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夏彪
(大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云南大理 671003)
农村城镇化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其良性发展与否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质量问题。因此,农村教育既要不断改革以适应农村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也要积极促进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和谐。
当前,虽然人们从价值观念和行为实践层面都在积极推动着农村教育的城镇化转型,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农村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误区,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毋庸置疑,农村城镇化的关键是人的城镇化,只有转移到城市的和留守在乡村的社会成员都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保证农村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可从实践来看,农村教育价值取向呈现出“以物易人”的倒错现象,其办学宗旨是为了更多地获取经济利益,农村社会成员对教育的重视是出于能增加他们物质收入的功利目的,一旦经济增益功能失去效用,他们对教育的热情、评价都会明显降低。如农村学校教育历来以“知识改变命运”来宣扬其价值,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则以“科教兴农”来彰显其魅力,而这些目的的实现是通过学校教育的逐级升学或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培训”来完成,其形式是从知识到知识、从技术到技术,教育过程表现为“计时性”的起点向终点的一次终结,且缺乏教育于人的思想、意识、能力等更为重要的综合基础素质提升的关注。“没有精神,不能欣赏生活的情趣,生活便失去意义……生活的绵延是精神性的,也是唯人所独有的,只有人才需要这种教育,教育教人到如此地步,才是适合人的教育”[1]。可以说,教育所教的人是物质和精神的结合,物质是维持有机生命的需要,而精神则是生活意义所在,而农村教育价值取向却日益呈现出“以物易人”的倒错误区,这一误区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扩张而不断膨胀。
农村教育是一个综合的概念,从对象层次而言分农村幼儿、小学、初高中、农民教育,包含所有农村社会成员的教育;从类型而言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等。然而,理论研究往往将农村教育当成一个实体对象,不加区别地对其提出“设想”,造成农村教育实践“不买”农村教育理论的“账”,因为“理论的喧嚣”很难对应于农村教育实践内涵的丰满性和需求。这种情况具体反映于农村教育运行中结构目的“混乱”误区,如农村教育结构中的基础教育,其目的是为人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使人后续成长过程中在面对自然探索时能充满好奇兴趣、在人与人交往时彰显仁爱怜悯之心、在人与己对话时能反省自觉品质。换言之,农村基础教育的重心不在于分数或升学考试,更不是为了遥不可及的经济回报,可恰恰这些在现实中却成了农村基础教育的目的重心,使中小学生背上各种“非其所需”的沉重任务负担而“堕落异化”。同时,农民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实践“也非己愿”,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要求”统一了不同农村社会成员自身的需求。总之,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教育结构的不同内容有着相对集中的目的任务,农村基础教育对应于“人的城镇化”,其主要目的是为人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素质基础;农村职业教育对应于“产业结构的城镇化”,通过培养适应二三产业发展所需的城镇化建设者;农村成人教育对应于“农业的现代化”,其任务在于使农村社会成员具备农村现代化发展所匹配的生产技能和公民素质。当然,农村教育结构中的各部分目的不完全是单一纯粹的,但理应有一个重心导向。
农村城镇化是正在发生着的实践行为,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城镇化无疑也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向。因此,农村教育理应成为农村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然而现实中的农村教育更大程度上起到的是一种阻力,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农村教育存在内容方式“空洞”的误区。毋庸置疑,农村城镇化发展是全方位的,而且这种全方位发展必须通过主体人的实践参与来体现,所以农村教育于城镇化的推动只有建立在培养“智慧的实践者”基础上,让其在社会生活中积极地思考和行动,方能适应和促进城镇化的良性发展。但与此相反的是,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村学校教育以应试为目的,其内容是理论化的文本课程,采取封闭式说理教学,学习的过程脱离了社会生产生活,导致教与学、知与行的脱节。此外,农村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也存在明显的理论化色彩,将受教育对象集中起来进行所谓的技术培训,但这种稳定统一的教学内容和静默式的教学方法很难收到切实的效果,毕竟职业技能的获得更多依靠的是学习者自己的动手操作,是建立在自我技能提高的意愿需求上,而非“一元的技术推广”。总之,农村教育内容方式的“空洞”不符合城镇化发展对人才的培养需求,一方面,受教育者获得的“知识”可以应试,却不能实践;另一方面,受教者获得的“知识”是被动的,而不是自我选择的,这样的教育内容、方式培养的人才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而拖其后腿。
农村城镇化是一个“向城”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把农村的“洗澡水和孩子一起泼出”,农村理应在发展的过程处理好“城镇化”与“农村个性化”的关系。从“城镇化”层面而言,农村教育自身发展和其功能都需要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而“城镇化”,国家和政府在农村教育内容、师资、经费等方面的设置上确保“城乡一体化”,并且使向城镇转移的人口与本地城镇人口在住房、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同城化”。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些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入学、就业、社会福利方面没有得到平等的制度保障,造成“一城两个世界”或所谓的城市“贫民窟”的现象。从“农村个性化”层面而言,农业、农村、农民将长期或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必然存在,这就得考虑农村现代化发展如何平衡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环境、农民素质的现代化与农村文化个性的保存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当下农村教育采取了直线式的迟钝反应,表现为农村学校教育的“向城化”和农村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经济化”,整个农村教育发展包裹在“以城盖农”的社会环境中,其价值明显倾向于以城市文化为导向。
从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教育发展误区可以看出,农村教育与城镇化发展过程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二者的实践运行并不能证明自身的“合理性”,因为这当中存在不少“本末倒置”的发展所潜藏的危机。
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农村教育似乎呈现一派繁荣景象,越来越多的孩子可以到乡镇中小学就学,学生不再为学费、生活费而担忧,校园学习和生活环境不断优化。然而,这些只是农村教育发展的“可视化形象”,并不能代表农村教育质的改观,农村教育质量是以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等来衡量的。而这些方面,农村教育表现出的是只有“发展”而无“改革进步”,较为凸显的是农村中小学生辍学频发、师生关系和家校关系紧张、农村社会成员对教育的信心和热情降低。此外,相对隐蔽却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教育陷入工具化泥淖中而不能自拔,整体的办学献媚于“升学考试”而没有“以人为本”,大部分农村学生成为“升学考试”的陪衬品而身心备受摧残。总之,农村教育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发展”中“败退”的危机,这种危机在于农村教育的发展不断远离了教育的本质和人的精神品性提升。
农村经济增长并非等同于农村经济“量”的增长,农村经济“量”的增长是“数字化”的,“量”的增长背后的动力结构可能是非均衡和谐的,也就是贡献农村经济总量的可能仅仅是由某一或部分产业发展为主导,然而全体农村成员很难共同分享到经济总量增长带来的益处。此外,还存在农村经济增长的动力依靠什么样的生产力问题。如果农村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劳务输出、低效益的农业劳作的基础上,那就使得经济增长没有质量的保证。所以,农村教育经济价值在于把经济的增长转移到依靠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上来,然而现实中的农村教育也常常缩减了农村教育的内涵,把农村教育的功利性当成了其全部,而忽略了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人的创造性、个性的培养,把人变成一种单向度思维的“功利人”和单向度技能的“工具人”,这样的农村教育对象群体自然无法保障后续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活力,使得农村经济虽有增长却显得后劲不足[2]。
农村城镇化发展中文化的“繁兴”指的是,来自于城市的主流文化在农村中的“生长”,各种现代的歌舞节目不断被农村社会成员所“翻版”,农村文化展现出“歌舞升平”的景象,城市的各种“广场舞或T台秀”之风吹遍农村大地。然而,我们不得不追问的是农村自身的文化个性存在什么地方?基于农村土壤生长起来的文化及其背后的文化精神如何继承?这是不得不思考的,如果农村文化丧失了自我个性也就意味着农村的消亡,未来不断拓展的城镇化只会是一个有形的“城中村”。因此,农村教育尤其是农村成人教育必须承担起农村文化个性存扬的重任,让农村社会成员自觉意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因为传统文化背后凝聚着人们的价值心理和思维,传统文化的消退乃至消失将导致农村社会成员价值精神的无所依托,特别是未来的城镇化发展很难达成“城乡一体化”,相反会使乡村文明退出历史舞台。假使如此,农村文化或以农村文化为基础的中华文明只能在梦里寻求[3]。
农村城镇化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发展趋势,因此,需要使其发展是良性的而非畸形化,其中重要的方面是农村教育需要摆脱发展中的“倒错”误区,重新回归真正的教育之道。
教育从来都不是单一的,不能将统一性加以分解而变成单纯的教学技术,因为教育的本质在于培养人,人的发展包括以物欲满足为目的之工具生命、以人性善的彰显为导向的精神生命和以美的自觉为宗旨的艺术生命的统一,如果把作为手段的教学技术当成教育目的,把经济、物质的追求当成生命的终极价值,教育就不再具有“育人性”。因此,农村教育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确立起“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通过培养物质生命和精神生命相统一的健全农村社会成员主体来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其内涵在于既使农村社会成员具有适应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发展的谋生技能,又能够具备反思生活、生命的自觉意识,不断与时俱进地维持终身学习动力,唯其如此,农村教育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教育“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落实于实践的过程中不是变成唯一的“实体化”目标,而是“个性化”的丰富追求,要基于不同农村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主体需求”而设计农村教育实践服务体系。这种实践服务体系具有“多元一体”功能,以人的发展为基础积极促进农村城镇化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和谐发展。这里所言的农村教育服务体系主要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农村社会成员而言的,比如农村教育应该在类型上必须涵盖所有的农村社会成员,包括农村幼儿教育、中小学生教育、分流的青少年职业教育、从事生产的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等,并且每一类型教育实施过程中在凸显其主要目的的同时,需要尽可能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这就要求农村教育内容和方法必须是“专业+通识+实践”的统一,而不能仅仅关注于一个方面,唯其如此,农村教育才能成为全体农村人的教育,才能将教育变成他们生活的组成部分或存在方式,而非变成“为他人嫁衣裳”的以农村学校教育独尊僵化的局面。总之,只有农村教育满足了人们的需求,有利于人们解决生产、生活和生命中的矛盾,人们自然会重视教育、热爱教育。
在农村教育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是农村教育对农村文化的传承和创造问题,因为农村传统文化是流淌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血液”,这种“血液”的干枯也就意味着农村的“消失”,意味着在农村土地上生长起来的价值精神、思维心理没有了“依托”,终会随着老一代人的去世而消失。所以,农村教育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理应承担起存扬农村文化个性的重任,而当下这种重任的完成通过以城市主流文化价值为主导的农村学校似乎不可能,因为农村学校教育以功利化的应试升学为其运行模式,即使加入一些“传统文化进校园”的环节也会沦为“装饰”而难以系统化和连续性。因此,城镇化进程中促进农村文化发展的农村教育需要建立起一种互补机制,这种互补机制一方面通过农村学校教育有意识地将某些农村传统文化内容进行知识化和活动化的系统教学,另一方面要使农村“文化心理场”(如传统建筑、服饰、民间组织、民风民俗及音乐歌舞等)的保护机构化和形式化。同时,农村学校教育和校外“文化心理场”之间要形成和谐共生关系,通过学生、教师、村民、学校、行政部门的共同参与,建立起“结构”上的互补和“意识”上的自觉的农村教育文化发展互补机制。
综上所述,农村教育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倒错”现象,其未来发展过程中必须加以消除,让农村教育回归“多元一体”的发展道路,方能积极促进农村城镇化的良性和谐发展。
[1]贾馥茗.教育的本质——什么事真正的教育[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6:204-205.
[2]田夏彪.多元一体:农村教育价值取向与实践路径[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65-67.
[3]刘铁芳.乡土的逃离与回归:乡村教育的人文重建[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1: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