就没有任何真实性可言,大众也完全被任意玩弄,谎言冠冕堂皇地登上舞台,真理逐渐被遮蔽,直至被遗忘。而后来被陈永洲亲自证实接受他人贿赂,大量报道均不是自己采写,并未经过核实便予以发表,试问《新快报》之前声明的认真核查在哪里?这么多大量的失实报道为什么能毫不费力的见诸于报端?新闻媒体应有的最基本的审核把关机制又在哪里?
(二)部分公知、意见领袖的群体意识导致事件发酵并逐步扩大化
事件爆出前期,《新快报》一再强烈发声,表示一定会坚决维护记者进行真实采访报道的权力,声讨并谴责警方和中联重科制造莫须有的罪名,违反正常司法流程。轮番的声讨及强硬的态度博得众多媒体从业者和微薄大V的支持和转发,一时间陈永洲成了“落难的英雄”,《新快报》也瞬间成为了负责任的媒体的代言人。可是始料未及的是事发几天后,陈永洲就坦诚了收受他人钱财发表不实报道的事实。
众多媒体和公知之所以会有早先的支持和声援,或许他们深刻体会到调查记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是一个弱者,手无寸铁,却要与庞大的社会利益集团进行正面交锋,以卵击石,这种能够深切体会到的无助感是他们选择站在陈永洲这一方的情感因素。当一旦获知调查记者因批评性报道被拒捕的消息后,处于本能的群体意识,第一时间出来声讨和追问便成为了理所应当的反击,所以才有了之后类似于“请放人”的大声疾呼,同时也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化。显然,随着事件的逐渐明朗,不明就里的过度反应也使媒体人和意见领袖们受到了诸多质疑,这显然与其在公众印象中客观公正的社会形象有所偏颇。
这场没有赢家的争斗中,各方均是损失惨重,或许这也是陈永洲背后的指使人始料未及的,深究其产生的原因,应有以下三个因素:
(一)《新快报》审稿把关不严,编辑、主编乃至管理层严重失职
对于十余篇未进行过实际采访调查的批评性报道不加以应有的审慎阅稿,便屡屡进行刊登发表,这本身就是媒体从业者职业素养的失范。针对与此,人民网发表评论,指出新快报居然能够轻易将问题稿件发表出来,有两种可能,一是内部管理体制完全失灵,相关把关人失明;二是存在利益输送,一些管理人员为了达到目的,故意选择性失明,为问题稿件大开绿灯。陈永洲应该承担责任,新快报也难辞其咎。
(二)当今的媒企关系错综复杂,同时也存在着众多痼疾
有相关人士指出陈永洲背后的指使者是三一重工,同样是国家级重工机械龙头企业,刚刚被中联重科挤出长沙市场的三一重工被质疑是这场争斗的“始作俑者”。当然,抛开这个未经证实的传言不说,媒体作为个人或者团体被卷入商业恶性竞争、介入商业运营炒作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记者深受所谓“潜规则”的影响,成为了拿人钱财,替人说话的“中间人”,也许有些记者还会为如此轻松赚得的“外快”而暗暗自喜,孰不知已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的工具,亦或者是一步商业计划的棋子。
(三)陈永洲作为一名新闻记者,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缺失成为东窗事发的根源
根据陈永洲的供述,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才会受人指使。类似行为并非个案,近年来,媒体高度介入社会生活,舆论监督的影响进一步扩大。然而,当许多记者怀着理想和道义,追问事实与真相的同时,也有一些害群之马,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吃喝拿要,敲诈勒索,把本是服务大众的“社会公器”,当成谋取个人、团体利益的私器,这种恶行让公众厌恶,为同行不齿,也深刻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一)贯彻“三贴近”、“走转改”的中央精神
近年来,虚假新闻报道层出不穷,且屡禁不止。新闻记者不经过亲身体验和实地调查,空口著文章,假话、套话连篇,大量新闻报道均是添油加醋、随意拼凑而成,更有部分记者直接把采访单位的新闻通告原封不动的予以发表,这些都有悖于党中央提倡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及“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宣传要求。新闻媒体针对于此,应保持积极的响应和贯彻,坚持在党中央的正面引导下,弘扬良好风气,传播社会正能量。
(二)新闻媒体要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和把关机制
目前,我国有关新闻媒体的监管法律和规章制度并不健全,同时也存在着部分的空白和盲区。这就使有些不良新闻媒体单位或个人有机可乘,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对报道对象进行要挟恐吓,吃喝拿要或者赚取灰色收入;亦或者与利益集团保持相关往来,丧失把关机制和审慎原则,这些都是媒体人需要深刻注意并提高警惕的基本要求。为了进一步防微杜渐,新闻媒体应该对本单位内部采编发的具体流程做出严格并详细的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使无论记者、编辑还是管理层都加以应有的重视,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杜绝损害自身公信力的行为发生。
(三)新闻从业者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新闻从业者作为一个最小的个体,看似微不足道,却承受着比任何一个行业中的个体都要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或者只是一篇不加核实的新闻采写,或者只是一次掉以轻心的阅稿审核,都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更有甚之,会遭到起诉而对簿公堂。此时,对新闻工作者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都提出很高的要求:时刻进行知识的学习和储备、对相关采访对象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了解、保持挖掘真相的热情以及客观公正的报道精神、对新闻稿件编发的责任意识,这些都是媒体人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和新闻操守。
[1]陈力丹.马克思主义新闻学词典[М].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
[2]任平宜.陈永洲事件,都是谁该反思?[J].人民网,网址: httр://орiniоn.реорlе.соm.сn/n/2013/1027/с223228-23338796. html.2013,10,27.
[3]任斯理.陈永洲事件:应成为摆正媒企关系的契机[J].中国企业报,2013,10,29.
[4]马原.守住记者的职业底线[J].人民日报,2013,10,27.
From the "Chen Yong-zhou incident" to talk about the influence of news occupation ethics on media credibility
Wang Yu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Henan, 450001, China)
The reporter receive money, the ghost, a row of commercial competition, in recent years It is often seen. But when the truth naked show in the world, the credibility of the media is also gradually submerged question in public and condemn, "remarkable sensation Chen Yong-zhou events". The new media era, public information more transparent and clear, deliberately hiding the truth becomes clearer, this also urged the media as a social justice, to tell the truth, do solid work, adhere to the news ethics, uphold the basic professional quality and occupation ethics, in order to save the precarious credibility.
Chen Yong-zhou; media credibility; occupation ethics
G210
A
1000-9795(2014)03-0466-02
[责任编辑:陈怀民]
2014-01-06
王 瑜(1988-),女,河南周口人,从事新闻与传播理论方向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