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差异化模式的构建

2014-04-17 07:03:31陈学法王笑笑
教育与经济 2014年3期
关键词:教育经费政府

陈学法,王笑笑

教育经济学术争鸣

我国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差异化模式的构建

陈学法1,王笑笑2

(1.江苏师范大学 商学院,徐州 221116;2.江苏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徐州 221116)

高等教育经费短缺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比较国外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投入模式有所不同,同一国家的公立高校投入模式也有所差异。而我国无论是计划体制下的“一元化”模式还是市场经济下的“二元化”模式,不同地区、不同类别高校的经费投入模式都未能体现差异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公立高校教育经费不足问题,本文从高校所属类别的视角,提出不同类型高校教育经费应采用不同的投入模式,即中央部属高校可沿用现有的中央投入为主、家庭或个人投入为辅的模式,省属高校可采用政府、家庭或个人、企业、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模式,市属高校可采用以民间投入为主的模式。

公立高校;经费投入;差异化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或普及阶段以后,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布鲁斯·约翰斯通从高等教育成本构成的视角,提出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该理论认为,应建立由政府、学生或家庭、社会等多方共同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多元化投资模式。[1]这一理论的提出,对各国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的解决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推动了高等教育投资模式的创新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20世纪末,我国高校开始连续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迈入了大众化阶段,与此同时,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也开始显露出来。在此背景下,国内学者开始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进行了研究。陈晓宇、闵维方从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的视角,认为高等教育成本不能只由政府来承担,家庭与社会参与分担更体现合理性。[2]范先佐明确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客观必然性,提出构建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模式,认为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应该由政府、个人、企业、高校共同分担。[3]刘亚荣认为,未来将是以满足各投资主体和公共利益需要的政府主导高等教育投资体制。[4]

就国外高等教育投资体制而言,呈现出明显的相似性,即趋向市场导向,用非政府投入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5]而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还没有实现从计划向市场导向转变,非政府投入在整个高等教育投入中所占比例还很少。因此,加大非政府投入比重对解决我国高等教育经费不足问题是非常迫切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公立高校都要加大非政府投入比重?我们的观点是,应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我国不同类型的公立高校采用差异化投入模式。

二、国外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的比较与启示

从国外高校教育经费投入的实践看,具有典型意义的投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多元化投入模式,这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政府投入、个人投入和社会投入都比较高,据统计,2000-2008年间,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占其GDP在2.6%-3.1%之间,其中政府公共投入约为1%,私人与社会投入约为2%。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主要落在州一级,由各州独立管理本州高等教育,州政府的拨款是通过专门委员会进行,投入模式相对稳定,多是依据高校的产出和绩效。[6]各州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模式不完全相同,如部分州的公立高校采用生均标准定额进行拨款,部分州采用成本结构的拨款模式,还有部分州依据绩效评价进行拨款,如田纳西州。[7]虽然各州对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的依据及拨款模式有所区别,但共同点是必须经过立法机构批准。[8]

另一种是政府投入为主,家庭投入为辅的模式。该种模式以日本、英国、德国和法国等国家较为典型,但不同国家甚至同一国家投入模式也存在差异。

与美国相比,这些国家的政府、家庭与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占GDP比重比较低,但在总投入中,政府投入所占比重很大,家庭与社会投入占比很小。例如,2000-2008年间,法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在1.1%-1.4%之间,其中政府公共投入约为1.15%,家庭与社会投入只占0.15%,在此期间,英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在1.1%-1.3%之间,其中政府投入约为0.8%,家庭与社会投入0.4%左右。但英国在1998年前时高校本土学生是不收学费的,此后开始收费,且收费提高幅度较大,与此同时,法国收费增长幅度较小。

德国与法国相类似,公立高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政府部门投入,政府提供公立高校教育经费的大部分,私人的直接负担有限。德国高等教育管理的特色是“分权合作制”,联邦政府和各州是平等的合作关系,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和“共同任务”两个手段对高等教育进行管理,州政府才是公立高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9]

日本通过举办数量有限的公立高校,避免对公立高校进行过多的财政支出,是典型的东亚模式,政府拨款充裕,学生的学费很低。[10]他们将公立高校分为国家办学和地方办学两种,后者多是采用地方自治体会计制度,由地方政府负担公立大学的教育经费。中央政府通过实施地方交付税制度,将地方交付税总额6%的特别税拨给财力薄弱的地方政府,以调整地方财政上的差别。日本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定量投入,依据师生比确定投入量,保证高校的正常运转;二是差别投入,通过评估对高校进行差额投入。[11]

上述比较是就总体而言的,具体地说,发达国家公立高校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还存在以下一些差异:

(1)经费投入体制上的差异。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美国、日本、德国的州/地方政府对本州的高等教育具有立法权和管理权,是公立高校的最主要投资者和管理者,中央或联邦政府仅通过资助或是项目的方式对公立高校进行投资,协调高校间的发展。二是以法国、英国为代表,其高校管理权及教育经费决定权主要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或高等教育委员会负责对公立高校拨款。

(2)投入主体差异。从美、日、英、德、法五国的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结构看,美国高等教育多元化投资模式相对成熟,高等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多样,政府、家庭、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呈现三高的模式,保证了美国公立高校稳定的经费来源。这种模式较好的兼顾了教育公平、教育规模、教育效益三方的协调,使得美国高等教育事业一直处于世界前列。而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主要由中央政府负责高校经费投入模式,不仅经费来源渠道单一,而且财政负担重,不利于本国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虽然后来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开始从“一元化”向“二元化”模式转变,但总体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

(3)经费投入的选择性差异。绝大部分国家在经费分配上都是有重点、有选择性的投资,如美国联邦政府以项目方式对高校资助,英国在实行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时紧密结合研究成果,这些都与我国过去由中央统包的做法相区别,很明显,前者选择性的投资更能够协调高等教育的发展。

(4)学杂费差异。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公立高校最主要的经费来源于政府投入,来自于非政府投入的经费占高校经费结构的比例很低。美国政府和高校,针对不同地区、专业的学生或高校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差别收费政策,相对其他国家的统一收费,差别收费更加合理有效地补充了高等教育经费,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虽然各国投入模式有所区别,但可以看出,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国家,政府拨款始终是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导力量,一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普遍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拨款的模式。在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或普及化阶段,都会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多数国家选择实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都是为了解决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

但我国高等教育与国外高等教育存在着巨大差异,即我国公立高校占主体,私立高校所占比重很少,而国外私立高校所占比重较大,公立高校所占比例很小。即使如此,他们的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也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化投入模式给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两个方面:第一,西方国家是经济比我国发达得多的国家,公立高校占高校比例比我们小得多,他们都存在教育经费短缺,实行教育成本分担的多元化投入体制,那么我国要彻底解决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更应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第二,西方各国之间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是存在差异的,同一国家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也是存在差异的。各国之间存在差异是因各国经济、文化、教育体制等存在差异,一国内部存在差异是因各州、各高校具体情况不一样。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高校之间也是有差异的,这就决定了要解决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短缺问题,也不能采用单一的、同一模式,而应采用差异化投入模式。

三、我国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与国外比较,我国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高校主要由政府主办,经费投入以政府为主导。这在高校数量、规模还不是很大的情况下,教育经费短缺问题不是很突出,但随着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这一矛盾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政府投资不足和高校资金短缺的问题,我国的高等教育开始了由国家统一包办的“一元化”投入模式转变为政府与家庭共同投入的“二元化”模式改革。例如,2011年,政府拨款和学杂费收入分别占公立高校总收入的52.78%和30.49%,其他来源方面的收入不及总经费的20%。自我国公立高校实行“二元化”投入模式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财政压力,弥补了教育经费的短缺,但并没有改变高校在办学上过度依赖政府的状况,高校经费来源渠道依旧狭窄,资金短缺仍然是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软肋”。

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公立高校相比,我国高等教育投资模式仅仅是政府主导下的有限市场化,对政府投入依赖特征显著,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无论是计划体制下的“一元化”模式还是市场体制下的“二元化”投入模式,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高校的投入模式都未能体现差异性。这具体体现在高校经费投入采用的是一刀切的拨款模式。公立高校执行的是“中央+地方”两级拨款模式,即中央负责部属高校的拨款,地方政府承担投资地方高校的主要责任。其拨款方式主要侧重于对教育教学活动的拨款,即以学生数量作为单一拨款参数。这种一刀切的拨款方式既不能反映高校间的差别,也不能准确反映各高校真实的教育成本,而且缺乏对高校绩效因素的考虑,将在校学生数作为唯一的政策参数,易形成高校盲目扩招的内在激励,从而造成公立高校运转困难,不利于调动高校教学科研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

中央与地方高校以及不同地方高校之间教育经费投入存在差异,但同一类型高校之间经费投入缺乏差异性。以英、法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分担的教育投资责任越来越少,中央财政投资责任不断加重。我国恰恰与之相反,投资高等教育的责任出现了明显的重心下移倾向,中央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主要集中在高层级部分,且中央和地方对高等教育中不同层级的高校分工投入十分显著,[12]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投资高等教育的积极性。但因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地方政府财政实力不同、政策导向不同等现实问题的存在,地方高校的发展遇到很大的困难。地方高校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力军,但随着中央事权下移,财权却并未随之下移,这样一来地方财政负担必然加重,而地方财政实力又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在高等教育领域具体表现为生均教育经费、生均预算内事业费上存在巨大差距,如2008年我国西部地区高校数量约为东部地区高校数量的54.18%,财政拨款收入仅为东部高校的35.7%,其他收入也明显少于东中部地方高校。此外,不同隶属关系的高校间教育经费分配不均衡状况明显,中央所属高校所获投入远比地方高校充足,比如2011年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所属高校在政府拨款方面的收入分别为1739.42亿元、3146.75亿元,从绝对量上看地方所属高校投入高,而相对两类高校的实际数量,中央所属高校所获投入远比地方高校充足。但在部属高校以及同一地方同一类型的高校之间是没有差异的。

在学费收取方面也缺乏差异性,我国制定学费标准的依据是按高校的学费占全年平均日常运行费用的25%收取。然而现实中我国不同区域高校间、不同类别的高校间、不同专业的学生接受的教育质量和就业后获得的收益都会有所差异,我国在学费制定标准上却未能有所体现。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存在的不合理性,很大程度上既不符合利益获得原则,也不符合基本的教育公平原则。受教育者及其家庭作为高等教育的最直

接受益者,支付一定的学杂费作为成本补偿也是应该的,但在具体实施成本分担的过程中,有许多现实因素未加以考虑。

另外,地方高校与部属重点高校相比,在吸纳社会资金方面的能力相对薄弱,但却承担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主要责任,这就加重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原本紧缺的经费更加紧张。数据显示,2000-2011年间生均教育经费的地区差异逐年扩大,扩大速度约为7.5%。[13]很显然,单一的投入模式对于地方高校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公立高校财政拨款方式较为单一,不能反应不同高校对教育经费的实际需求,也不能体现高校对教育资源的利用率,更不能反映高校对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在财政拨款作为我国公立高校最主要来源的情况下,一刀切的财政投入模式,无法为各高校提供所必须的运转经费,造成部分高校的发展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保证,直接加剧教育不公平情况,影响到公立高校的正常运转。这些问题我们将其归结为缺乏差异化,之所以缺乏差异化,有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尚未脱离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我国虽已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但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并没有进行相应改革,这就使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易受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所影响,很难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进行深层次的改革。[14]《高等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建立高等学校。这一规定使得以营利为目的、重视投资收益的企业及个人打消了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对高等教育投资的激励,阻碍了社会资金的流入。[15]高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能对高校进行投资。市场经济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资源配置中,国家应出台鼓励社会投资的法律法规或是政策,以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

其次,高校法人自主权不够健全。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公立高校成为政府附庸,缺乏办学自主权直接导致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缺乏差异性。《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至今也没有对高校自主权做详细的说明,导致高校自主权很难落实和推进。而且长期以来,公立高校与政府是一种隶属管理,二者的权责边界界定不清,政府以行政手段管理高校的事务,高校受思维模式的影响依赖政府,那么高校接受来自行政的干预就是很正常的事了。[16]高校自主权的缺失,造成高校发展僵化、缺乏灵活性,不利于调动高校挖掘自我、发展自我、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在这一体制下,高校教育经费短缺就变成了政府的事,与高校无关,高校并不想主动去解决它,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既然教育经费由政府投入,当然债务也由政府承担,所以,高校扩招后,许多高校负债建高楼,导致一段时期很多高校欠下了大量债务。这两方面都是高校法人自主权不健全的具体体现。

再次,高校社会捐赠文化缺失。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强调公益性,但教育投入被理所当然的认为是政府的责任,这种观念制约了社会资金流入高等教育领域的可能性。[17]相比于美国多元化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规模庞大的高校社会捐赠,多样化的捐赠种类、方式,我国高校社会捐赠仍处于初步阶段。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在鼓励社会捐赠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另一方面与我国社会捐赠文化缺失和公民捐赠意识不强密切相关。当然这也说明我国公立高校在拓宽社会来源渠道方面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未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更要求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入社会资金,营造良好的社会捐赠氛围,推进多元化筹资进程。

四、我国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差异化模式的构建

根据我国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我们认为,要解决我国高校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应该改变公立高校统一的经费投入模式,构建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差异化投入模式。其总体思路是:

(一)部属高校教育经费继续沿用中央投入为主、家庭投入为辅的模式

从国外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看,许多高等教育较为发达的国家都选择将财政拨款投入到少数的一流大学,这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我国高等教育经费严重短缺的现实背景下,国家选择将教学科研能力水平较高、行业性较强以及在高等教育发展中起领军作用的部属高校保留给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负责部属高校的投资,并让家庭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这一模式是可行的,仍可继续沿用。与此同时,中央应集中财力加大投入比重,调整投入结构,尤其要像美国等发达国家那样,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比重,以形成更多的世界名牌大学。在2013年世界名牌大学排行榜中,我国只有3所大学进入前100名,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很不相称。要使我国从世界大国走向世界强国,必须把高等教育

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培养更多世界名牌大学作为部属高校发展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部属高校本身也应构建差异化投入模式,比如,可建立高校绩效评估体系,然后根据其绩效进行差异化投入。

为形成更多的世界名牌大学,必须有更多更好的优等生源,为此,可用低收费办法吸引国内外优等生源。部属高校是中央倾斜投资的重点高校,在教学、科研等多方面领域水平较高,部属高校为保证自身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往往在争取生源时更偏向选择优等生。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巨大,不同地区的部属高校在家庭成本分担上也该有所差异。此外,部属高校还可以通过制定低收费的标准以及多元化的资助政策从众多学校中赢得优等生的青睐,这样虽然减少了部属高校在学杂费方面的收入,但更有利于部属高校获得优质生源。

另外,也是最关键的,要改革高校管理体制,真正扩大高校自主权,以提升高校自筹经费的能力。由于部属高校在资金、教学与科研方面比地方高校具有较强的实力,这就决定了他们在吸纳社会资金方面有很大的潜力,为了更好地挖掘这些潜力,可以对部属高校进行改制,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权,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部属高校具备的科研优势,挖掘部属高校的筹资潜力为高校筹集更多的经费。如此一来,既有效减少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能推动部属高校面向社会办学自主性的形成。

总之,在调整部属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模式的过程中,首先在确保中央政府投资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要尽量减少对学生的收费,同时要下放财权事权给各高校,给予高校一定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权限,充分调动高校自筹经费的积极性,使高校将科技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成为筹资的重要途径。

(二)省属高校教育经费可采用政府、家庭、企业与社会共同投入模式

国外多数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都是以民办力量为主,公立高校占高校总量的比例很低,约为20%,然而我国公立高校情况却与此相反,我国高校的80%以上都是公立高校,其中地方高校占公立高校的90%,因此,我国高等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与地方公立高校规模化发展有必然的联系。

而地方公立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还与地方政府的绩效观相联系,我国考核和评估官员政绩、政府绩效时,单纯强调经济增长,形成了政府“唯GDP的绩效观”。为追求GDP增长,地方政府往往把财政重点投向基建,而不是教育。据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性政府债务余额高达107174.91亿元,占当年GDP的27%。[18]很显然,地方政府不愿也无力投资具有长期性和迟效性的高等教育。[19]因此指望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很难解决地方高校经费短缺的现状。如果改变原来以政府为主体的投资模式为政府、家庭、企业与社会共同投入的模式,尤其要加强企业投资高校的力度,方能较好解决高校教育经费短缺问题。

首先,政府投入和家庭分担现状应维持。地方高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其发展更是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发展。依据利益获得原则,省级政府对地方高校的发展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个人或家庭也应承担部分的高等教育成本,因此,政府与家庭投入仍是必须的。在该种模式下,家庭的成本分担不宜过高,收费的标准或额度可维持现状,不再增加。政府投入的数额可随GDP增长逐步提高。此外,省政府还要对办学能力欠缺的一些省属高校及部分家庭困难的在校生进行适当的补助,以保证省属高校的良性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实现。

其次,企业与社会投入应加强。“地方性”是省属高校生存的灵魂,立足地方是省属高校发展的必然选择。树立依托地方、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吸引企业、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这里的社会投入,主要是指社会捐助,目前社会投入在高校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只有1%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对高等教育认识的提高,社会捐助的比例会逐步增长。但要解决省属高校教育经费短缺问题,关键是要加大企业对高校投入的力度。而要加大企业投入力度,就必须对省属高校进行改制,其办法是保留省属高校原有国有资产,其增量资产可以部分或全部转制为非国有,如省属高校可以通过新建教学楼、增添设备等方式吸引企业对省属高校进行投资。这样既增加了省属高校的硬件设施,又为省属高校补充了经费,同时也加速了“二元化”投入模式向“多元化”投入模式的转变。

(三)市属高校教育经费以民间投入为主的模式

市属高校的发展,为地方居民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满足了社会大众对于高等教育普遍的需求,还承担着培养人才、技术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责任。但市属高校的发展面临如何市场化改革的困境。

我国市属高校与其他公立高校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市属高校面广量大,面广到几乎每个市或区

都有自己的高校,市属高校数量也相对较多。第二,市属高校的办学经费与其它公立高校一样,也是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与家庭分担两个方面,但市政府的财力直接受限于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而造成不同市属高校经费投入差异现象的出现。与省属高校相比,省级政府的财力明显强于市政府,由于省属、市属高校都存在教育经费短缺问题,那么市属高校教育经费更加短缺也就成了必然。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市属高校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吸引非政府的投资,以保障市属高校的稳定发展。第三,市属高校主要是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投资建立的,如农业学校、轻工业学校、化工学校等。随着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以及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原有的办学模式与专业设置必须进行相应调整。这就需要以解决教育经费短缺作为突破口,构建市属高校教育经费以民间投入为主体的模式,其可供选择的路径有:

路径1:将市属高校由原来政府经营改为私人办学机构经营。这种经营方式不改变高校财产所有权性质,高校资产仍为国家所有,但政府不再参与经营,将高校完全委托给私人经营。私人办学机构在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害前提下,完全根据市场自主办学,教育经费完全由自己筹集,政府只在学生收费方面制定指导价格,并提供必要的服务,而不再干预学校自身运营。

路径2:实行股份制办学。股份制是企业改革的主要路径,也是高校改革明智的选择。高校实行股份制改革既可是存量改革也可是增量改革,无论是存量改革还是增量改革,都可使高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得以化解。尤其是能使现行高校管理体制得到根本改革,实现高校管理体制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向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转变。

路径3:将市属高校转让给私人和企业团体经营。这是一种彻底私有化的形式,虽然不能把市属高校都卖掉,但对那些办学效益差、人才培养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学校卖一部分,并不是坏事。它本身没有使国有资产受到损失,在一定意义上还减少了国有资产损失。如果将转让收入投入办学效率高的学校,还能带来更多的社会收益。

无论选择上述哪种改革路径,都能解决市属高校经费短缺问题,实现高校产权多元化,吸纳外资和发展对外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参与高校办学。这一方面可以增强市属高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也可增加教育经费,减轻财政负担,保证市属高校的正常运转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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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Xuefa1,WANG Xiaoxiao2

F08;G40-054

A

1003-4870(2014)03-0026-06

2014-4-10

江苏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工程研究课题“高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研究”(课题批准号:J420)

陈学法,男,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制度经济与教育经济研究;王笑笑,女,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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